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縣權責清單統一編碼規範
天祝縣權責清單統一編碼規範(以下簡稱“編碼規範”)規定了全縣行政權力和部門責任事項編碼的編制規則與相關使用規定,適用於對天祝縣行政權力和部門責任事項進行編碼,天祝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作為全縣行政權力清單、部門責任清單(以下簡稱“權責清單”)管理機構負責制定和解釋編碼規則,統一管理行政權力和部門責任事項的編碼規範。
本編碼規範中所稱行政權力事項編碼是指行政權力實施事項編碼,部門責任使用與之相對應的行政權力實施事項編碼,不再另行編碼。
一、行政權力實施事項編碼
行政權力實施事項編碼用於表明行政權力在實施過程中的具體事項,是行政權力基本編碼擴展和延伸,同一項行政權力由不同行使主體行使時,仍然使用唯一的行政權力實施事項編碼。同樣,同一項部門責任由不同行使主體承擔時,使用與行政權力相對應的唯一的行政權力實施事項編碼。
(一)編碼結構
行政權力實施事項編碼共32位,其中前22位是行使主體代碼,後10位為行政權力基本編碼,行使主體代碼與行政權力基本編碼之間用“一”連線,結構見圖1所示。
(二)行使主體代碼
行使主體代碼共22位,用於區分和識別該行政權力的實施地區及部門。包括縣級及縣級以上行政區劃代碼(6位)、鄉鎮街道代碼(3位)、村級代碼(3位)、組織機構代碼(9位)及保留位(1位)。結構見圖2所示。
縣級行政區劃代碼採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GB/T2260)規定編制的行政區劃代碼。鄉鎮街道級代碼按照縣級以下行政區劃代碼編碼規則(GB/T10114)規定進行編碼,其中縣級及縣級以上行政區劃本身的鄉鎮街道代碼為000,其他各行政區劃所轄鄉鎮街道的代碼表由縣分別統一編碼,並報縣級權力事項清單管理機構進行備案。村級代碼為行政村的編碼,由其所在的鄉鎮街道進行編碼,並上報所在縣備案。行政主體代碼中使用的組織機構代碼,為質監部門核准的、由具體實施該行政權力的部門或機關使用的唯一代碼。在行使主體代碼中保留1位用作擴展位。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只有權力事項下放到鄉鎮街道或行政村實施,才需要鄉鎮街道級別或村級的權力編碼。如鄉鎮街道或行政村只是受理或接件,審批環節仍在市縣級實施的權力事項及承擔的責任事項,直接使用市縣部門的實施事項編碼,無需為鄉鎮街道或行政村重新編碼。
(三)行政權力基本編碼
行政權力基本編碼是指賦予全縣每一項行政權力及與之相對應的部門責任唯一標識代碼,便於縣行政權力清單管理機構統一管理。不同行使主體(如市縣各級部門)行使相同權力事項和承擔相應部門責任,應視此為同一項權力和與之相對應的部門責任,採用由縣行政權力清單管理機構賦予的唯一行政權力基本編碼。不同層級的相同權力事項的權力基本編碼必須完全一致,如縣區存在與市行政權力清單不一致的權力事項時,該事項的基本編碼需提前向市行政權力清單管理機構申請。
1.編碼結構。行政權力基本編碼共10位,由行政權力類別代碼、主項代碼、子項代碼三部分組成,結構見圖3所示。
2.行政權力類別代碼。行政權力類別代碼以行政權力類別的首字母表示,用於標識行政權力類別,其代碼見表1所示。
3.主項代碼。主項代碼以5位數字表示,編碼範圍為00001~99999,用於標識各分類下的每項行政權力的主項。主項代碼為順序碼,應按統一排列的順序進行編制。
4.子項代碼。子項代碼以3位數字表示。對於不含有子項的主項,其子項代碼均以000表示;對於含有子項的主項,其子項的編碼範圍為001~999,用於標註同一行政權力主項所包括的不同子項。子項代碼為順序碼,應按照同一主項中包括的子項順序進行編制。
二、行政權力編碼的管理
(一)行政權力基本編碼的管理
行政權力基本編碼由縣行政權力清單管理機構統一管理。
1.新增權力。新增行政權力應按照本編碼規範關於行政權力編碼的有關規定,在原有事項編碼之後進行編碼。
2.取消權力。行政權力依法取消後,由縣行政權力清單管理機構統一對其代碼進行作廢處理。作廢的代碼做特殊標識後進入代碼廢止庫,可用於查詢、追溯使用,不再重新賦予其他權力。
3.合併權力。兩項及以上的行政權力合併為一項行政權力時,原行政權力編碼視同被取消,合併後的行政權力編碼規則參見新增權力編碼規定進行編碼。
(二)行政權力實施編碼的管理
行政權力實施事項編碼由各級行政權力清單管理機構分級管理,縣行政權力清單管理機構對全縣行政權力實施事項編碼進行備案,編碼規則按照本編碼規範中行政權力實施事項編碼的規定編制。
天祝縣縣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清單
上網發布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做好縣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清單公開發布工作,按照《甘肅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清單上網發布暫行辦法》、《武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三張清單一張網”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辦發〔2015〕10號)和《天祝藏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三張清單一張網”工作方案的通知》(天政辦發〔2015〕7號)等檔案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縣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清單公開發布,是指縣財政局和項目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將縣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清單的相關信息在天祝縣政務服務網公開發布。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縣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清單,是指縣財政局會同項目主管部門依據縣人民代表大會批准的縣級預算,擬定的縣級財政預算安排用於支持經濟和事業發展的項目資金清單。
第四條縣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清單按部門預算專項資金和轉移支付專項資金分別列示,明確項目主管部門、項目名稱和預算數額。
第五條縣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清單信息公開要嚴格按照天祝縣政務服務網運行管理程式發布,方便查詢監督。
第六條縣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清單公開發布納入政府部門信息公開考核範圍。縣財政局和項目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履行公開義務,建立完善信息公開發布工作機制,確保清單信息如期公開。
第七條縣財政局負責在縣人民代表大會批准年度縣級預算後20日內公開政府預算,並同步公開縣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清單。
第八條項目主管部門負責動態公開相應的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分配使用、績效評價等信息。管理信息發生變化變更的,要在20日內予以更新,並就變更內容進行說明。競爭性分配的專項資金,還應當發布項目申報指南,公示評審結果,公開資金分配情況。
第九條縣財政局和項目主管部門要分工協作,按誰發布內容、誰負責解釋的原則,做好輿情分析和應對工作。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需要對已公開發布清單信息進行二次開發分析的,可自行下載加工相關數據,信息發布部門僅對首發信息事項負責。
第十條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等部門要建立健全縣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清單公開考評機制,將公開情況納入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範圍,評價結果作為安排下一年度預算的重要依據。
第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天祝縣扶貧清單上網發布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規範扶貧清單在甘肅政務服務網的審核、發布等工作,確保其準確、及時、完整,根據《甘肅政務服務網建設運行管理暫行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縣扶貧清單上網發布的主要內容包括全縣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計畫、精準扶貧信息及扶貧項目清單。
第三條根據省扶貧辦項目審批下放到縣和“誰審批、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按照全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計畫,由縣扶貧辦負責提出全縣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下達計畫、精準扶貧信息及扶貧項目清單,經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核和市扶貧辦審核通過後,報縣委編辦按程式辦理,在甘肅政務服務網載入發布。扶貧項目清單應包括項目名稱、審批文號、投資額度、主要建設內容、新增經濟效益和扶貧效益、項目主管單位、項目實施單位等。
第四條確需調整變更的項目,嚴格按照《甘肅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管理實施法辦法(試行)》(甘辦發[2014]66號)規定的程式審定,由縣扶貧辦在10個工作日內更新發布調整變更情況。
第五條扶貧清單上網發布內容嚴格執行發布流程,實行分級負責、分級管理。
第六條縣扶貧辦要嚴格進行扶貧清單上網管理,確定專人負責清單上報、內容更新等相關工作,確保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第七條扶貧清單公開公告期限一般為一年,每年年初整體更新。
第八條扶貧清單上網發布要嚴格執行甘肅政務服務網管理相關規定,遵守信息網路安全和保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第九條縣扶貧項目清單上網發布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