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天津市津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天津市津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負責促進就業工作,統籌實施城鄉就業發展規劃等。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公務員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定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定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統籌實施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實施就業援助制度;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的相關政策,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搞好農民繼續培訓、就業、創業。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負責本區城鄉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政策的實施,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續;負責本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的實施。
(五)指導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分配政策的實施,完善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研究指導企業職工工資收入調控政策的落實,完善最低工資制度;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六)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才的選拔和培養工作。
(七)負責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八)負責統籌擬訂本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人事管理協調機制。負責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的實施,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區行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和事業單位招考公務員(工作人員)的計畫,並組織實施招錄工作。
(十)加強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落實公務員管理的規章制度;根據管理許可權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職員的綜合管理;負責政府工作部門科級幹部任免工作;負責定期考核、年終考核、獎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效能巡查工作。
(十一)負責制定全區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培訓規定和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落實安置政策,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處級退休幹部管理工作,指導落實退休幹部政策。
(十四)負責全區政府機關工作部門、事業單位科級以下幹部職工檔案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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