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東區文化和旅遊局

天津市河東區文化和旅遊局[天津市河東區新聞出版局(著作權局)]是在中共天津市河東區委領導下 ,隸屬於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政府的縣處級行政主管部門 ,在原天津市河東區文化局的基礎上加掛旅遊局、新聞出版局(著作權局)的牌子,負責轄區內的文化、旅遊、文物、新聞出版、著作權等工作 ,接受天津市文化局(文物局)、天津市旅遊局、天津市新聞出版局(著作權局)的業務指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河東區文化和旅遊局
  • 所在地區:天津市
  • 單位屬性:國家機關
  • 郵政編碼:300000
主要職能包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區社會文化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2、綜合管理全區社會文化事業,指導推動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指導協調全區性民眾文化活動,組織推動社區文化建設。
3、依法管理全區文化市場工作,擬定文化市場發展規劃,調查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態勢並提出對策、意見。
4、依法負責全區出版物市場的日常監管和行政執法;監督管理轄區內的印刷企業,依法查處印刷企業的違法行為;與相關部門協同,牽頭在轄區內開展“掃黃”“打非”鬥爭。
5、依法負責全區著作權管理工作,宣傳和實施著作權法律、法規,依法調解著作權糾紛,處理侵權盜版案件。
6、研究擬定全區旅遊發展規劃,協調、管理本區旅遊工作,促進本區旅遊資源開發,牽頭推動區直沽文化旅遊基地建設工作。
7、負責全區文物保護工作,指導文物保護、管理等工作。
8、負責管理全區公共圖書館事業,組織推動圖書館標準化、現代化建設,促進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
9、綜合管理全區電影放映工作,組織全區性電影放映活動。
10、負責文化事業經費的管理,指導、監督所屬單位的財務工作。11、負責文化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監督。
12、擬定文化系統幹部、職工隊伍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
13、負責對外文化交流工作。
14、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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