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四)負責市政府目標責任制考核獎懲工作。
(五)協調處理民眾來信來訪,指導市信訪局處理有關信訪問題。
(六)負責全市外事、僑務、僑聯和對外友協工作;負責與國內外友好城市聯絡工作。
(七)負責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金融工作的決定和工作部署。
(八)承擔各級各類檔案、信函、電報的處理,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檔案以及市政府領導的重要報告、講話、匯報材料的起草、審核、印製、存檔工作。
(九)負責通知、協調、安排市政府領導的重要公務活動。
(十)負責指導全市應急管理、應急體系建設和政務值班工作。
(十一)組織承辦全國、省、市人大代表意見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做好協調督辦、落實反饋工作。
(十二)負責市政府駐外機構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指導、監督全市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根據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組織開展調查研究,收集工作進展情況,進行信息綜合分析處理,根據發展形勢和工作進展情況,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為政府科學決策提供信息服務。
(十四)檢查指導全市政府系統辦公部門公文處理和全市政府系統信息網路、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
(十五)負責市本級公共機構的節能管理工作,指導、監督下級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承擔市政府及辦公室與對口單位來賓的聯絡接待工作。管理市政府機關基層工會,協調配合搞好機關精神文明及婦聯、共青團工作。
(十六)承擔市政府黨組文秘工作。
(十七)負責市政府經濟顧問、法律顧問的聘任工作。
(十八)負責市政府機關刊物《天水市人民政府公報》的編髮工作以及《天水市政府志》的編纂工作。
(十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