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辦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區慶善大街9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市有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推進、指導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企業的改革和重組,深化所出資企業內部改革,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三)負責指導國資系統黨的建設,推動國資系統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意識形態和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
(四)負責推進所出資企業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
(五)承擔所出資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監督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定考核標準,通過統計和稽核等方式對所出資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
(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做好相關人員的任免和國有企業人才引進工作。
(七)監督所出資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的執行,提出所出資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負責組織所出資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
(八)依法規範所出資企業的國有產權管理。
(九)按照有關規定,代表區政府向所出資企業委派國有股東代表、董事、監事,指導國有企業董事會、監事會建設工作。
(十)承擔區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相關安全生產管理督促檢查工作。
 (十二)負責本系統招商引資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本單位政務活動及日常工作;
(二)幹部人事科。負責本單位人員錄用、任免、調配、培訓、考核、獎懲、工資和人事檔案工作;
(三)企業管理科。指導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國有企業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四)法制科。制定國有企業經營性資產監督管理相關制度。

現任領導

副主任:吳松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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