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有分

天人有分,中國傳統哲學觀念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人有分
  • 定義:中國傳統哲學觀念之一
  • 形成年代:孔孟之間(東周)
  • 詞語出處:郭店楚簡《窮達以時》
出處
語出郭店楚簡《窮達以時》。其曰:“有天有人,天人有分。察天人之分,而知所行矣。”《禮記·禮運》鄭玄註:“分,猶職也。”“天人有分”是說天人各有其職分、作用、範圍。
一般認為,《窮達以時》的形成年代當在孔孟之間,說明此時已形成天人相分的觀念。不過,《窮達以時》所謂“天”,主要是指命運之天(“遇不遇,天也”),並沒有因此要人們一味聽從命運的擺布,雖然窮達取決於時運,毀譽在於旁人;但一個人的德行如何則取決於自己,與天無關,而努力修養並完善德行才是人的職分所在,才是人應該努力追求的目標。“天人有分”的思想,在荀子那裡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荀子明確提出“明於天人之分”的命題,認為天是無目的、無意志的自然存在,“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荀子·天論》),天與人事的吉凶禍福、國家的治亂興亡無關。
人則是有意志、有目的、有主觀能動性的,人只要“修(循)道而不二”,嚴格遵循客觀規律,就能“制天命而用之”,即改造自然,利用自然,為人類造福。相反,“倍道而妄行”,違背客觀規律,任意妄為,就會帶來禍殃。他既把天人區別開來,又把他們聯繫起來,一方面強調天人各有職分,互不相干;另一方面又主張人應該去認識和順應天,認為人不是被動地受制於天,在天面前有其能動性。
這比較《窮達以時》說的“天人之分”,僅限於賢者的遇合,顯然是大為發展,而且理論化了。荀子以後,“天人有分”的思想仍不斷得到發展,東漢王充針對董仲舒的“天人感應”,討論了天道無為,人道有為的問題;唐代的柳宗元針對韓愈天能賞功罰禍,提出“功者自功,禍者自禍”,“天人不相預”(《答劉禹錫天論書》)的觀念;劉禹錫提出“天人交相勝,還相用”(《天論》)的命題;北宋王安石,為了論證變法,也特別區分了天道和人道,認為天道是“萬物所以生”,人道是“萬物所以成”,天道自然。
明清之際的王夫之,集古代天論思想之大成,認為“天人之際”的問題,既需要天提供客觀必要的條件,又需要人發揮自己的所長,利用主體的自覺能動性積極輔佐天進行創造性開發。如此利用人類自身的智慧和才能與天明證自身的過程,王夫之稱之為“相天”。這樣的認識,可以說已經達到了對天人關係的相當辯證的理解。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