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天峨縣的地震局。強化本行政區域內地震重點監視御區的震情跟蹤;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參與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峨縣地震局
- 外文名:天峨縣地震局
- 指導:自治區、市地震局
- 有關:法律、法規
機構簡介,工作職責,
機構簡介
強化本行政區域內地震重點監視御區的震情跟蹤;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參與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
工作職責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監督、檢查本行政區域內的防震減災工作。
2、在自治區、市地震局的指導下,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防震減災工作實行行業管理,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地震台網(站)實行統一規劃,資源共享。
3、編制本行政區域內的防震減災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
4、負責建立本行政區域內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負責規劃本行政區域內地震台網(站)及信息系統的建設;管理本級地震監測台網(站);
5、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管理本級區域內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並監督其實施;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地震烈度區劃成果的套用,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震災害預測;制定本行政區域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並檢查落實情況;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工作,並按照有關規定審核防震減災宣傳報導。
6、承擔縣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辦事機構職能
7、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地震緊急救援工作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組建和培訓地震緊急救援隊伍;協助縣人民政府建立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的地震應急救援物資儲備系統。
8、組織開展水庫地震、塌陷地震的監測和研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地震次生災害。
9、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的地震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地震行政質量與技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地震技術標準的宣傳、貫徹、實施和執行監督;管理地震計量工作。
10、推進地震科學技術現代化,組織開展地震科學技術研究及成果的推廣套用。
11、指導本行政區域內各鄉鎮和縣直單位防震減災工作。
12、承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防震減災工作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