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委員會關於開展“創文明交通城市,我參與”主題教育活動的通知

學校要積極配合交通安全輔導員共同選拔優秀學生擔任少年交警,開展訓練,圍繞活動主題開展相應的實踐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教育委員會關於開展“創文明交通城市,我參與”主題教育活動的通知
  • 地區:天津市
  • 部門:教育委員會
  • 編號:津教委辦〔2010〕9號
活動主題,活動內容,活動時間,活動要求,

活動主題

津教委辦〔2010〕9號
各區縣教育局,濱海新區教育局天鐵集團教育處和海濱教育中心,各直屬學校:
為貫徹全國“文明交通行動計畫”會議精神和天津市“創文明交通城市,做文明交通人”動員部署大會精神,落實張高麗書記、黃興國市長近期關於提升我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使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走在全國前列的重要指示精神,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我委決定,新學期在全市中國小開展“創文明交通城市,我參與”主題教育活動。現將具體活動通知如下:
創文明交通城市,我參與。

活動內容

(一)充分發揮課堂主渠道的作用,把交通安全教育落到實處。利用班隊會課的時間,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講清創建文明交通城市活動的目的、意義、內容和要求。
(二)充分發揮交通安全教育輔導員的作用。請交通安全輔導員到學校為中小學生講授交通安全知識,結合“3.29”中國小安全教育日,圍繞主題開展文明交通知識競賽等豐富多彩的宣傳教育活動。
(三)充分發揮“交通安全聯繫卡”制度的作用,增強中小學生文明參與交通的主動性。市內六區和濱海新區中小學生要隨身攜帶好交通安全聯繫卡,規範自己的言行,違規時主動向交警出示聯繫卡,尊重和接受交警的批評和教育。
(四)充分發揮中國小交通安全徵文活動的教育作用。區縣教育局、學校可結合實際自定主題,通過徵文活動,對中小學生進行教育,不斷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文明參與交通意識。
(五)充分發揮“少年交警”作用,影響和帶動中小學生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為推動活動的開展,2010市教委和市公安局聯合舉辦天津市少年交警匯操表演活動。
(六)加強中國小交通安全達標校建設,發揮中國小交通安全示範校的作用。2010市教委與市公安局繼續在全市中國小校深入開展創建“交通安全教育達標校”和命名“交通安全教育示範校”工作,爭取使全市中國小校均達到區縣級“交通安全教育達標校”水平,120所中國小達到市級“交通安全教育達標校”水平,在此基礎上命名2011—2013年度天津市“交通安全教育示範校”。

活動時間

2010年上半年,市教委和市公安局命名2011—2013年度天津市“交通安全教育示範校”,完成少年交警匯操表演比賽。
2010年下半年,市教委和市公安局檢查、驗收,評選表彰市級、區縣級“交通安全教育達標校”。

活動要求

圍繞活動內容,各區縣、中國小主要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學校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路、黑板報、壁報、櫥窗等形式做好宣傳工作。
(二)與貫徹《中國小日常行為規範》相結合。將主題教育活動融入到對學生的日常行為規範的養成教育之中,通過分析各種不良交通行為和案例,引導學生明白活動的內容和意義,做到明理導行。
(三)要以班級為單位召開一次主題班會。
(四)學校通過家長學校、家長委員會、家訪、致家長一封信等多種形式,向家長廣泛宣傳本次活動,請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工作,達到“小手拉大手”,影響家庭、帶動社會的目的。
(五)在活動中,要加強與新聞媒體的聯繫,擴大影響,提高實效。
(六)各學校要將此項教育內容列入學校日常教育工作之中。各區縣教育局要隨時將活動情況以電子版的方式,上報市教委德育處。
德育處信箱:略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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