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祝藏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局
- 外文名:Agricultural and rural Bureau of Tianzhu Tibetan Autonomous County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隸屬機構:天祝藏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機構調整,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機構調整
中共天祝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委農辦”)設在縣農業農村局,接受中共天祝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全縣“三農”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縣農業農村局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工作,接受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籌協調。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農業農村方針政策及國家有關“三農”的法律法規。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縣政府有關農業農村事業發展的規章制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綜合執法。
(二)統籌協調推動發展全縣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提出深化全縣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負責農民承包地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全縣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組織農業生產調度,指導農業結構調整和良種引進、推廣、利用,實現農業生產裝備現代化。
(五)負責全縣種植業、畜牧業、飼料飼草業、畜禽屠宰行業、獸藥和獸藥器械行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
(六)負責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組織建設農業檢驗檢測體系。負責農藥、化肥、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的監督管理。
(七)組織全縣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產業發展。管理全縣外來物種。
(八)負責農業防災減災、動物疫病及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組織建設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組織、監督縣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組織實施動植物疫情處置工作。指導農業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工作。
(九)負責全縣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縣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管理農業投資項目、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等,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跟蹤監督管理。
(十)推動全縣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負責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新品種保護。
(十一)指導全縣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二)組織開展農業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職能轉變
縣農業農村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縣農業農村方面的能力建設。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4、統籌推進全縣生態移民搬遷安置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具體問題。編制生態移民安置實施計畫,並結合我縣實際制定生態移民安置管理辦法和實施方案。負責實施移民區產業發展及基礎設施和社會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指導監管鄉鎮管理使用移民資金。
職責分工
與縣市場監管局有關職責分工
(1)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動物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植物疫病防控監督管理,動物疫病、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與縣生態環境分局有關職責分工
(1)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統一監督管理,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
(2)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指導服務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的監督管理,引導做好農業廢棄物回收利用工作。
(3)兩部門要相互銜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畜禽規模養殖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基層黨建、紀檢、思想政治建設、幹部隊伍建設、組織人事、機構編制、機關作風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辦理機關政務工作,承辦文秘、檔案、會議、督查、保密等工作;承擔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管理機關後勤事務;承擔突發事件應急綜合協調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
(二)鄉村振興股(農業資源區劃辦公室)。貫徹落實黨和政府關於農業和農村經濟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編制農業農村經濟和新農村發展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指導全縣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提出全縣鄉村建設的相關政策建議,指導全縣鄉村建設、農村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負責農村村級公益設施共管共享,公益性崗位管理協調和管護機制建設。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和功能區劃定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
(三)政策與改革股。提出全縣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重大政策建議。承擔農村土地承包改革和管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負責全縣深化農村綜合改革、專項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研究規劃、意見制定等工作。承擔農村“三變”改革有關工作,指導涉農企業的管理工作和農業產業化工作。
(四)種植業管理股。研究提出種植業發展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的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規模化生產工作;指導特色農業相關工作;擬定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寒旱農業、節水農業;組織開展種植業查災、抗災、救災工作;組織實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負責種植業調查統計工作;負責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工作,協調抓好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負責提出農用物資的需求計畫;組織植物檢疫,負責病蟲情報的發布與防治;及時提供種植業生產進展情況;承擔組織協調局屬各單位搞好有關業務工作調查調研,並起草調查調研報告。牽頭做好產業扶貧開發各項工作。
(五)畜牧獸醫管理股。起草全縣畜牧業發展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畜禽養殖、屠宰、飼料飼草生產等牧情調度,開展畜牧業綜合生產形勢分析和畜牧獸醫行業統計有關工作。指導畜牧業結構調整最佳化及畜禽養殖場備案管理等工作。指導畜禽良種推廣利用、標準化生產、畜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等工作。指導實施畜禽遺傳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指導全縣動物疫病防治工作,負責重大動物疫病、畜間重點人畜共患病、外來動物疫病和新發動物疫病防治管理。承擔畜牧業防災減災工作。負責縣防制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全縣飼草良種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作物秸稈等飼草料資源調查與飼料化開發利用等工作。指導實施畜牧業、飼料飼草業、畜禽屠宰行業、動物衛生、獸藥和獸醫器械等國家有關標準和規範。指導畜牧獸醫行業社會化服務工作。承擔畜牧獸醫體系建設工作。配合種植業管理股做好產業扶貧開發工作。
(六)農業機械化管理股。起草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套用,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指導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指導農機安全生產。負責農機維修行業管理,組織實施農機報廢更新工作。指導農機行業安全教育培訓,負責農機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
(七)農業項目建設管理股。針對國家、省、市農村發展項目投資導向,研究提出全縣農業農村經濟發展項目,負責農業投資、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整治、農田水利、農村能源建設、科技推廣等項目的篩選、儲備、編制、論證、立項、審定、上報和組織實施;做好對農業農村行業建設項目的協調組織服務和監督管理工作;承辦農業綜合項目的立項、審查、申報及實施監督工作;承辦外資利用、固定資產管理和招商引資具體工作,提出農產品進出口和農業利用外資的政策建議,組織開展農業對外經濟、貿易促進、技術交流與合作;負責農業項目、招商引資的統計工作;承辦農業信貸、保險具體工作。
(八)科技教育股(市場與信息化股)。承擔推動全縣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農業科技創新、產業技術、基層農技推廣等相關體系建設和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技術推廣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農業教育、職業農民培育、農村實用技術培訓、農業行業學會工作。承擔全縣農業科技創新體系、產業技術體系和基層農技推廣體系建設工作。指導行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與改革。指導全縣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承辦農業類技術職稱評定及審核推薦工作;編制全縣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農產品市場體系、農業農村信息化建設規劃。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承擔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負責報送、公開、發布全縣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政務信息、農情信息、農業災害預警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組織開展農業對外交流合作工作。組織企業、合作社參加農業展會、推介會等各類會展,拓寬農產品銷售渠道。
(九)法規股。承擔縣政府有關農業農村規章草案的起草工作。負責農業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農業行政複議、有關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行政應訴、農業普法宣傳工作。行使法律法規賦予的與行政處罰及相關的行政檢查職能,做好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與備案工作。負責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負責農藥、化肥、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的監督管理。依法受理、辦理本部門按照規定集中納入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的行政審批事項和政務服務事項。承擔信訪、維穩、農業行業安全生產等工作。負責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監督管理。
(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股。負責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工作。組織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三品一標”,打造農產品品牌。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監督管理獸藥及獸醫器械、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生鮮生產收購運輸環節、畜禽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組織全縣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檢驗、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動物標識及動物產品可追溯管理。負責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監督管理。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
(十一)財務股。負責編報部門預決算並組織執行;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政府採購和局屬單位財務審計工作,指導、監督局屬單位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管理農業農村系統人員勞動工資;協同辦公室做好會議組織、後勤服務等工作。
天祝藏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局行政編制20名,機關工勤編制2名,事業編制9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天祝藏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