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縣衛生健康局

天柱縣衛生健康局

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黔東南州及所轄縣(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廳字〔2019〕10)和《中共天柱縣委天柱縣人民政府關於天柱縣縣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天黨發〔2019〕1號),制定本規定。

天柱縣衛生健康局是天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天柱縣衛生健康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州委以及縣委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柱縣衛生健康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衛生健康工作法律法規;編制我縣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組織實施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組織實施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國家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執行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國家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實施國家藥典。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七)監督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
(九)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負責民營醫療機構的規劃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縣級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二)提出加強全縣醫院黨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醫院黨建工作質量進行評價。
(十三)管理指導中醫藥服務;指導天柱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和黔東南州衛生健康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責調整情況。
1.將原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職責、原縣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縣雙擁工作辦公室)的老齡工作職責以及原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劃入縣衛生健康局。
2.將原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職責劃出到縣醫療保障局。
3.將原天柱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原天柱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的行政職能劃入縣衛生健康局。
4.將原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劃入縣衛生健康局。
(十六)職能轉變。縣衛生健康局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天柱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為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中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供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題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執行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警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縣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縣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該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縣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黨建、網路安全與意識形態、後勤、車輛管理、“工青婦”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重大會議、重大活動、重大問題調研、對外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和信息發布、援外(外事)工作的組織安排;重要檔案起草、政務公開、政務信息、目標績效管理、安全保密、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其下屬單位黨的建設、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二)業務股(行政審批股)。承擔綜合管理基層和社區基本公共衛生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承擔醫療健康扶貧工作。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村衛生室和鄉村醫生的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衛生健康統計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並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工作。組織開展職業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組織深化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推動醫聯(共)體、分級診療、遠程醫療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國家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負責衛生健康系統政策、法規解釋和諮詢、宣傳教育實施工作;檢查監督基層對衛生健康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組織查處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指導規範綜合監督執法行為;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受理民眾來信來訪;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安全生產(醫療安全)等監管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擬定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和安全、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定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考評制度。承擔實施執業醫師、護士執業資格制度和執業註冊有關工作。負責除縣直二級綜合醫院以外的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和二級及以下婦幼保健院、醫療急救中心、臨床檢驗中心等機構的設定審批、執業許可工作;指導醫院藥事管理、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工作;擬訂全縣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相關人才培訓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負責對口幫扶、東西部協作管理工作;負責病殘兒醫學鑑定和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鑑定工作。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信息。指導縣委縣政府重大會議、活動的醫療保障。組織實施重大疾病防治、國家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為主題的干預措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制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國家免疫規劃以及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
    (三)規劃信息股。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信息及網路直報工作,承擔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設、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發展、遠程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消防安全、禁毒、打黑除惡、精神文明建設。組織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並組織實施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指導醫療機構對大型醫療設備的採購工作。
(四)人口與老齡股 。承擔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及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獎勵扶助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實施生育政策,統計分析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等情況,為人口發展提供參考;負責生育證審查辦理工作。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健康體系建設,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五)財務股。承擔衛生健康局專項資金管理:承擔機關及納入機關統一財務管理單位的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核工作;編制財政撥付的衛生健康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經費的預、決算;指導和監督社會撫養費管理及家庭獎勵扶助統計工作。監督指導和評價全縣鄉鎮(街道)衛生院各項經費的管理使用;承擔後勤保障等工作。
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縣衛生健康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領導職數8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3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其他事項

縣衛生健康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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