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區發改委

受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和仲裁機構以及當事人的委託,對刑事、民事、經濟和行政案件涉及的各類財產、物品、有形產品、無形資產和有償服務進行價格鑑定和認證;受市場主體和公民的委託,對自主定價產(商)品、服務收費的價格行為合法性和價格水平合理性進行認證。負責區糧食辦公室的管理工作。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西青區發改委
  • 類別:政府機構
  • 國家:中國
  • 地區:天津市
  • 區域:西青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市有關巨觀經濟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本區中長期國民經濟與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年度經濟計畫、社會事業發展計畫;研究制定經濟發展戰略和經濟發展政策;負責經濟工作的巨觀管理與協調服務。
(二)負責全區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的編制、申報和下達;負責各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立項、核准和備案、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申報、審批工作;負責項目投資計畫完成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綜合平衡及協調服務;負責全區年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設資金的爭取與協調工作;負責《天津市重大項目儲備庫》二級庫的管理工作。
(三)履行區重大項目的前期工作辦公室職責;負責全區重大建設項目的前期服務,推進過程中的協調推動工作;按照區委、區政府要求,做好項目庫管理、項目的前期條件協調及相關的產業政策落實;履行區重大項目建設綜合管理辦公室職責;負責全區重點建設項目推動、督察、協調服務、年終考核以及申報市級重大項目工作。
(四)負責區域經濟、產業結構、民營經濟、對外開放、體制和機制改革等方面的研究,準確把握巨觀形勢,把中央、市委的巨觀經濟發展政策與西青的實際結合起來,為西青經濟社會發展提出切實可行的政策建議,促進全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全區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
(五)負責對外開放工作的戰略研究,確定中長期發展目標和任務、發展政策的配置、區域和產業布局的協調平衡,努力促進全區對外開放,立足產業集聚,突出優勢產業發展,形成經濟特色和優勢;負責重大直接利用外資項目、國家相關產業政策的協調落實及核准服務工作;負責許可權內利用外資項目及其設備進口的核准工作。
(六)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電力政策,加快全區科學、安全用電,加快電力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全區經濟與社會發展中長期計畫、區域發展規劃、產業發展規劃與電網和電力設施建設的協調銜接,研究和落實我區鼓勵和指導電力設施、電網建設的政策;負責全區電力工作與供電部門的協調、銜接。
(七)負責全區中長期及年度、階段經濟運行的監測、分析;根據區委、區政府巨觀經濟管理的要求制定巨觀經濟管理的方案,做好全區經濟與社會管理目標的編制論證、推動和考核工作。
(八)負責全區現代服務業中長期發展的戰略研究,落實區委、區政府產業結構調整的要求,推動全區服務業合理布局、科學發展,促進全區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落實市、區服務業發展的相關扶持政策,做好引導全區服務業發展的各種資源配置的研究和推動,努力提高現代服務業發展水平,最佳化全區產業結構;承擔區服務業辦公室職能。
(九)貫徹落實國家經濟動員的方針、政策和指示;制定經濟動員工作程式,編制全區經濟動員計畫,掌握全區國民經濟發展狀況,做好經濟動員潛力調查統計工作。
(十)負責對轄區所屬部門及事業單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核發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和經營服務性《登記(審核)證》;按照市物價局、市財政局的統一安排,對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年度審驗或換證;組織有關部門擬定呈報行政性、事業性收費標準,擬定呈報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制定和調整區內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
(十一)負責對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變動進行監測;負責市場價格動態變化、預警、預測和綜合分析。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工業和信息化部設內設機構:
(一)辦公廳。
負責機關文電、信息、安全保衛、保密、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司。
研究新型工業化的戰略性問題;組織研究工業、通信業、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提出政策建議;組織起草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法律法規草案和規章;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重要檔案起草工作。
(三)規劃司。
組織擬訂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提出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承擔固定資產投資審核的相關工作。
(四)財務司。
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資金的使用;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和績效檢查;提出行業財稅、價格、金融等政策建議;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五)產業政策司。
組織擬訂工業參與投資項目審核;制定相關行業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方面實施汽車、農藥的準入管理事項。
(六)科技司。
組織擬訂並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
(七)運行監測協調局。
監測分析工業、通信業日常運行,分析國內外工業、通信業形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承擔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八)中小企業司。
承擔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促進對外交流合作,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九)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安全生產司。
指導工業、通信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民爆器材的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一)原材料工業司(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辦公室)。
承擔鋼鐵、有色、黃金、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國內外原材料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承擔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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