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區司法局

天津市河北區司法局

天津市河北區司法局,是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河北區司法局
  • 辦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區黃緯路11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政務目標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負責擬訂全區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
(四)統籌協調監督指導調解工作。指導監督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指導管理司法所建設工作。
(五)承擔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全區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六)負責擬訂公共服務法律體系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管理、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七)指導政府各部門行政複議、應訴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全區行政規範性檔案相關工作。
(八)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司法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分工

肖  標    天津市河北區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
分管工作:全局工作。
馮  樂    天津市河北區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分管辦公室、政治處、財務科、綜合科、行政複議與應訴科。
侯春華    天津市河北區司法局三級調研員
分管工作:協助分管政治處、財務科,聯繫10個司法所。
曹 奐    天津市河北區司法局副局長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督查室)。負責機關日常政務工作;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政務公開、保密等日常事務。負責信訪、應急管理、安全保衛、車輛管理、固定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及其它行政後勤保障工作。協調並組織落實信息化網路建設的管理、維護、培訓及信息綜合保障和套用,牽頭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工作。
(二)政治處。負責全系統黨建工作和幹部隊伍建設、優秀年輕幹部培養。負責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員錄用及人事檔案等幹部管理工作,做好乾部任免、調配、考核、獎懲等工作。負責本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定、聘任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做好紀檢監察、統戰、工會工作。負責出國(境)審批報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財務審計科。負責局機關預決算、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財務核算、勞動工資和專項業務經費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內部財務審計工作。檢查、指導、監督執行《會計法》及各項財經紀律。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綜合科。承擔機關重要文稿、公文的組織起草、審核工作。負責專題會議機要、信息簡報、年鑑編報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工作。負責調研工作,組織完成有關調研課題計畫的實施和報送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法治宣傳科。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各單位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做好培訓、考核、總結、表彰等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六)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負責面向社會徵集法律法規制定項目建議有關工作,指導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監督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負責推進司法所建設。負責幫教安置工作。擬訂全區人民調解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負責全區調解員隊伍建設。承擔全區調解組織網路建設及調解信息化建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七)律師工作科。擬訂律師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管理、監督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組織開展轄區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年度檢查考核備案工作;負責檢查、監督律師、基層法律工作者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情況;受理對律師、基層法律工作者的投訴;依法對律師及律師事務所的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指導、監督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工作。承擔本局法律顧問工作。指導推動律師行業黨建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八)社區矯正管理科(河北區社區矯正管理支隊)。
負責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指導、監督各司法所對社區服刑人員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做好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公共法律服務科。牽頭負責公共法律服務工作,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平台建設。擬訂公證、法律援助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管理公證、法律援助工作。聯繫仲裁機構。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行政複議與應訴科。承辦區政府受理的行政複議案件,指導全區各單位各部門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本局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負責相關行政複議的統計分析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監督平台管理科)。組織、指導、協調全區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等方面工作。負責全區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監督和考評。承擔本局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區行政執法監督平台各項工作。負責全區行政規範性檔案相關工作。協調行政執法爭議及有關法律事宜。負責區政府重大決策、契約協定合法性審查。指導全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負責聯繫區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司法所(10個)
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複雜民間糾紛;承擔社區矯正日常工作,組織開展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教育和幫助;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組織開展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為街辦事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助基層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糾紛;開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街道辦事處交辦的維護社會穩定的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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