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我市專利與金融的深層次結合,推動體制機制創新,服務科技型企業發展,解決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促進我市企業轉型升級,提出的意見。
各區縣知識產權局、各區縣科委、各政策性銀行天津(市)分行、國家開發銀行天津市分行、各國有商業銀行天津市分行、渤海銀行、各股份制銀行天津分行、中國郵儲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行、各城市商業銀行天津分行、天津農村商業銀行、天津濱海農村商業銀行、各村鎮銀行、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國人民銀行 科技部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 知識產權局關於大力推進體制機制創新紮實做好科技金融服務的意見》(銀髮〔2014〕9號)、《天津市專利權質押貸款實施指導意見》(津銀監發〔2009〕124號)檔案精神,促進我市專利與金融的深層次結合,推動體制機制創新,服務科技型企業發展,解決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促進我市企業轉型升級。提出以下意見:
一、鼓勵商業銀行開發獨立的專利權質押貸款業務產品,建立符合我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特點的業務模式,建立專門的信貸審批制度和利率定價機制,實行與銀行其他業務掛鈎考核和級別監管的差異化管理。
二、鼓勵商業銀行及相關中介機構建立專利權質押貸款專家諮詢制度,聽取政府相關部門或相關行業專家對專利權質押貸款審查、評估、處置變現等方面的諮詢意見,提高專利權質押貸款業務水平。
三、鼓勵商業銀行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強創新,可適當放寬專利權質押貸款準入標準,建立適合科技型企業特點的風險評估、授信審查、授信盡職和獎懲制度;充分發揮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營機構和科技支行的引擎帶動作用,積極開展專利權質押貸款創新工作。
四、鼓勵資產評估機構、專利代理機構、律師事務所、交易服務機構等中介服務機構開展面向專利權質押貸款的專業服務,加強專利權質押貸款評估技術的規範化、標準化,提升資產評估機構的專業化水平,對專利權質押貸款評估費用給予補貼。
五、加快全市專利交易流轉體系建設,推動商業銀行與專利交易服務機構合作,探索建立專利權質押物處置服務機制。
六、將專利權質押貸款納入信用風險補償機制建設,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專利權質押貸款的損失進行風險補償。
七、市知識產權局、市科委、天津銀監局建立合作工作機制,搭建業務交流和信息共享平台,協調促進相關措施落實,促進專利權質押貸款業務健康發展。
各區縣知識產權局、各區縣科委應加強與商業銀行的合作,協調做好本意見的貫徹實施工作。
市知識產權局 市科委 天津銀監局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