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廣州市天河區供銷聯社組建於1985年8月,下屬有區再生資源管理辦公室,沙河供銷合作社、東圃供銷合作社和代管的星業公司,現有幹部職工66人[其中聯社機關15人,再生辦4人],退休人員467人(含星業公司71人),已移交社會化管理343人。

經營情況,主要職能,

經營情況

全社共有經營網點83間,其中自有網點62間,從房管部門或其他單位租來21間,自營農貿市場一個,內有當口71個。 全社以資產經營為主,除農貿市場自營外,其餘商鋪均出租經營。

主要職能

1、負責貫徹中央、省、市、區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制訂有關規章制度和實施方法,並組織檢查,監督,實施。
2、負責研究制度區社及直屬單位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指導實施。
3、按區政府授權及要求,對全區重要農業生產資料採購、儲備、供應和農副產品經營進行組織、協調、管理,組織農產品進入市場,促進城鄉物資交流,保障市場供應。負責全區防洪物資儲備供應工作。
4、負責對再生資源從業人員的法制教育、業務培訓及工作指導,負責再生資源開發使用的管理,推動我區再生資源的綜合回收利用。
5、負責屬下單位的協調、管理和經濟體制改革工作,解決企業在改革中出現的問題,協調同有關部門的關係,維護區社及直屬企業的合法權益。
6、代表區社參與供銷合作社系統的各項活動,組織技術、人才交流和經濟貿易,促進區社經濟發展。
7、管理社有資產,負責區社系統新項目,大項目的開發,行使集體財產所有權代表和管理者的權益,保證社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8、負責區社機關幹部、直屬單位領導班子的考核、調配、任免、獎懲;負責人事管理,勞資調配,職工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
9、負責指導直屬單位的治安保衛、安全防火、安全生產、綜合治理工作。
10、執行國家有關財務法規,制訂財務管理制度,指導本系統財務、會計工作。
11、領導本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直屬單位財務計畫,預算執行,決算,財務收支,經濟責任等的審計工作。
12、承辦區政府和廣州市供銷合作總社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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