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縣國家稅務局

天台縣國家稅務局

天台縣國家稅務局,組建成立於1994年8月,是天台縣主管國家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下設11個內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1個事業單位,另設機關黨委辦公室(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現有幹部職工139名,其中黨員100人。負責全縣近1.5萬戶納稅人的國稅征管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台縣國家稅務局
  • 外文名:Tiantai County State Taxation Bureau.
  • 性質:政府機構
  • 隸屬:天台縣
概況,機構與職能,內設機構,直屬機構,事業單位,

概況

近年來,縣國稅局在省市國稅局和天台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始終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為國聚財、為民收稅”的工作宗旨,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圍繞組織收入中心工作,發揮稅收職能作用,最佳化納稅服務,加強稅收征管,推進隊伍建設,不斷取得了國稅事業發展的新成績。
【組織稅收收入】縣國稅局堅持“依法徵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的組織收入原則,加強稅收分析,強化組織收入措施,實現了稅收收入穩定增長和收入質量穩步提高。據統計,2011年全縣國稅收入達到90367萬元,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堅實的財力保障。其中列入地方財政總收入的國稅收入達到72920萬元,同比增長18.37%,國稅收入占全縣財政總收入的比重穩步增長,為保障地方財政預算收支平衡提供了可靠的財力支撐。
【服務經濟發展】多年以來,縣國稅局認真落實增值稅轉型改革、高新技術企業和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出口退(免)稅、車購稅減征、民政福利企業退稅,存款利息所得稅免徵等稅收政策,有力支持了企業發展。縣國稅局積極通過稅企懇談、專項服務、雙服務、兩送一徵求、納稅服務志願者等活動,為企業提供稅收政策宣講和納稅輔導,提升企業用好用足用活優惠政策的能力。
【最佳化納稅服務】縣國稅局一直高度重視納稅服務工作,按照“明了辦稅、方便辦稅、愉快辦稅”的目標,堅持征納雙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努力推進納稅服務工作。成立了負責納稅服務的專門機構。近年來,先後推行了全程服務、“一窗通辦”、智慧型排隊和叫號系統、農民辦稅方便卡、防偽稅控系統網上抄報稅等服務措施,設立了12366納稅服務熱線、網上辦稅服務廳、自助服務區等服務載體。不斷創新服務方式,推出國地稅和工商聯合辦證、免填單、納稅服務QQ群、代辦制度、多崗互動服務機制、第三方納稅服務質量評價體系等舉措。推行導稅服務、自助服務、預約服務、提醒服務等服務方式。組建了納稅服務志願者隊伍,設立了納稅服務爭議調解視窗和納稅人援助中心。
【加強徵收征管】縣國稅局積極推進稅源專業化管理和信息管稅。針對我市經濟特點,抓好行業稅收管理,建立並套用了一大批行業稅源監控評估模型,有效促進了行業稅負公平,降低了執法風險。積極發揮商會和行業協會在稅收管理中的作用,建立定期聯繫制度,及時了解行業發展動態,掌握行業稅源狀況,傾聽行業納稅呼聲,開展行業稅收政策輔導。積極推動跨部門信息共享平台建設,實現涉稅第三方信息的交換與共享,增強稅源管理的有效性。
【規範依法治稅】深入運用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多年來全縣國稅平均執法正確率保持在99.99%以上;認真做好稅務行政救濟和依法行政工作,縣國稅局被縣政府評為全縣依法行政工作先進單位。從維護正常經營秩序、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出發,打擊各種涉稅違法行為,重點開展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專項整治。
【推進隊伍建設】歷年來,縣國稅局始終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工作方針,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積極推進懲防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了幹部職工家屬涉商備案管理、月末廉政回顧日、稅收管理員述職述廉、重點執法崗位監督等制度,建立稽查員查前廉政承諾、查後公述民評制度。近年來,縣國稅局的在精神文明創建和其他各項工作取得了諸多榮譽,先後榮獲“浙江省文明單位”、連續二年天台縣委縣政府工作目標考核優秀單位;下屬辦稅服務廳榮獲“全國青年文明號”、“浙江省民眾滿意基層站所(服務視窗)創建工作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組織黨員幹部“亮身份、踐承諾、當先鋒”,大力宣傳身邊的先進黨員事跡,增強活動成效。

機構與職能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擬訂機關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及長遠發展規劃;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負責局機關房產管理、安全保衛、醫療保健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裝備管理;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
(2)人事教育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監督檢查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管理機關外事工作;組織實施機關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3)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機關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機關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4)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派出機構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
(5)政策法規科
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負責流轉稅、所得稅等稅種的稅政業務;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推廣套用及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涉外稅收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反避稅檢查,負責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實施、涉外稅務審計、外國居民稅收監管、情報交換、國際稅務管理合作等,負責所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的稅源管理工作。
(6)收入核算科
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負責稅款緩繳、呆帳稅金、死欠稅款核銷管理工作。
(7)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負責增值稅、流轉稅等多個稅種的納稅評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檢查工作;負責全縣範圍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所得稅重點企業的具體納稅評估工作和上級機關部署的重點評估企業的納稅評估工作;牽頭組織開展行業、區域性或重點稅源專項納稅評估工作;推廣套用評估軟體,及時報送納稅評估案例及相關材料。
(8)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
組織、協調和指導機關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公告、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工作。
(9)稅源管理一科
管轄範圍:赤城街道、始豐街道、福溪街道、白鶴鎮、石樑鎮、南屏鄉。負責對所轄納稅人及縣直企業的監控、管理和服務。具體負責調查核實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承辦上級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10)稅源管理二科
管轄範圍:平橋鎮、街頭鎮、龍溪鄉、三州鄉、雷峰鄉。負責對所轄納稅人的監控、管理和服務。具體負責調查核實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承辦上級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11)稅源管理三科
負責國家進出口稅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和確認,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信息化管理系統的推廣套用和維護工作。
(12)稅源管理四科
管轄範圍:坦頭鎮、三合鎮、洪疇鎮、泳溪鄉。負責對所轄納稅人的監控、管理和服務。具體負責調查核實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承辦上級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直屬機構

:稽查局,級別為副科級。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級別為正股級。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機關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負責機關計算機設備的維修、維護、調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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