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區城市管理委員會

天津市西青區城市管理委員會

天津市西青區城市管理委員會,是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市有關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標準,制定全區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全區有關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城鄉綠化以及燃氣、供熱、城市道路橋樑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專項規劃。擬訂全區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城鄉綠化以及燃氣供熱、城市道路橋樑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事業發展規劃和計畫。指導街鎮編制區域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城鄉綠化、市政公用基礎設施事業發展規劃。參與擬訂燃氣、供熱、城市道路橋樑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年度建設計畫。
(三)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城鄉綠化及燃氣、供熱、城市道路橋樑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用地管理工作。
(四)落實市城市管理考核指標體系和管理制度,並對區級有關部門和街鎮城市管理工作進行考核,承擔相關責任。
(五)組織實施市容市貌建設項目,負責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負責戶外廣告設定的規劃、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城鎮街道綜合整修管理工作,指導各街鎮做好街道綜合整修具體工作。負責本區功能照明的維護、運行、監督管理和景觀照明的建設、維護、運行、監督管理。負責戶外廣告設定、功能照明設施及景觀照明設施安全監管工作。負責重大節日、重要活動期間的環境布置和城市照明保障。
(六)負責環境衛生的組織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環境衛生設施建設管理、環境衛生行業管理、機動車輛清洗行業管理。負責組織、協調全區環境秩序的綜合治理工作。
(七)負責全區生活廢棄物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置(含有關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的統一監督管理,推動生活廢棄物再生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工作。負責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負責渣土治理綜合管理。
(八)牽頭負責全區城鄉綠化工作。對全區重大活動中涉及城市園林綠化工作及園林綠化重大蟲情疫情的防治實施統一指揮。指導公園、動物園、風景遊覽區園林綠化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古樹名木保護工作。
(九)負責公園管理,負責園林綠化行業管理,負責城市園林綠化設施建設、養護和管理。
(十)負責全區燃氣行業的監督管理。編制區級燃氣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辦理中、低壓燃氣設施改動許可。負責全區燃氣運行、燃氣安全和服務質量工作。組織開展居民戶內燃氣管道設施安全檢查。負責全區燃氣行業行政執法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供熱行業的監督管理。參與重要供熱項目的設計審查和工程驗收。負責供熱設施運行維護監督管理。監督檢查供熱行業服務工作。組織供熱燃料儲備並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和管理供熱節能工作。
(十二)負責城市道路橋樑的監督管理。參與道路橋樑建設工程的驗收。參與城市道路橋樑建設市場的管理。負責城市道路橋樑設施維護管理和安全管理。承擔城市道路橋樑設施的執法監督。負責已接管的道橋範圍內地下管網施工的協調管理。承擔城市道路橋樑超限超載治理有關工作。
(十三)負責城市道路管線井的監督管理。參與相關建設工程的聯合驗收。研究建立城市道路管線井日常運行管理機制。建立城市道路管線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體系,統籌協調城市道路管線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區管城市道路管線井維護管理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城市道路管線井管理工作考核。
(十四)負責城市道路臨時占用和挖掘管理。承擔城市道路占路費、道路挖掘修復費等規費的收取管理。
(十五)負責城市停車監督管理。負責全區機動車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監督檢查。負責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停車秩序管理工作的監督指導。負責停車場、停車泊位的停車秩序管理、違法停車治理和停車收費監督管理。
(十六)落實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規劃、目標、標準,並組織實施和考核。組織、指揮、調度全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構開展執法活動。負責重大和跨區域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及執法協調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執行市相關執法程式、執法文書和處罰標準。負責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隊伍的考核、監察工作。負責全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指導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信訪工作。
(十七)負責城市維護管理專項資金的安排和使用監督,商區財政部門下達項目投資計畫。
(十八)負責城市管理數位化建設、運行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推動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城鄉綠化重大科技項目的研究、鑑定和評估,以及科技成果的套用推廣。
(十九)負責本系統普法、宣傳教育、綜合統計、對外交流工作。
(二十)依法依規履行城市管理領域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實施安全生產專業監管,強化監管執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協調處置城市管理應急突發事件。
(二十一)組織推動本領域招商引資工作。
(二十二)負責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二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四)職能轉變。區城市管理委員會貫徹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的戰略決策部署,加強、最佳化、轉變管理職能和服務職能,構建權責清晰、服務高效、管理最佳化、執法規範、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體制,切實履行城市公用事業監管職責。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強化城市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城市管理數位化、精細化、智慧化建設,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智慧型化、標準化水平。加強城市供熱、燃氣、道橋等設施運行的監督管理,保障城市公用設施安全穩定運行。
(二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在有關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方面的分工。
(1)區城市管理委員會會同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西青分局、區交通運輸管理局、區住房和建設委員會等部門編制全區燃氣、供熱、城市道路橋樑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既有燃氣、供熱、城市道路橋樑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特許經營項目監督管理,參與新建燃氣、供熱、城市道路橋樑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特許經營管理。
(2)區住房和建設委員會會同區城市管理委員會擬訂全區燃氣、供熱、城市道路橋樑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年度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區城市管理委員會負責新建燃氣、供熱、城市道路橋樑等市政公用設施特許經營管理。
2.與區生態環境局等部門在渣土治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城市管理委員會統一負責全區渣土治理綜合管理工作,會同各街鎮及有關部門落實有關渣土治理的法規、規章和政策標準;負責渣土運輸、處置、再生利用行政管理;負責指導考核有關部門和各街鎮渣土治理工作;負責渣土運輸行政執法工作,包括渣土運輸車輛車體不潔、撒漏、不在規定地點裝卸等違法行為的監督執法。
(2)區生態環境局負責監督相關部門落實各類工程施工現場控塵標準,對渣土車尾氣排放情況進行監測,對有關違法情況進行查處。區住房和建設委員會、區交通運輸管理局、區城市管理委員會、區水務局等部門負責建築工程、公路工程、城市道路工程、房屋拆遷、裝修、水務工程等施工現場渣土堆放、苫蓋、控塵監督管理。區交通運輸管理局與公安西青分局進行聯合執法,承擔渣土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公安西青分局負責渣土運輸車輛改裝管理,查處渣土運輸車輛不遵守交通法規、不按規定時間和線路行駛等違法行為。
3.與區交通運輸管理局在超限超載治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區交通運輸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全區超載超限治理工作。區城市管理委員會負責指導對城區道路橋樑超載超限車輛的巡視檢查、信息採集工作,配合治超機構依法查處違法超限超載貨運車輛工作。區交通運輸管理局負責貨運源頭企業、貨運車輛、從業人員的監管,督促貨運源頭單位落實治超主體責任。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綜合文字、檔案、保密、機要、信訪、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黨建、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宣傳、統戰、群團等工作;負責財務、資產、審計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安全、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二)市容園林管理科(城市照明管理科)。負責監督指導各街鎮執行市市容建設規範和導則;負責市容市貌、園林綠化建設管理;負責戶外廣告的設定、建築外檐裝修、城市照明等市容景觀的管理;負責擬定相關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重大節日、重要活動期間的市容環境、綠化景觀布置工作。負責全區園林綠化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監督執行市城市園林綠化相關質量標準、規範;負責編制城市綠地系統專項規劃和城市園林綠化設施年度建設計畫;負責城市園林綠化設施的養護管理和全區公園管理的行業指導;對全區園林綠化重大蟲情疫情的防治實施統一指揮;負責組織全區古樹名木保護工作;指導公園、動物園、風景遊覽區園林綠化工作。負責本區功能照明的維護、運行、監督管理和景觀照明的建設、維護、運行、監督管理。負責戶外廣告設定、功能照明設施及景觀照明設施安全監管工作。負責重大節日、重要活動期間的環境布置和城市照明保障。
(三)環境衛生管理科(廢棄物管理科)。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區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各街鎮執行市環衛作業標準、規範和定額;負責指導、監督和檢查公共場所、道路、公廁、居民社區等區域的環衛工作;指導各街鎮市容環衛部門落實門前衛生清掃保潔責任制;承擔區清雪指揮部日常工作;落實市機動車輛清洗行業的相關規範和行業標準,對全區機動車輛清洗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全區生活廢棄物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置(含有關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的統一監督管理;負責指導、協調各街鎮及有關作業單位編制生活垃圾處置計畫;負責推動協調落實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負責渣土治理工作;推動生活廢棄物再生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工作。
(四)城市管理科(綜合執法管理科)。負責落實城市管理考核指標體系和管理制度;組織對區級有關部門和各街鎮的城市管理工作進行考核;負責匯總城市管理考核結果,提出“以獎代補”資金撥付建議意見;負責組織協調對城市管理開展民意調查測評工作;承辦領導批轉、相關部門轉辦、便民專線、媒體報導、民眾來信、來訪、來電舉報等反映城市管理專業問題的查處反饋,並督促整改;負責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相關工作的日常巡查;組織對有關區級部門以及各街鎮落實城市管理任務情況的監督檢查;監督、協調城市管理的數位化、智慧化建設與運行工作。落實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規劃、目標、標準,並組織實施和考核;組織、指揮、調度全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開展執法活動;負責重大和跨區域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及執法協調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執行市相關執法程式、執法文書和處罰標準;負責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隊伍的考核、監察工作;負責全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指導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信訪工作。
(五)公用事業管理科(停車管理科)。編制區級燃氣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辦理中、低壓燃氣設施改動許可;負責全區燃氣運行、燃氣安全和服務質量工作;組織開展居民戶內燃氣管道設施安全檢查;負責全區燃氣行業行政執法工作。參與重要供熱項目的設計審查和工程驗收;負責供熱設施運行維護監督管理;監督檢查供熱行業服務工作;組織供熱燃料儲備並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和管理供熱節能工作。負責城市道路橋樑、城市道路管線井的監督管理;參與相關建設工程的聯合驗收;參與城市道路橋樑建設市場的管理;負責城市道路橋樑設施維護管理和安全管理;承擔城市道路橋樑設施的執法監督;負責已接管的道橋範圍內地下管網施工的協調管理;承擔城市道路橋樑超限超載治理有關工作;研究建立城市道路管線井日常運行管理機制;建立城市道路管線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體系;統籌協調城市道路管線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區管城市道路管線井維護管理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城市道路管線井管理工作考核;承擔城市道路站路費、道路挖掘修復費等規費的收取管理。負責全區機動車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監督檢查;負責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停車秩序管理工作的監督指導;負責停車場、停車泊位的停車秩序管理、違法停車治理和停車收費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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