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寶坻區金融工作局

機構簡介,工作職責,

機構簡介

天津市寶坻區金融工作局,是天津市寶坻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地方金融監管方面的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檔案等,擬訂有關地方性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本區地方金融業改革發展規劃,研究分析巨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本區金融運行情況,對本區地方金融業改革開放和地方金融機構監管開展系統性研究,提出對策建議。
(三)依法依規開展地方金融監督管理,負責本區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區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的監管,承擔相應的風險處置責任。
(四)加強對本區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民間借貸、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等的引導和規範。
(五)負責本區金融監管職責範圍內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加強金融知識宣傳,增強金融消費者自我保護能力,督促監管職責範圍內的金融機構加強信息披露和消費者風險提示。
(六)負責防範和化解地方金融風險。加強對所監管機構的風險監測評估、風險預警和風險處置,配合上級金融管理部門加強對本地區跨區場、跨行業交叉性金融業務的監測分析和風險管理。
(七)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依規打擊非法金融活動,規範金融秩序。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開展相關金融領域信訪和維穩工作,維護金融穩定。
(八)建立健全金融服務體系,為上級金融管理部門、駐寶金融機構做好服務工作和信息交流工作,為本區地方法人銀行業、證券期貨業、保險業、地方金融機構規範發展提供服務。
(九)配合上級金融管理部門完善、規範本區資本市場體系,統籌權益類交易場所的監管。負責推動本區企業掛牌上市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上市公司的規範發展,為本區企業利用各種直接融資方式進行融資提供協調服務。
(十)建立金融監管職責範圍內的地方金融機構數據統計制度,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本區金融數據統計工作,推動金融信息共享。
(十一)組織開展地方金融業合作交流工作,配合推動金融聚集區建設,促進融資信息有效對接,配合有關部門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十二)負責本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配合有關部門推進招商引資工作。
(十四)負責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六)職能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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