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區城市管理局

天河區城市管理局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有關城市管理及綜合執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城市管理政策措施,編制相關管理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河區城市管理局
  • 地區:天河區
  • 類別:政府機構
  • 內設機構:8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
(二)負責對城市市容景觀、環境衛生、愛國衛生、綜合執法實施管理;組織領導、統籌協調、監督檢查、綜合考評全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監控、指揮調度和應急處置。
(三)負責編制城市管理總體規劃及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制定本級市容環境衛生、愛國衛生城市維護費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容環境衛生、愛國衛生專項資金和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市容環境服務收費。
(五)負責建築垃圾排放、運輸、受納的監督管理。
(六)負責編制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年度計畫和實施計畫。參與市容環境衛生設施建設項目的選定、竣工驗收工作,承擔市容環境衛生設施建成後的維修和日常管理。
(七)負責對生活廢棄物的收集、運輸和處理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對生活垃圾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八)負責本轄區戶外臨時宣傳品設定的審批、監督、管4理,負責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設定的監督、管理;負責大型戶外宣傳活動臨時戶外廣告的報批和備案工作;負責劃分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監督檢查責任區市容環境衛生;負責城市人行道、建築物立面天面、公共設施、公共場所容貌的監督管理;負責對散體物料運輸工具、交通運輸工具(車輛、船舶)的容貌進行監督管理。
(九)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和監督考核全區愛國衛生運動工作和國家衛生城市管理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各類愛國衛生創建、城區環境綜合整治、病媒生物防治、公共場所控制吸菸工作。
(十)組織制定城市管理科技發展和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數位化城市管理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城市管理各行業協會工作,推進城市管理公共服務的市場化、社會化、專業化和產業化的發展。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城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督辦、接待、政務公開、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穩、保衛、計畫生育、地方志、年鑑、政務信息、統計、武裝等工作;負責起草重要文稿、計畫和總結。負責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信訪、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政協提案、行政複議代理、行政訴訟應訴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管理和後勤保障服務工作,負責局網路、網站的維護運行工作。
(二)綜合協調科。負責組織實施城市管理髮展規劃的編制工作;負責協調城市管理重大問題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組織協調有關職能部門、街道開展市容市貌、環境衛生、交通秩序等城市環境的綜合整治;組織全區城市管理綜合巡檢、城市管理目標責任考評;實施城市管理應急調度、快速處置行動的指揮協調;負責建築工地文明施工的管理、監督和執法工作;負責大型戶外宣傳活動臨時戶外廣告的初審、備案和報批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數位化、格線化城市管理;負責區城市管理監控指揮平台的建設、技術支撐和運行維護;負責社會聯動服務工作;承擔區城市管理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三)市容管理科。負責組織制定市容景觀、市容管理專項規劃和實施計畫;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城市容貌的整治,監督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的落實;負責協調落實重點地區、重點街道容貌景觀規劃、建設和治理等工作;負責城市人行道、建築物立面天面、公共設施、公共場所和公共運輸容貌的監督管理,對城市立面及附屬設施的保潔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戶外臨時宣傳品設定的行政許可,對戶外廣告、牌匾標識的設定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建築垃圾排放、運輸、受納進行管理。
(四)環境衛生管理科。負責組織制定環境衛生管理專項規劃和實施計畫;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區環境衛生整治;監督、檢查全區環境衛生作業質量;監督指導機團單位、公共場所、城市道路及配套設施(含道路照明設施、綠化帶、隔音設施、交通設施)的保潔工作;監督、管理全區生活廢棄物收運及處理(水上垃圾打撈、糞便處理、死禽畜、變質肉)工作;組織實施生活垃圾分類,推進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對全區生活垃圾分類開展情況實施監督、檢查;負責環衛設備採購、管理和環衛作業招標工作;負責環衛工人隊伍管理的協調、指導和監督;負責聯繫環衛行業協會。
(五)愛國衛生管理科(掛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牌子)。負責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制訂愛國衛生運動、國家衛生城市管理的規劃、工作計畫和責任管理目標,並組織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全區開展病媒生物防制和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整治;組織指導國家、省、市級衛生街、衛生城區創建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公共場所控制吸菸工作;參與重大災情、疫情等突發公共事件相關的防範行動。
(六)設施管理科。負責制定城市管理設施建設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城市管理設施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和城市管理設施維護計畫的資金申請和使用;負責城市管理設施維護、技術創新及節能、環保等工作;參與城市管理設施建設項目的選定、會審和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設施的管理、保養和維修;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三防”工作。
(七)政治工作科(掛黨委辦公室牌子)。負責黨委的日常工作;負責黨務、幹部、人事及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機構編制、培訓、職稱評定、扶貧、統戰、僑務、外事、工資福利、公費醫療工作;負責紀委的日常工作;負責紀檢監察、效能建設、糾風、紀檢信訪工作;負責城市管理宣傳教育、精神文明建設、普法教育工作;負責收集城市管理輿情,發布新聞信息,正確引導輿論;負責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關工委工作,指導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協助開展維穩工作。
(八)計畫財務科。負責部門經費和城建固定資產投資預決算的編報;負責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對城市維護費的使用實施監督;負責對區城市管理行政事業性、經營服務性收費工作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機關各項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其他日常財務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的會計核算和監督;組織實施績效評價工作;檢查指導直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協助做好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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