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峻縣文體旅遊廣電局

天峻縣文體旅遊廣電局,是天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及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貫徹落實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及文物政策措施。
(二)擬訂全縣文化事業、體育事業、廣電事業和產業及旅遊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全縣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融合發展,統籌指導區域性文化體育、旅遊項目的規劃。
(三)管理全縣文化體育活動,指導全縣文化設施建設;組織全縣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體育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及市場推廣,制定全縣旅遊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全縣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等各門類藝術和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縣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全縣文化體育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體育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負責文化、旅遊和體育行業信息收集和發布工作。
(七)負責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指導、管理全縣公共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貫徹執行工藝美術行業發展規劃和技術標準,指導傳統工藝美術的保護、搶救和發展工作。
(九)統籌規劃全縣文化、旅遊、體育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組織實施全縣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的發展及與其他領域融合發展。
(十)指導全縣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發展,對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旅遊和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
(十一)指導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和協調查處全縣、跨區域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十二)指導、管理全縣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企業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活動。
(十三)負責擬訂全縣廣播電視領域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公共服務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指導、監督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
(十四)負責對全縣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組織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十五)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宣傳活動,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
(十六)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十七)組織擬訂全縣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負責管理藏語譯製工作。
(十八)推進應急廣播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保衛工作。
(十九)指導全縣廣播電視、網路視聽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二十)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推動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十一)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的發展,指導全縣體育運動項目的設定與布局;組織全縣綜合性體育競賽,組織參加體育比賽。
(二十二)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指導運動員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二十三)管理全縣文物工作。
(二十四)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局長:梁艷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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