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和《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有關規定,由天津市公安局編制。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統計範圍包括市公安局機關,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2021年,我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各項規定,圍繞全市公安中心工作,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持續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不斷強化公開時效性、規範性、全面性,並認真做好向3個市級政府信息查閱服務中心的報送工作。
(一)主動公開情況。2021年,我局主動公開通知通告、政策解讀、公安新聞等各類政府信息3240條,均在我局網際網路入口網站、“平安天津”等新媒體平台以及視窗部位予以公開、發布。加強新聞發布和政策解讀,進一步創新政策解讀形式,不斷提升政策解讀的實用性、可讀性,共舉辦新聞發布會12場,發布政策解讀信息11條。同時,按照市財政局要求,及時公開財政預、決算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2021年,我局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規範依申請公開工作流程,共接到社會公眾依申請公開161件,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相關規定進行規範答覆辦理。年內共辦結151件,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10件,無超期答覆情況。
(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共發生行政複議4件、行政訴訟16件。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制發件數
本年廢止件數
現行有效件數
規章
0
0
0
行政規範性檔案
3
0
3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6966690件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39087件
行政強制
26271件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行政事業性收費
24322.9758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
企業
科研
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160
1
0
0
0
0
161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43
1
0
0
0
0
44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0
0
0
0
0
0
0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3
0
0
0
0
0
3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0
0
0
0
0
0
0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12
0
0
0
0
0
12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64
0
0
0
0
0
64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5
0
0
0
0
0
5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0
0
0
0
0
0
0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7
0
0
0
0
0
7
2.重複申請
8
0
0
0
0
0
8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處理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0
0
0
0
0
0
0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總計
150
1
0
0
0
0
151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10
0
0
0
0
0
10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
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
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
維持
結果
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
審結
總計
結果
維持
結果
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
審結
總計
3
0
1
0
4
2
0
1
2
5
9
0
1
1
11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1年以來,我局根據市政府信息公開年度主要任務,在明確需要推進的重點工作、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等方面採取了有力措施,確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正常有序開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一是政策解讀形式還不夠豐富;二是信息公開時效性還需要進一步加強;三是制度機制建設還有待進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局將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結合公安工作實際,進一步最佳化公開流程,拓展公開渠道,完善公開標準,著力打造我市公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亮點和名片。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2021年,我局依申請公開答覆中無“其他”辦理結果。
(二)2020年遺留的行政複議均審結,複議結果維持;未結行政訴訟均審結,結果為駁回訴訟請求。
(三)2021年,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為“其他結果”的,主要原因為當事人撤回複議申請、撤訴及駁回起訴。
(四)2021年,我局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向1名申請人發出繳費通知書(該申請內容進行部分公開),但因申請人逾期未繳納,未實際收取信息處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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