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區住房和建設委員會是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河西區住房和建設委員會
- 隸屬: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住房和城市建設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二)參與編制住房和城市建設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參與制定區市政基礎設施專項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政基礎設施(不含與土地資源整理相關的市政配套基礎設施)近期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房地產及配套設施年度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市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負責住房貨幣分配、公有住房出售和公房售後資金使用管理、審核、批准工作。
(四)負責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負責房地產開發行業管理和協調。負貴區域內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
(五)負責區域內房地產租賃市場的行政管理。負責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
(六)負責直管公產房屋(黨政機關辦公用房除外)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歷史風貌建築的房產行政執法工作。
(七)監督指導已建成交付使用房屋的安全管理。負責推動危舊房屋所有權人加強對房屋的修繕維護安全管理。
(八)貫徹執行國家和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負責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保障工作。
(九)負責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落實房屋公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資金使用管理工作。
(十)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及市有關房屋徵收與補償的相關政策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區域內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負責規範區徵收與補償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推廣建築節能、綠色建築和裝配式建築發展工作。組織區域內建設項目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推廣和套用。
(十二)負責區域內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工作。負責區域內城市建設、公用設施建設及配套設施等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招標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參與制定區域內公用設施專項規劃。負責區域內公用設施建設協調工作。負責區非經營性公建配套項目監督管理。協調聯繫相關公用事業單位工作
(十四)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工作。
(十五)負責本系統招商引資工作。
(十六)負責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八)職能轉變。
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著力建立和完善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加快解決中低收入群體住房困難,健全租售並舉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深化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堅持依法行政,堅持問題導向,堅持務實創新,堅持信息引領,簡政放權,最佳化流程,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最大限度地激發市場創造活力和發展內生動力。
(十九)職責分工。
與區城市管理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
1.區住房和建設委員會會同區城市管理委員會擬訂區燃氣、供熱、城市道路、排水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年度建設計畫,並協調推動。
2.區城市管理委員會會同區住房和建設委員會等部門參與制定燃氣、供熱、城市道路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事業發展規劃。
內設機構
(一)黨建辦公室(宣傳科)
(二)行政辦公室
(三)組乾科
(四)人事科
(五)財務審計科
(六)法治科
(七)信訪綜治科
(八)綜合業務科
(九)綜合計畫科
(十)安全監督管理科
(十一)房產管理科
(十二)房地產市場管理科(房屋租賃管理科)
(十三)住房保障科(住房委員會辦公室)
(十四)物業管理科
(十五)房屋徵收管理科
(十六)建築市場管理科
(十七)市政工程建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