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蔬菜產銷行政管理體制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有關委、局: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改革肉、菜管理體制的總體部署,為了有利於統一安排全市蔬菜的產、供、銷工作,搞好市場供應,市政府決定,從一九八八年四月一日起調整蔬菜的產銷行政管理體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蔬菜產銷行政管理體制的通知
  • 發布單位:80202
  • 發布文號:津政發[1988]37號
  • 發布日期:1988-03-29
  • 生效日期:1988-03-29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蔬菜產銷行政管理體制的通知
(1988年3月29日津政發〔1988〕37號)
一、市二商局所屬市蔬菜公司及直屬機構成建制的劃歸市農委。
塘沽、漢沽、大港區蔬菜批發機構是區副食品公司的直屬單位,已經下放到區、不再調整。
各郊區蔬菜購銷仍由各區供銷社負責,其機構不作調整。
各區商業部門、供銷社有關蔬菜購銷業務、市場安排,接受市農委的指導。
二、各項指標的劃轉原則:
(一)全市蔬菜虧損指標共四千一百五十萬元。其中,市蔬菜公司掌握用於市內各區及塘沽、漢沽的虧損指標三千七百九十九萬元(包括塘沽區的包乾數三百三十萬元);市二商局掌握用於大港油田商業公司和大港副食品公司的一百零三萬元。以上共三千九百零二萬元,全部劃轉市農委。
市供銷社掌握用於各郊區的虧損指標二百四十八萬元,仍由市供銷社掌握使用。
(二)市蔬菜公司有關帳目、資金、財產、勞動工資指標等,均以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帳面數字為依據,登記造冊,逐項交接清楚。
有關副食零售行業的計畫、統計、財務、勞動工資、文檔等資料,由市蔬菜公司轉市二商局。
三、關於蔬菜購銷價格的管理,仍按原辦法執行。
四、市蔬菜公司劃歸市農委以後,不再承擔全市副食零售行業的行政管理職能。為了有利於貫徹商業工作的方針、政策,推進商業改革,進行行業管理,制定和實施行業發展規劃,協調各區副食零售企業與各批發企業的關係,組織好全市副食市場供應,並綜合匯總上報計畫、統計、財務報表等工作,由市二商局在局內增設精幹的副食行業管理機構。具體辦法,由市編委審定。
五、由市農委、商委、二商局、蔬菜公司等單位的負責人組成交接小組,立即開展工作,於今年四月十日前交接完畢,並書面向市政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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