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指數保險

天氣指數保險(Index-based weather insurance)的概念最早出現在20世紀90年代後期。它是指把一個或幾個氣候條件(如氣溫、降水、風速等)對農作物損害程度指數化,每個指數都有對應的農作物產量和損益,保險契約以這種指數為基礎,當指數達到一定水平並對農產品造成一定影響時,被保險人就可以獲得相應標準的賠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氣指數保險
  • 出現時間:20世紀90年代後期
  • 所屬類別:保險業
  • 對象:個人
產品介紹,產品特點,相關案例,國內發展現狀,理賠優勢,常見問題,

產品介紹

天氣指數保險,或者氣象指數保險,是指以一個或者幾個氣象要素為觸發條件,如風速、降雨量、溫度等,當達到觸發條件後,無論受保者是否受災,保險公司都將根據氣象要素指數向保戶支付保險金。屬於財產險中的費用補償險。
對天氣風險進行管理的保險產品,此前主要面向企業和機構。2014年,國內首家網際網路保險公司---眾安保險推出“37攝氏度高溫險”,標誌著我國的天氣指數保險開始面向個人用戶。

產品特點

天氣指數保險具有三個特點:
1、天氣指數保險所依據的氣象學指數完全可以量化,並且由第三方的公允機構來提供,比如氣象局。目前可用於設計天氣指數保險主要有降雨、降雪、溫度、風力四個維度。
2、個人天氣指數保險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以上述的37攝氏度高溫險為例,溫度超過37攝氏度後,個人在防暑降溫方面的開支增加,比如空調電費。保險公司基於這個生活開支來設計保額。
3、個人天氣指數保險的可保利益不是巨大財產損失,而是天氣變化必然造成的個人開支。

相關案例

1、美國的“白色聖誕節(White Christmas)”
美國的汽車零售商在出售汽車的時候,會向客戶贈送一份保單。這份保險的內容是,如果當年的聖誕節是“白色聖誕節”(下雪),則用戶可以獲得一定的賠付。
在這個案例中,買車和聖誕節,都與用戶生活息息相關。用戶買了車就必然要開,尤其是聖誕節更可能用到。如果聖誕節當天下雪的厚度超過一定的值,用戶需要除雪(根據美國法律,車頂上有雪是不能開的)後才能使用,用戶除雪產生的額外費用,就可以由保險來賠付。
2、國內的“37攝氏度高溫險”。(具體參見“高溫險”詞條)
2014年,眾安保險推出了“37攝氏度高溫險”:在約定期限內,被保險人身處的投保區域高溫日天數超過契約約定的免賠天數,導致被保險人需額外支出生活成本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契約約定在保險金額內給付保險金。

國內發展現狀

目前,國內對於氣象風險的認知度還處於萌芽狀態。過去人們認為天氣風險是不可抗力、是無法管理的;但事實上,個人和企業都可以通過天氣指數保險來管理這些風險。發展天氣指數保險,已經被國家提到了戰略高度。
2014年8月13日,國務院出台《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提出“將保險納入災害事故防範救助體系”、“探索天氣指數保險等新興產品和服務”、“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等,從保障社會民生的戰略高度確定了巨災保險和天氣指數保險的地位。
種種跡象表明,天氣風險管理正在中國保險業悄然興起。尤其是企業和個人對於風雨雷霧等非災難性氣象風險的保障需求,將是未來保險公司的競爭高地。而低成本的網路渠道,為天氣保險的“受寵”,客觀上提供了條件。
此前國內的天氣指數保險主要是針對農業領域,而今年以來針對個人生活領域的天氣指數保險開始應運而生。目前在這方面做得比較有特色的是首家網際網路保險公司眾安保險,其在今年夏天推出了針對高溫的37攝氏度高溫險之後,又聯合線上旅遊網站和中國氣象局推出旅遊下雨天氣保障服務,已經在溫度和雨水這兩個維度為個人消費者提供服務。
今年以來保險行業在個人天氣指數保險的突破,說明了保險業發展到今天這個階段,已經不單是‘對身體、財務等損失進行補償’,更多的‘精神損失’保障的需求開始冒出。這是未來國內保險公司擺脫同質化競爭、走差異化路線的方向。

理賠優勢

天氣指數保險是根據客觀氣象數據來決定是否理賠的,科學透明,免去了大工作量核災過程和成本,也免去了在核災過程中保險公司和保戶的爭議,以及可能出現的“道德風險”。
網際網路的爆發無疑會加速國內天氣指數保險的發展進程。一方面,天氣指數保險以客觀氣象數據作為理賠依據,整個流程可以在網上自動完成;另一方面,網際網路的興起讓保費和保額都相對較低的保險產品成為可能。
可見,以天氣指數為標的讓理賠更加自動化、效率更高;而網際網路的手段讓碎片化的小額投保成為可能,並且為天氣指數保險創造了更多的使用場景,比如旅遊。不難推測,隨著國內網際網路保險的蓬勃發展,天氣指數保險產品也會日益豐富,尤其是會有更多面向個人用戶的產品和服務陸續推出。
值得一提的是,天氣指數保險有一點跟其他保險產品不太一樣,就是天氣風險較難以捉摸,氣候的難以預測性以及極端天氣的突發性,是設計天氣指數保險產品的一大難點。由於無法對天氣進行精準預測,保險公司有可能因為今年天氣的轉好而穩賺不賠,但也很可能因為天氣的惡劣而導致巨虧。

常見問題

1、個人天氣指數保險一旦達到條件,所有投保人都可以獲得賠付,這好像不符合保險的大數法則?
天氣指數保險的大數法則主要體現在區域和時間上。從區域上看,在同一區域的特定人群中,當面臨一個天氣風險時,可以理解為所有投保人都受到影響,比如酷暑天氣,幾乎每個家庭都會開空調或電扇來降溫;某個區域的農戶遭遇乾旱時,每一戶都會造成損失。因此,天氣指數保險在某一區域是風險積累的過程,看似背離了大數法則;然而,天氣指數保險通過增加投保城市,在全國範圍或全球範圍內分散風險,畢竟在不同的氣候帶同時出現同一天氣風險的機率還是有限的,這一點完全符合保險大數法則。從時間上看,天氣風險在某一時間段也是風險累積的過程,例如某一區域每隔十幾年都會出現一次極端高溫天氣,也是符合大數法則的。
2、災害性的天氣指數保險,有著清晰的可保利益,因為如地震、颶風等自然災害會帶來巨大的損失。那么諸如37度高溫險這樣的天氣指數保險的可保利益是什麼?
與災害性天氣保險以直接損失為可保利益不同,天氣指數保險的可保利益是異常天氣給個人或機構帶來的必然開支,因此屬於費用補償性保險。
以37度高溫險為例。保險的賠償責任是由於極端高溫造成生活成本的增加,比如對防暑降溫產品的消費、水費的增加以及電費開支的增加;以電費為例,大家可能都會注意到,在非常炎熱的夏季,經常在新聞里看到某某城市的用電負荷超標,為保證電網的正常運轉和居民的生活用電需要,電力公司將對部分企業生產用電進行限電或錯峰供電。由此可以明顯看到,在極端高溫天氣時,生活用電量大幅度增加,給個人或家庭造成電費開支增加。這些因為異常天氣(還未達災害級別)而導致的個人必然造成的額外開支,就是此類保險的可保利益。
3、天氣指數保險如何定價?
設計天氣指數保險產品的時候,除了需要考慮過去的天氣歷史數據之外,更重要的一點,還需要考慮到天氣變化的整體趨勢,這也是天氣指數保險產品與其他保險產品相比,一個明顯的不同之處。
就天氣指數保險的定價方法而言,可以分為經驗定價法,分布擬合法,以及動態建模法。經驗定價法相對簡單,其缺點在於僅僅使用歷史數據,無法考慮所有的極端天氣情況,也沒有考慮氣候條件隨時間的趨勢性變動。由於近年來全球氣候變暖的大背景,以及各地高溫、暴雨、洪水、熱浪等極端天氣增多,歷史的經驗數據已經無法很好的代表未來的天氣情況,所以需要使用動態建模法,通過對原始氣溫數據進行動態建模預測未來的天氣變化,並以此為依據用於產品定價。
4、為什麼說眾安保險的高溫險是國內第一個面向個人的天氣指數保險?
此前國內的天氣指數保險,主要是面向企業和機構的,也就是tob的產品。這種面向商業機構的保險又以農林牧漁業領域最為常見,因為這些行業的生產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天氣。一個地方的溫度和濕度會直接影響農作物的種植,某個水域的水溫會直接影響海產品的養殖等等。除了農業以外,天氣指數保險也有其他領域的套用。比如,由國內大型電力集團投資的某保險公司,就為水力發電企業提供保險產品,當大壩水位下降到某個數值,影響發電的時候,保險公司就會賠償發電企業。
直到2014年5月份,眾安保險推出“高溫險”在天貓店和微信服務號上面向個人進行銷售,國內才算是有了面向個人的天氣指數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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