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納淼律師事務所
- 外文名:Tianjin Namiao Law Firm
- 組織形式:一般普通合夥
- 成立時間:2015年06月16日
- 總部地址:天津市濱海新區塘沽
- 主管機關:天津市濱海新區司法局
- 追求卓越:敢於創新,實現律所產品研發
- 所屬行業:法律服務—律師
- 業務領域:商契約、房地建築、知產權、刑事
- 律所主任:劉永超
- 所屬區域:中國天津市濱海新區
- 執業宗旨:最大程度的依法維護客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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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淼簡介
律所創立
納淼律師事務所即天津納淼律師事務所,是經中國法務部名稱核准,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設立的一家綜合性律師事務所。天津納淼律師事務所成立於2015年,總部設在天津市濱海新區中心商務區塘沽城區中心部位。納淼人秉承不斷創新,追求卓越的現代法律理念。納淼人將始終立足於法治精神:“依憲治國,依法治國;愛國愛所愛這份神聖而普通的律師職業”。
致力津濱
納淼人,期待為濱海新區、乃至天津廣闊區域不同需求的客戶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
納淼人追求優質創新:優質的法律服務,敢於創新,發展律所產品模式經營理念,實現律所產品與律師業務雙贏模式。納淼人的業務能力體現在全方位的法律服務上,業務領域:婚姻家庭、遺囑繼承、勞動爭議、交通事故、行政訴訟、刑事辯護、民商契約糾紛、房地建築拆遷、智慧財產權保護、網路侵權,常年企業顧問維護。
納淼人不放棄便民傳統法律服務同時專注專項法律服務的實時更新與新發展。
納淼團隊
體制發展
納淼成立之初,已將專業化提上日程,相信在優越,平衡,得利的的律所收益分配體制下,納淼人將會逐日實現量與質上的更大跨越。納淼在冊律師,有智慧財產權業務公關多年者,著作權、商標侵權及設計、註冊代理,可實現全程化服務。
首屆主任
天津納淼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劉永超。現為中國房地產經紀人資深會員,取得住建部、人社部頒發全國房地產經紀人證書,並多年從事民商事契約處理、房地建築糾紛,一直致力於中國房地市場法律業務,專業化處理眾多民商、房地糾紛案。行政訴訟案件多年業務實踐經驗;刑事案件辦理,嚴格依法辦案,保證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所賦予的法定權利,依法履行刑事案辯護人職責。2015年度,納淼所,通過委託代理無罪辯護為無罪者維權成功。
納淼律師
李金凱律師
鞠芬花律師
高秀偉律師
段克文律師
李興軍律師
曹文娟律師
納淼宗旨
團隊合作
秉承團隊專業化服務原則,納淼人打造同者合作、異者分工的服務平台,充分利用事務所共有資源和個人特長,為客戶提供專業、高效和全面的法律服務,同時提高納淼人的工作的積極性。
務實創新
探索、勇於創新,及時捕捉和應對法律和市場變化,敢於創新,實現律所產品研發。
法治信仰
納淼奉行倡導:“依憲治國,依法治國;愛國愛所愛這份神聖而普通的律師職業”。
納淼文化
納淼人文
奉承可容納,可溶合,可融洽,如水緻密,勇於擔當、鼓勵個人能力發揮。納淼律師為人正直、胸懷坦蕩、待人真誠、有責任感。
處事之道
納淼人推崇《論語》:“君子易事而難說也。說之不以道,不說也;及其使人也,器之。小人難事而易說也。說之雖不以道,說也;及其使人也,求備焉。”
社會責任
平安濱海
納淼在業務發展的初期亦不忘社會責任,關注並定期開展利民公益宣傳活動,配合公安、社區等等組織做好利國利民之事,能力之內做有意義於社會的律師事務所。2015年,律所剛剛成立,即回響濱海公安部門號召,根據夏季“兩搶一盜”侵犯財產犯罪高發期,出資近千元,印製治安宣傳展頁,並交與社區街道、居委會,走訪人流密集商業區做義務宣傳,加強居民防範意識。
律師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28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託,擔任法律顧問;(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四)接受委託,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託,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託,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
納淼總部
地址:天津市濱海新區塘沽宏達公寓底商S-5(毗鄰津塘公路與河北路,塘沽輕軌站旁)。
天津納淼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