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區審計局

天津市和平區審計局

天津市和平區審計局是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和平區審計局
  • 辦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區曲阜道81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市有關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年度審計計畫,並組織實施。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二、主管審計工作。負責對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本市和本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三、向區政府和市審計部門提交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交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區委、區政府和市審計部門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區委、區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本市和本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委、區政府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區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區級投資和以區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區屬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有關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根據上級審計部門授權,審計國際組織和國外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區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區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套用,組織建設審計信息系統,開展電子數據審計。
十、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十一、為招商引資工作提供支持保障。
十二、加強審計人才建設,組織審計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審計理論和審計實務研究。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職能轉變。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內設機構

和平區審計局目前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法制科、財政審計科、行政事業審計科、企業審計科、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經濟責任審計科、內部審計指導科和電子數據審計科,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公文、會務、檔案、信訪、應急管理、保密、督查、政務公開、績效管理、文稿撰寫、提案辦理、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重大工作落實、督辦和協調工作。負責工會工作。承擔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聯繫特約審計員。牽頭負責購買服務和聘請專業人員參與審計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負責黨務、宣傳、組織、紀檢、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考核獎懲、退休幹部的管理等工作。承擔公務員招錄、統一戰線、工資福利、因私因公出國(境)管理。負責共青團、婦女等工作。
(三)法制科。負責本局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調研起草、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承擔政府兼職法律顧問管理工作。承擔法制宣傳、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審計業務質量管理。負責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提出審理意見。負責協調業務部門向紀檢監察等部門移送線索工作。負責統籌督促檢查審計項目整改落實工作。承擔本級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的起草工作。負責檢查評估審計質量控制制度執行情況,擬訂年度審計項目計畫並推動實施。負責審計相關統計、調研、宣傳、信息等工作。組織協調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
(四)財政審計科。組織區級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的審計。按照年度審計計畫開展審計監督工作。承擔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負責組織起草區級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情況的相關報告。
(五)行政事業審計科。組織並承擔區級預算單位及所屬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按照年度審計計畫開展審計監督工作。承擔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開展專項審計調查。組織政府部門管理和其他單位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捐贈資金、社會救助、社會福利資金及其他基金、資金的審計。
(六)企業審計科。組織並承擔區屬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資產、負債、損益以及財務收支審計。按照年度審計計畫開展審計監督工作。承擔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七)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組織並承擔政府投資、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公共工程項目審計。按上級部署,組織援助資金審計。按照年度審計計畫開展審計監督工作。承擔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開展專項審計調查。
(八)經濟責任審計科。承擔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開展專項審計調查。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工作。組織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九)內部審計指導科。負責推動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對內部審計機關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內部審計職責履行情況。組織內部審計理論研究,總結、交流、宣傳內部審計工作經驗,培訓內部審計人員。承擔對本單位預算執行、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統籌重大政策跟蹤審計工作。按照上級審計機關統一部署,負責區級各部門以及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和市、區重大政策措施情況和效果的跟蹤審計。
(十)電子數據審計科。負責組織電子數據審計及日常電子數據審計監督。負責制定電子數據審計有關制度,組織對有關部門和單位信息網路安全、電子政務工程和信息化項目以及信息系統審計,承擔區級聯網單位電子數據採集、接收、整理、入庫工作,負責電子數據的綜合分析和利用。負責聯網審計電子數據安全管理檢查。負責本單位信息化建設工作。擬定審計機關信息化發展規劃,起草信息化方面規章制度,牽頭負責本單位信息安全,承擔套用系統、網路通訊、審計網站和計算機等設備管理維護。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