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軍星集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軍星管業集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由原“天津警備區工程局水電安裝公司”改制組建。繼承並發揚軍隊優良傳統,秉承“誠實守信、合作共贏”的經營理念,致力於市政、壓力管道系統、機電設備安裝、照明與噴泉景觀、地暖等工程的安裝施工。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天津軍星集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總部地點:天津
  • 經營範圍:、機電設備安裝
  • 經營理念:誠實守信、合作共贏
公司介紹,經營範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噴泉水景景觀工程設計與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壓力管道GB類和GC類安裝工程,地面輻射供暖工程的設計與施工,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三級,

公司介紹

公司擁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化工石油設備管 道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噴泉水景甲二級、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壓力管道:GB1燃氣管道、GB2熱力管道、GC2級工 業管道等多項施工資質。並於2002年通過了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公司自成立以來,注重施工質量,靠信譽求生存,多次被天津市評為“重契約、守信譽”單位。先後圓滿完成了天津市大無縫二期管網 安裝工程、天津市三年熱化萬新村、王頂堤、天拖南供熱片工程和梅江、驪苑、華苑居住區、科技園區供熱工程、華苑產業區(環外)南線供熱管網工程及山東曲阜 熱電設備管道、北京燕化輸油管道、天津市燃氣管網、錦州寶地水景噴泉、天津金湯橋水景噴泉燈光改造等數百項施工安裝工程。軍星人“講誠信、重承諾”、 “敢打硬仗、敢拼惡仗”的工作態度和工作精神受到了廣泛好評,多次因施工質量過硬、提前完工受到嘉獎、獎勵。
公司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注重人才的培養,強調科技創新,著力於自身實力的提高,已形成一支由中、高級管理、技術人員占70%以上的高效團隊。奮進中的軍星,繼承軍隊光榮傳統,發揚“鐵人”精神,為國家經濟建設貢獻著自己的力量。

經營範圍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

承攬下列單項契約額不超過貳億零伍佰萬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 公共廣場工程;
 ● 10萬噸/日及以下給水廠;
 ● 5萬噸/日及以下污水處理工程;
 ● 3立方米/秒及以下給水、污水泵站;
 ● 1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
 ● 各類給排水管道工程;
 ● 總貯存容積10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氣貯罐場(站);
 ● 供氣規模15萬立方米/日燃氣工程;
 ● 中壓及以下燃氣管道、調壓站;
 ● 供熱面積150萬平方米熱力工程;
 ● 各類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

 ● 承擔投資額1500萬元及以下的一般產業和公共、民用建設項目的設備、線路、管道的安裝;
 ● 10千伏及以下變配電站工程;
 ● 非標準鋼構件的製作、安裝。
註:工程內容包括鍋爐、透風空調、製冷、電氣、儀表、電機、壓縮機機組和
廣播電影、電視播控等設備。

噴泉水景景觀工程設計與施工

承攬噴泉水景、水處理、景觀噴灌、噴霧加濕、節水灌溉、景觀照明的設計與施工:
● 程控噴泉;
寶地曼哈頓廣場音樂噴泉寶地曼哈頓廣場音樂噴泉
● 音樂噴泉(實時聲控和音樂編程);
 ● 雕塑噴泉;
 ● 旱噴泉;
 ● 固定造型噴泉;
 ● 雷射、水幕電影噴泉;
 ● 遊戲趣味噴泉;
 ● 冷霧噴泉。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二級

● 承攬單項契約額不超過貳億零伍佰萬元的10Kv及以下的各類城市廣場、道路、公路、建築物外立面、公共綠地等照明工程。

壓力管道GB類和GC類安裝工程

承攬GB類:GB1、GB1(PE專項)、GB2(2) 和GC類:GC2級的壓力管道安裝工程
公用管道安裝GB類中的
● 公用燃氣管道GB1;
● 公用PE燃氣管道GB1(PE專項);
● 設計壓力小於或者等於2.5MPa的公用熱力管道GB2(2).
工業管道安裝GC類中的
● 輸送甲、乙類可燃氣體或甲類可燃液體(含液化烴)介質且設計壓力小於4.0MPa的壓力管道;
● 輸送乙類或者工作溫度高於閃點的丙類可燃液體介質,設計壓力小於10.0MPa但大於或者等於4.0MPa,且設計溫度小於400℃的壓力管道;
● 輸送設計壓力小於10.0MPa的中度危害介質或者工作溫度低於或者等於標準沸點的高度危害液體介質的壓力管道;
● 輸送非可燃流體介質、無毒流體介質,設計壓力小於4.0MPa,但大於1.0MPa且設計溫度大於185℃或者小於等於-20℃的壓力管道;
附:
(1)壓力管道中介質的火災危險性包括GB50160《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範》及GB 50016-2006《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中規定的甲、乙類可燃氣體、液化烴和甲、乙類可燃液體。工作溫度超過其閃點的丙類可燃液體,應當視為乙類可燃液體;
(2)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頒布的《危險化學品名錄》中的第1類爆炸品、第2類第2項易燃氣體、第4類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以及第5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應當根據其爆炸或者燃燒危險性、閃點和介質的狀態(氣體、液體)視為甲、乙類可燃氣體、液化烴或者甲、乙類可燃液體;
(3)甲類可燃氣體指可燃氣體與空氣混合物的爆炸下限小於10%(體積);乙類可燃氣體指可燃氣體與空氣混合物的爆炸下限大於等於10%(體積);液化烴指15℃時的蒸氣壓力大於0.1MPa的烴類液體和類似液體;甲類可燃液體指閃點小於28℃的可燃液體;乙類可燃液體指閃點大於等於28℃,但小於60℃的可燃液體;工作溫度超過閃點的丙類可燃液體(閃點大於等於60℃),應當視為乙類可燃液體。 GB50316:可燃流體是在環境或操作條件下是一種氣體或可閃蒸產生氣體的液體,能點燃並在空氣中連續燃燒(GB50235:可燃介質是在生產操作條件下可以點燃和連續燃燒的氣體或可以氣化的液體。)甲、乙類可燃氣體也稱為易燃氣體。其與空氣混合物的爆炸下限(體積)分別規定為:甲類可燃氣體:<10%;乙類可燃氣體:≥10%。
在GB50016的規定中,屬於甲類火災危險性的可燃介質(或生產過程)還有:常溫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氣中氧化即能導致自燃或爆炸的物質;常溫下受到水或蒸汽作用能產生氣體並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遇酸、受熱、撞擊、摩擦、催化及遇有機物或硫磺等易燃的無機物,極易引起燃燒或爆炸的強氧化劑;受撞擊、摩擦或與氧化劑、有機物接觸時能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以及在密閉設備內操作溫度等於或超過物質本身自燃點的生產。屬於乙類火災危險性的介質主要是指不屬於甲類火災危險性的氧化劑和化學易燃固體,以及助燃氣體。液化烴、可燃液體的火災危險性分類閃點低於45 0C的液體稱為易燃液體;易燃氣體和易燃液體統稱為易燃流體(易燃介質)。易爆:閃點低於環境溫度的液體稱為易爆液體。

地面輻射供暖工程的設計與施工

承攬地面輻射供暖工程的設計與施工
● 低溫熱水輻射採暖系統的設計與施工;
● 低溫輻射電熱膜供暖系統的設計與施工。

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三級

● 承擔建築高度24米及以下、建築面積2.5萬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築消防設施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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