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辦公室

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辦公室

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辦公室是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政府民防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辦公室
  • 辦公地址:天津市紅橋區育苗路4號四樓(老行政許可中心大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市、區委關於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二)研究擬訂人民防空工作的規劃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對承擔人防管理任務的部門和單位實施業務指導。    
(三)執行國家人防工程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做好人防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監督檢查已建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和開發利用,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建設。    
(四)負責人防指揮設施建設。組織實施人防指揮工作。擬訂防空襲預案,組織城市防空襲演習演練。掌握重要防護目標、物資儲備、人口分布和地下交通幹線以及其他地下工程情況。制定遭襲時人員掩蔽和人口疏散方案及各類保障計畫。     
(五)組織人防平戰結合和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組織實施指揮、工程、通信警報、疏散體系以及民眾防空組織等人防戰備資源的平時開發利用。參與政府應急管理、城市防災救災、搶險救援和軍地城市聯合防空搶險救援工作。    
(六)組織落實和協調推進人防領域軍民融合發展工作。組織指導民眾防空組織的建設和訓練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恢復空襲後生產生活秩序。    
(七)擬訂人民防空信息系統建設規劃計畫,負責人民防空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對人民防空警報設施的維護和管理工作進行指導檢查。    
(八)負責人民防空法律法規和人民防空知識的宣傳教育。    
(九)負責人民防空經費的管理和有關資金籌措。負責管理人民防空國有資產。    
(十)落實民事防護方針政策,做好民事防護有關工作。    
(十一)在職責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戰時職責按中央軍事委員會、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有關規定執行。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紀檢、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宣傳、網信、統戰、老幹部等黨建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等黨群工作。負責公文、會務、財務、檔案、信息、保密、督查、政務公開、績效管理、文稿撰寫、建議提案辦理、後勤保障、信訪維穩等機關運轉工作。    
(二)綜合業務科。監督人防工程建設管理和開發利用,指導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擬訂防空襲預案,做好人民防空警報試鳴、城市防空襲演練和做好遭襲時各類保障工作。做好人防平戰結合和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負責人防信息系統建設管理、隊伍建設和宣傳教育。承擔民事防護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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