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區生態環境局

天津市河北區生態環境局

天津市河北區生態環境局,是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黨中央、市委和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河北區生態環境局
  • 辦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區日緯路46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制度、生態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組織制訂本區域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和污染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制訂全區生態環境保護相關的經濟、技術、政策等方面管理辦法。
(二)負責全區重大生態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在市生態環境局的指導下,做好本區域重大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牽頭協調並參與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負責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全區減排目標落實。組織實施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制度,落實全區污染物減排任務,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四)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監督管理。組織監督實施本區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化學品和機動車等污染防治和管理制度。組織開展本區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做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和大氣污染防治格線化管理工作。
(五)負責新建項目污染排放總量的控制和建設項目審批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
(六)指導、協調、監督全區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全區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審查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檔案。
(七)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政策、規劃、標準,做好涉核安全協調及核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按照職責分工監督管理放射源防護安全、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的污染防治。
(八)負責區域內生態環境監測工作。落實生態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實施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組織對生態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價、預警預測。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區生態環境監測網和生態環境信息網。落實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
(九)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擬訂全區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
(十)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配合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
(十一)負責生態環境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查處生態環境違法問題,負責行政執法案件的核准督查,組織實施全區生態環境保護法制培訓,指導街道生態環境依法行政工作。
(十二)負責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組織環境統計工作,推動區內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十三)負責生態環境保護領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四)負責危險廢物和廢棄危險化學品的收集、儲存、利用、處理處置等環節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事故現場的應急監測。負責本領域安全生產工作。
(十五)負責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招商引資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
區生態環境局要統一行使生態和全區域內各類污染源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全面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畫。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全區生態安全,建設美麗河北。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與區住房建設委等部門有關職責分工。
區生態環境局負責對渣土車尾氣排放情況進行監測,對有關違法情況進行查處。區住房建設委負責建築工程、城市道路工程、房屋拆遷等施工現場渣土堆放、苫蓋、控塵監督管理。區城市管理委負責綠化工程施工現場渣土堆放、苫蓋、控塵監督管理。區城市管理委與公安交管部門進行聯合執法,承擔渣土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公安交管部門負責渣土運輸車輛改裝管理,查處渣土運輸車輛不遵守交通法規、不按規定時間和路線行駛等違法行為。

領導分工

張邑    天津市河北區生態環境局黨組書記、局長
分管工作:負責黨、政全面工作。分管部門:機關黨務工作、辦公室、污染防治科。 
郭楠    天津市河北區生態環境局副局長
分管工作: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綜合業務科,污染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人事工作。 
趙敬全    天津市河北區生態環境局二級調研員
分管工作:協助張邑局長負責機關黨務工作,協助葉梅副局長分管工會工作,協助郭楠副局長分管綜合業務科、環保聯絡組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綜合協調和日常檢查工作。負責文電、會務、印信、機要、信息、保密、檔案、安全生產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組織擬訂局年度工作總結及計畫。負責機關和指導基層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資、福利等工作。負責幹部檔案管理。負責幹部隊伍建設和優秀年輕幹部培養。負責幹部政審、出國(境)審批報備等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政務公開、建議提案、信訪、聯絡接待、財務、經費、固定資產管理、年鑑和史志編纂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監督基層單位的黨建、紀檢監察、統戰、離退休幹部、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協助局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負責局黨組中心組學習及全局幹部職工理論學習工作。負責局機關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污染防治科。承擔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區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區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並監督落實,完成污染物減排任務。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組織落實績效考核工作。牽頭推進區域環境保護合作交流,參與排污權交易、協同發展等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大氣、水、土壤、地下水、噪聲、機動車、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核與輻射等污染防治的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劃和計畫並監督落實。推動全區大氣污染防治聯防聯控工作,監督落實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負責全區應對氣候變化和溫室氣體減排工作。參與推動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等相關工作。組織實施聲環境功能區劃工作。組織實施水功能區劃工作。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負責區級建設項目事中事後監管有關工作。承擔排污許可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綜合業務科。負責組織開展全區生態環境保護政策研究。推動落實局全面深化改革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全區生態環境監測及預測預警。組織編制生態環境質量報告、生態環境狀況公報。承擔全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完成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相關工作任務。根據授權對全區貫徹落實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情況提出督察問責建議。參與區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和協調解決環境污染糾紛。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全區生態環境保護法制培訓,指導依法行政、普法等工作。負責環保法律法規執行的監督檢查,負責局環境保護行政執法案件核准督察工作。組織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行政處罰案件工作。負責全局普法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政策、法律、法規的培訓工作。負責全局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做好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審查和執法證件的管理。牽頭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承擔永久性保護區域、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監管工作。組織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負責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局新聞審核和發布、採訪報導工作,負責全局精神文明建設和創建文明城區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直屬單位

(一)河北區環境行政執法支隊。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生態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按照區生態環境局的委託和授權,負責調查處理本行政區域內(除跨流域外)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對轄區內的單位或個人執行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現場執法檢查,並按規定處理;負責環保12369熱線,受理民眾環境投訴;負責對本轄區內發生的環境污染事故、糾紛以及舉報、控告、投訴環境違法行為的來信來訪進行調查,並參與處理;辦理人大、政協的議案提案;承擔區生態環境局或市生態環境局委託的其他工作。
(二)河北區環境監測中心。配合區生態環境局執法部門進行執法和監督性監測,及時準確地掌握污染源排放狀況及變化趨勢;承擔應急監測任務、負責污染事件的調查監測;為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及年度本區環境狀況公報提供監測數據;開展區域內環境質量監測工作,及時準確、科學系統地掌握和評價環境質量狀況及發展趨勢 。
(三)河北區機動車排污檢控站。為轄區內機動車排放污染控制、機動車污染物總量減排、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油品質量、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等管理工作提供技術支持;為轄區內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道路遙感檢測、路邊站檢測、路檢路查、抽測檢查等管理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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