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班子成員
吳承明
現任天津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主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主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行政工作,分管中心基金運營管理處、綜合計畫處、人事處、行政處、檔案館。
周維國
現任天津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黨委書記、紀檢委書記。負責天津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黨建、審計稽核、調研宣傳、工會、共青團、紀律檢查工作。分管黨委辦公室、審計稽核處、調研處、機關黨委、工會、團委、編輯部。
蔡立強
現任天津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黨委委員。負責天津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基金征繳、養老保險待遇支付管理工作。分管基金征繳處、業務一處。
邱曉禹
現任天津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黨委委員。負責天津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醫療、生育、工傷保險待遇支付管理工作。分管業務二處、業務三處。
蔡青
現任天津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黨委委員。負責天津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行政辦公、教育培訓、安全保衛工作。分管辦公室、教育培訓處、監察室。
主要工作職責
天津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是隸屬於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副局級事業單位,專門從事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基金籌集、支付和管理工作的經辦機構。在全市分別設有21個分中心、1個醫療保險結算中心和1個檔案館。主要經辦業務有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其主要職責為:
1、負責依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政策,制定各項社會保險經辦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
2、負責辦理參保單位和人員社會保險登記、增減變動,以及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
3、負責參保人員各項社會保險待遇的審核支付,確保按時足額發放;
4、負責定點醫療機構執行《醫療服務協定》情況的監管管理工作;
5、負責對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支付和管理進行審計監督及稽核檢查;
6、編制本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對各項社會保險基金進行運營管理;
7、負責社會保險基金運行情況綜合統計分析,開展對社會保險工作的調查研究,制定社會保險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
8、負責向參保對象提供有關社會保險經辦諮詢服務;
9、負責社會保險經辦的宣傳工作,受理有關社會保險的投訴舉報和信訪接待,主辦《天津社會保險》雜誌。
機關處室職責
基金征繳處
1.負責擬定社會保險基金征繳辦法、管理制度、經辦程式,並組織實施;
2.擬定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擴大覆蓋面、追繳用人單位歷史欠繳的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3.負責社會保險登記、申報繳納、繳費基數核定的管理工作;
4.負責社會保險基金征繳的統計、分析和預測,及時研究征繳中的問題,向中心領導及政策制定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
5.負責社會保險費諮詢服務工作;
6.受理社會保險費征繳的舉報、投訴,處理基金征繳信訪;
7.負責對社會保險分支機構基金征繳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協調;
8.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業務一處
1.負責管理離退休人員基本信息和統籌項目養老保險待遇,組織離退休人員生存檢查及參保、轉制、破產等養老保險待遇的核定、準入、清算工作;
2.組織養老金社會化發放,與社會服務機構協調配合,解決運行中的問題,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3.負責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管理工作,按照統帳結合的原則,對記帳、對帳、修改、支付等環節實施組織、推動、管理和控制;
4.編制年度養老保險基金支出計畫,對執行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對支出趨勢進行中、長期預測;
5.指導分中心養老保險支付管理工作,檢查、協調、解決經辦工作中執行政策和操作的問題;
6.配合有關部門推動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探索社會化管理的途徑和辦法,延伸管理服務職能;
7.接受用人單位和離退休人員對養老保險待遇的諮詢、投訴和舉報,做好服務工作;8.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業務二處
1.負責擬定城職、城居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支付經辦管理辦法和經辦規程,負責醫保信息系統中“三目”及有關規定的維護工作;
2.負責協調和指導各分中心、醫保結算中心的城職、城居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支付業務工作;
3.負責匯總各分中心、市醫保結算中心的城職、城居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申請,提出撥付意見;
4.負責編制醫保基金的預決算方案並監控預決算方案的運行情況;
5.制定醫保業務和統計報表,建立醫保管理指標體系和預警指標體系,定期匯總、綜合、分析醫保運行情況,預測醫保運行趨勢,提出經辦意見;
6.負責指導各分中心對定點醫療機構、社區醫療服務站和定點零售藥店的協定管理和誠信管理工作;
7.負責監督和指導對大額救助醫療費的支付管理工作;
8.協調局醫療保險處和衛生、物價、藥監、醫院管理協會、醫師管理協會等有關部門的關係,銜接有關工作;
9.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業務三處
1.負責擬定工傷保險經辦規定和組織實施,並對分中心進行指導、檢查;
2.負責企業基準費率和浮動費率的管理。包括企業行業性質的認定和基準費率確定、費率的定期調整工作;
3.對基金收支平衡情況進行分析,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行業費率調整建議;
4.對大額工傷醫療、康復費用的支付進行覆核;
5.與工傷醫療機構、康復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簽訂服務協定,進行監督檢查;
6.參加同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工作;
7.進行工傷保險的調查、統計、分析;
8.為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供諮詢服務等項工作;
9.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審計稽核處
1.負責擬定社會保險稽核監督制度、操作規程及稽核監督工作計畫並組織落實;
2.負責稽核監督經辦機構自身執行社會保險政策法規、經辦制度的情況;審計監督經辦業務操作、管理質量;健全完善監督經辦內控制度的建立執行情況;促進健全完善社會保險經辦內部控制制度機制
3.負責對中心繫統內部執行有關社會保險政策、規定的情況及處級幹部任期和離任責任進行審計;
4.負責落實稽核監督成果;
5.配合信息部門,驗收完成和正在開發的稽核監督業務應用程式;
6.負責按中心領導要求,參與組織管理派駐稽核監督人員並指導其開展審計稽核檢查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基金運營管理處
1.負責基金的財務收支管理工作;
2.負責全系統各項基金核算業務流程和工作規程的編制、修訂及其基金數據信息的維護工作;
3.負責基金核算管理業務需求的編制,配合信息技術部門完善系統應用程式的開發和驗收工作;
4.負責全系統基金銀行賬戶的管理和資金調度及其基金收、付業務經辦工作;
5.負責基金會計報表編制和基金收支預、決算報表編制工作;
6.負責基金財務分析和日常基金收支情況及資金流量情況的分析工作;
7.負責制定和下發基金核算辦法和財務管理制度及相關業務事項的規定,並組織貫徹執行;負責系統基金財務會計人員的業務檢查指導和培訓工作;
8.負責協調、配合財政、審計等各級主管和監督部門的檢查,並接受其業務指導;負責會計檔案資料的保管;
9.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室
1.負責綜合業務協調;
2.負責中心主任辦公會和重要會議、活動的組織安排,會議紀要的整理以及各類專業性會議的統籌安排;
3.負責中心決定落實的檢查、督辦工作;
4.負責公文處理、印鑑管理、文印、保密和文字審核工作;
5.負責文書檔案和業務檔案的管理工作;
6.負責信息綜合、對外聯絡接待、信訪和提案辦理等工作;
7.指導社會保險分支機構辦公室業務工作等項工作;
8.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調研處
1.負責社會保險宣傳、調研、課題研究等項工作;
2.負責系統有關社會保險經辦工作調研的組織指導和推動工作;
3.負責中心有關法律事務管理工作;
4.負責《天津社會保險》的編輯、出版與發行工作;
5.負責《中國社會保障》天津市通聯站工作。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事處
1.負責擬定系統人事工作計畫和人力資源規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系統人事制度建設,指導和實施系統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3.負責系統處級領導班子和處級幹部隊伍建設,組織實施處級幹部的推薦、考察、聘任、考核、獎懲和管理工作;
4.負責指導系統科級幹部聘任和管理工作;
5.負責處級後備幹部的推薦、考察、培養工作;
6.負責系統督導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7.負責全系統的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8.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資格考評、職務聘任、業績考核和管理工作;
9.負責系統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崗位管理、人事信息管理;
10.負責人員招聘、調配、工資福利、離退休人員管理、臨時工管理等工作;
11.負責系統人員醫療費報銷審核管理工作;
12.負責系統人員因公出國(境)的計畫和政審工作;
13.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政處
1.負責系統行政經費及固定資產的更新、調配、維護和管理;
2.負責基本建設及中型以上維護項目的審批、管理、監督和實施;
3.負責編制經費預算和決算並組織實施;
4.負責系統機關經費的日常核撥、使用和管理以及後勤保障工作;
5.負責各類業務報表的印製、保管和分發工作;
6.負責指導社會保險分支機構的經費、固定資產及行政事務管理工作;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黨委辦公室
1.負責起草黨委年度工作計畫、工作總結;
2.負責黨委會議的安排,會議的記錄、會議的紀要等;
3.負責起草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計畫及日常工作;
4.指導分中心落實好學習中心組的理論學習;
5.指導系統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管理,做好黨員發展工作;
6.負責牽頭組織推動系統文明服務管理和文明視窗建設;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綜合計畫處
1.負責組織編制社會保險事業發展(基金)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2.負責組織編制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等收支管理的綜合計畫,並監督報告實施情況;
3.負責社會保險統計工作管理,擬定製度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4.負責統計業務處理,編制定期社會保險統計報表,進行綜合統計分析,按規定報送和發布社會保險事業統計信息;
5.負責擬定臨時性統計調查方案並組織實施;
6.分析並反饋社會保險政策執行情況,提供政策建議;
7.提出社會保險經辦工作的業務規程建議;
8.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監察室
1.負責系統黨紀、政紀教育,理想信念教育,黨的宗旨和黨風廉政教育;
2.負責檢查社保系統所屬各分中心和機關部門在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3.負責受理社保系統所屬各單位和副科級至副處級工作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
4.調查處理社保系統所屬各單位和副科級至副處級工作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5.負責受理社保系統所屬工作人員不服行政處分決定或者行政處分覆核決定的申訴;
6.負責受理被監察人員不服監察決定的申訴;
7.負責制定社保系統廉政、勤政和行風建設規劃,督促社保系統所屬分中心和部門建立廉政、勤政和行風建設方面的規章制度;
8.負責系統安全保衛工作;
9.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教育培訓處
1.負責擬定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2.負責系統師資力量的培養和管理工作;
3.負責系統行政、專業人員的業務、政策培訓和繼續教育管理工作;
4.負責組織與系統員工教育培訓有關的各專業知識、技能考核工作;
5.負責系統員工培訓考核檔案的管理工作;
6.負責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經辦業務培訓的計畫、組織、指導、備案、管理工作;
7.負責教育培訓經費管理及預決算工作;
8.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關黨委
1.負責機關黨組織的建設工作;
2.組織機關各支部按中心黨委教育學習計畫,有針對性的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學習社會保險業務知識;
3.加強機關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結合機關特點開展黨的組織生活;
4.支持和幫助共青團等民眾組織,獨立、負責的開展工作;
5.充分發揮黨員和民眾的積極性,了解民眾對黨的工作的意見和要求,維護民眾的正當權益;
6.配合和機關工會、團支部共同做好民眾的思想工作,關心民眾生活、盡力解決民眾困難;
6.組織對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和培養,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
7.搞好機關幹部隊伍精神文明建設和機關文明服務視窗建設;
8.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會
1.負責系統工會管理工作;
2.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工會會員代表大會決議和上級工會的決定,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職工民眾的思想政治工作;
3.承擔職代會工作機構的職責,開展民主建設和民主管理工作,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協助解決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
4.圍繞社會保險的業務工作難點、重點,配合行政部門組織職工民眾,積極開展勞動競賽、崗位練兵、技術比武和提合理化建議活動;
5.總結推廣先進工作經驗,做好系統各類先進的評選、表彰和宣傳教育工作;
6.開展健康有益的文化體育活動,提高職工民眾文化品位,增進職工民眾的身心健康;
7.組織、管理民眾性文體興趣協會,配合有關部門搞好社保系統的文體設施建設;
8.指導基層工會開展工作,搞好工會自身的組織建設,積極開展建設“職工之家”活動,增強基層工會的活力;
9.負責工會經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建立定期報告制度;檢查指導各基層工會管好、用好工會經費;
10.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11.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團委
1.負責研究制定中心繫統共青團工作計畫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2.調查系統內青年的思想動態和青年工作狀態,研究青年的思想意識、價值取向、行為特點;
3.搞好青年的理論、心智培訓,組織開展形式靈活多樣的活動,協助黨委在青年中不斷培育良好的企業文化;
4.做好團的基層組織建設,指導各團支部工作,建立健全選拔團幹部的工作制度和機制,加強推薦優秀青年的工作力度;
5.團結帶領系統內青年積極投身我市社保經辦事業,緊密圍繞重點工作,組織開展系統青年服務文明號和新長征突擊手活動,充分發揮青年的生力軍和突擊隊作用;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分中心職責
社會保險登記科
1.負責參保資源數據的整合、管理和完善,依據資源數據進行擴面;
2.負責辦理參保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
3.負責工傷浮動費率的調整工作;
4.負責參保單位基本信息的管理與維護;
5.負責社會保險登記有關業務檔案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基金征繳科
1.負責社會保險基金征繳等相關政策、法規、細則的組織實施工作;
2.擬定社會保險基金征繳、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清理用人單位欠繳的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3.負責社會保險基金征繳的業務統計、分析和預測,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
4.負責社會保險征繳有關業務檔案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養老保險支付科
1.負責參加城鎮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的社會化發放工作。
2.負責區域內城鄉居民老年人補助的匯總發放工作;
3.負責區域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社會化發放工作;
4.負責參加城鎮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的增減變動和養老金待遇的調整發放工作;
5.負責城鎮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其他待遇的審核支付工作;
6.負責參加城鎮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領取資格的核查工作;
7.負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管理;
8.負責執行養老保險基金支出總額計畫,統計分析工作;
9.負責養老保險待遇有關業務檔案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醫療(生育)保險支付科
1.負責辦理參保人員住院、門診特殊病、家庭病床、轉診轉院、異地就醫、異地安置、生育妊娠、生育住院、計畫生育妊娠等登記工作;
2.負責轄區內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全額墊付醫療費及相關待遇的審核;
3.負責轄區內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門(急)診、門診特殊病聯網醫療費的審核;
4.負責對轄區內參保人員就醫情況進行實時動態監控,對數據異常的就醫人員進行調查、問詢,落實上級有關部門的處理決定;
5.依據《醫療保險點定醫療機構服務協定》,對轄區內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監督和檢查;
6.負責醫療、生育保險費支付數據的統計與分析工作;
7.負責醫療、生育保險支付管理和有關業務檔案的管理及移交工作。
工傷保險支付科
1.負責轄區參保單位工傷事故備案、登記管理工作;
2.負責核定和支付工傷保險各項待遇;
3.負責轄區內參保單位工傷職工工傷就醫情況調查核實工作;
4.進行工傷保險的統計、分析;
5.負責工傷保險業務檔案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結算中心職責
城職醫療審核科
1.負責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聯網住院醫療費的審核、結算工作;
2.負責全市城鎮職工聯網住院大額醫療救助醫療費的初步審核工作,進入大額救助人員名冊和醫療費用統計、數據資料傳遞工作;
3.負責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聯網住院醫療費的調整支付核實工作。
城鄉審核科
1.負責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聯網住院醫療費的審核、結算工作;
2.負責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聯網住院醫療費的調整支付工作;
3.負責全市城鄉居民生育保險聯網住院醫療費的審核結算工作。
生育審核科
1.負責全市市級公務員全額墊付的住院醫療費、門診、門特費用的審核和結算工作;
2.負責全市參保人員生育保險住院醫療費的審核、結算工作;
3.負責全市醫療機構違反醫保規定所致病因的監督核實工作;
4.負責全市參保人員生育保險住院醫療費的調整支付工作;
5.負責異地就醫人員醫療費的審核工作。
工傷審核科
1.負責全市工傷保險聯網住院醫療費的審核、結算工作;
2.負責全市工傷保險聯網住院醫療費的調整支付工作。
檔案館職責
1.負責建立健全檔案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進行系統檔案業務建設;
2.負責統一管理中心繫統各單位、部門上交的各類介質檔案資料;
3.負責指導中心繫統各單位、部門收集、鑑別、整理、立卷、保管工作;
4.根據《檔案保管期限表》的規定和檔案簽訂銷毀制度,組織對超過保管期限的檔案進行鑑定和銷毀;
5.負責辦理檔案的查閱、借閱和轉遞工作;
6.負責推廣、套用檔案現代化管理技術,提高檔案管理水平;
7.負責檔案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8.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檔案館機構設定為六科一室,分別為業務管理科、接收徵集科、信息管理科、利用服務科、保管保護科、數位化加工科、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