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縣城鄉規劃建設局,政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城鄉規劃建設事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並指導組織實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城鄉規劃建設事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並指導組織實施。
(二)主管全縣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工作;負責指導和審查村鎮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及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程式,組織編制、修訂、調整和實施縣域城鎮體系規劃、縣城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詳細規劃;指導審查各有關部門編制專業(項)規劃;負責審查城市雕塑的規劃、建設工作;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負責全縣城市規劃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三)綜合管理全縣房屋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建築工程)活動,規範建築市場;指導和監督管理建築市場準入、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工程質量與施工安全;擬定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工程檢測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建築裝飾、裝修行業管理;組織協調規劃建設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
(四)主管全縣城市建設和村鎮建設;承擔對歷史文化名城相關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負責全縣風景名勝區及其規劃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
(五)負責全縣建築工程勘察、設計、諮詢行業管理;指導建築智慧型化工作;監督管理建築工程的抗震設計、規範實施和施工;負責建築工程造價、工程定額和費用標準的管理。
(六)制定全縣規範建築行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鑑定,轉化和推廣套用;制定行業教育發展規劃,組織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七)指導全縣城鄉規劃建設行業行政執法、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全縣建築市場和城市規劃的監察執法工作。
(八)負責全縣抗震減災、工程抗震設防管理和地震知識普及、地震監測預報等工作。
(九)負責全縣城鄉規劃建設行業各類資質、執(從)業資格的審批、審核報批和管理。
(十)負責全縣住房制度改革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和指導機關、下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宣傳教育、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和群團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幹部教育管理工作;負責管理機關和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作。
(十二)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人事教育股);
1、辦公室(人事教育股);
2、計畫財務股;
3、城市規劃建設股;
4、村鎮規劃建設股;
5、建築業管理股(招標投標辦公室)
地址:大余縣南安鎮南安大道38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