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項不當周延
- 外文名:unjustifiable distribution of major term
- 所屬學科:邏輯學
- 別稱:大項擴大,大項非法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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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大項不當周延指直言三段論的大項在前提中不周延而在結論中周延所造成的邏輯錯誤,即大項在大前提中是特稱判斷的主項或否定判斷的謂項,在結論中卻是否定判斷的謂項。又稱“大項擴大”。如:“實詞都是表達概念的,連詞不是實詞,所以連詞不是表達概念的。”犯有大項擴大邏輯錯誤的直言三段論,屬直言推理概念不當周延一種特殊形式,其結論都不具有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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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正確的三段論,除了前提必須真實外,還必須遵守以下規則:
1. 三段論必須有、也只能有三個項。
如果只有兩個項,那就不能構成三段論; 如果有四個項,沒有一個共 同的詞項作聯詞,也不能進行推理。 例如:
凡科學家都是知識分子,
張三是幹部
所以,?
這個推理,前提中有四個概念, 但卻沒有一個共同的概念作為媒介或 橋樑把兩個前提聯繫起來,因而無法 推出結論。另外,還有一種情況,例 如:
民眾是真正的英雄,
李四是民眾,
所以,李四是真正的英雄。(? )
這個推理看起來好象是三個概 念,其實作為中項的“民眾”並不是 一個概念。大前提中的“民眾”是在 集合意義上使用的,小前提中的“群 眾”是在非集合意義上使用的,實際 上等於兩個概念,犯了“四概念”或 “四名詞”的邏輯錯誤。因此,同樣 不能得出正確的結論。
2. 中項在前提中至少要周延一 次。
如果中項在前提中一次也不周 延,中項對大、小前提的聯繫作用就 是不確定的。因此,也不能必然地推 出結論來。例如:
科學家是具有真才實學的,
李四光是有真才實學的,
所以,李四光是科學家。
這個三段論的結論好象是正確 的,但它不是靠正確的推理形式必然 地推出來的。之所以得出“李四光是 科學家”的結論,是因為我們預先知 道李四光是科學家。如果把“李四 光”換成“某人”,其錯誤就比較明 顯了。下面的這個例子錯誤就更明顯 一些:
羊是四足畜類,
犬是四足畜類,
所以,犬就是羊。
這個推理之所以錯誤,和上面的 例子一樣,都是因為中項一次也不周 延(“有真才實學的”和“四足畜 類”都是肯定判斷的謂項)。由於中 項不周延,“四足畜類”的一部分和 “羊”發生關係,另一部分和“犬” 發生關係,這樣得出的“犬就是羊” 的結論當然就不可能正確了。
3. 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項在結論 中也不得周延。
這就是說,結論中詞項斷定的范 圍不能超出前提中斷定的範圍。如果 在前提中大項或小項只有一部分外延 和中項相聯繫,那么在結論中也只能 對大項和小項之間的一部分外延關係 作出斷定。否則,得出的結論就是不 可靠的。例如:
共產黨員都要起模範帶頭作用,
我不是共產黨員,
所以,我不要起帶頭作用。
在這個三段論推理中,大前提中 的“要起模範帶頭作用”作為肯定判 斷的謂項是不周延的,而在結論中作 為否定判斷的謂項卻周延了。因此, 犯了“大項不當周延”或“大項周延 不當”的邏輯錯誤。再如:
人是能思維的,
人是動物,
所以,所有動物都是能思維的。
在這個三段論推理中,“動物” 在前提中是不周延的,即斷定了動物 的一部分是人,而在結論中卻斷定了 動物的全部外延都具有人的本質屬 性,犯了“小項不當周延”或者“小 項周延不當”的邏輯錯誤。
以上三條規則都是關於詞項的, 下面四條規則都是關於前提的。
1. 兩個否定的前提不能得出結 論。
如果兩個前提都是否定的,那么 大項和小項都與中項相排斥,中項就 無法起到聯繫大小項的作用。因此不 能得出確定的結論。例如:
機會主義者不是馬克思主義者,
某人不是機會主義者,
所以,?
又如:
某人不是黨員,
某人不是幹部,
所以,?
以下兩個三段論推理中的大項和 小項都與中項相排斥,因而無法確定 大小項之間的聯繫,所以不能得出結 論。
2. 兩個前提有一個是否定的, 結論必否定。
兩個前提有一個否定,則另一個 必肯定(兩個否定前提不能得出結 論)。這樣,中項就和否定前提中的 一個項相排斥而與肯定前提中的一個 項相聯繫。不管是哪種情況,大項和 小項總是相排斥的,所以結論必然是 否定的。例如:
凡金屬都是導電的,
某物不是導電的,
所以,某物不是金屬。
在這個三段論推理中,大項“金 屬”和中項“導電的”相聯繫(包含 於中項之中),小項“某物”與中項 “導電的”相排斥(全異關係),因 此小項與大項也必然相排斥。又如:
黨的幹部都不應以權謀私,
你是黨的幹部,
所以,你不應以權謀私。
在這個三段論推理中,大項“以 權謀私”與中項“黨的幹部”相排 斥,小項“你”與中項“黨的幹部” 相聯繫,因此小項與大項也是相排斥 的。
3. 兩個特稱的前提不能得出結 論。
兩個特稱前提有II、OI和OO三 種組合形式。其中II式的所有詞項都 不周延,違反“中項在前提中至少要 周延一次”的規則; OO式違反“兩 個否定前提不能得出結論”的規則。 在OI式(或IO式)中,只有一個詞 項周延(否定判斷的謂項)。而根據 規則,前提有一個是否定的,結論必 否定。結論否定,則大項周延; 大項 周延,要求前提中的大項也必須周 延(否則犯“大項不當周延” 的錯 誤)。這樣一來,前提中必須有兩個 周延的項(中項和大項)才能滿足邏 輯要求,而實際上只有一個。所以, 兩個特稱前提不能得出結論。
4. 兩個前提有一個是特稱的, 結論必是特稱的。
前提中有一個特稱,另一個必全 稱(兩個特稱前提不能得出結論)。 這樣,就會有AI、AO、EI、EO四 種不同的組合形式。其中EO式明顯 推不出結論。AI式在前提中只有一 個周延的詞項,而這個詞項必須給中 項,因此小項不得周延。既然小項不 周延,所以結論就只能是特稱的(因 為小項是結論的主項) 。AO式雖然 有兩個周延的詞項,但一個必須給中 項,另一個必須給大項(因為結論必 否定,而大項在結論中周延並要求前 提中的大項也周延),所以,小項仍不 得周延,故結論必特稱。EI式與AO 式都是有兩個周延的詞項,道理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