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風紅色預警信號
- 外文名:The wind red warning signal
- 級別標準:6小時內可能或已受大風影響
- 平均風力:12級以上
- 陣風:13級以上並可能持續
- 是否停課:停課
- 級別:第四級別(最嚴重的級別)
- 定義:大風到來之前做出的預警信號
防禦指南,防範措施,發布狀況,發布時間方法,
防禦指南
1、進入特別緊急防風狀態,建議停業、停課(除特殊行業)。
2、人員應儘可能呆在防風安全的地方,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其它同大風橙色預警信號。
防範措施
1、相關地方的安全監管局和企業要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加強監測監控,認真做好巨浪可能造成的海上
2、督促海上石油天然氣鑽井平台等作業單位立即採取相關防範措施,確保人員安全,必要時及時撤出海上作業人員。
3、通知颱風影響範圍水域內作業的各類船舶立即回港避風。
5、沿海地區要做好防範巨浪引發次生事故的準備。
6、督促水運、海運等企業做好相關防範工作,確保運營安全。
7、各單位要加強與當地氣象、海洋等部門的聯繫,密切關注氣象變化情況,根據情況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8、切實做好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工作。
發布狀況
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負責全國預警信號發布、解除與傳播的管理工作。地方各級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本行政
區域內預警信號發布、解除與傳播的管理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配合氣象主管機構做好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的有關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預警信號基礎設施建設,建立暢通、有效的預警信息發布與傳播渠道,擴大預警信息覆蓋面,並組織有關部門建立氣象災害應急機制和系統。學校、機場、港口、車站、高速公路、旅遊景點等人口密集公共場所的管理單位應當設定或者利用電子顯示裝置及其他設施傳播預警信號。國家依法保護預警信號專用傳播設施,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損毀或者擅自移動。預警信號實行統一發布制度。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台站按照發布許可權、業務流程發布預警信號,並指明氣象災害預警的區域。發布許可權和業務流程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另行制定。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向社會發布預警信號。
發布時間方法
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台站應當及時發布預警信號,並根據天氣變化情況,及時更新或者解除預警
信號,同時通報本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防災減災機構。當同時出現或者預報可能出現多種氣象災害時,可以按照相對應的標準同時發布多種預警信號。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台站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固定網、移動網、網際網路、電子顯示裝置等手段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信號。在少數民族聚居區發布預警信號時除使用漢語言文字外,還應當使用當地通用的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廣播、電視等媒體和固定網、移動網、網際網路等通信網路應當配合氣象主管機構及時傳播預警信號,使用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台站直接提供的實時預警信號,並標明發布預警信號的氣象台站的名稱和發布時間,不得更改和刪減預警信號的內容,不得拒絕傳播氣象災害預警信號,不得傳播虛假、過時的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接到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台站提供的預警信號後,應當及時公告,向公眾廣泛傳播,並按照職責採取有效措施做好氣象災害防禦工作,避免或者減輕氣象災害。氣象主管機構應當組織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的教育宣傳工作,編印預警信號宣傳材料,普及氣象防災減災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