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國民健康的政策、衛生健康和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擬訂我區相關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編制和實施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對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承擔的職能工作進行業務管理。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和指導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
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國家、省、市藥物政策,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落實國家、省、市藥品價格政策。
(六)負責全區衛生健康工作的綜合監督,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指導受委託執法機構的衛生健康執法工作,規範文明執法行為,監督檢查衛生健康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依職權組織查處違法行為。
(七)負責監督實施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
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資格標準。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相關政策。
(九)負責組織實施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區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推進
基本公共衛生健康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
(十)組織擬訂中醫藥發展規劃,負責中醫醫療機構和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監督管理,組織實施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準入和資格標準,組織實施中醫藥健康服務相關工作,促進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開展中醫藥防病治病知識宣傳普及,參與擬訂中藥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
(十一)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組織實施國家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畢業後醫學健康教育和繼續醫學健康教育。組織實施有關科研項目。
(十二)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
(十三)負責市、區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四)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牽頭承擔《
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相關工作。指導計畫生育協會業務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區衛生健康局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中國、健康遼寧戰略,協調推進健康大連、健康西崗行動,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
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實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與相關經濟社會發展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全區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全區人口發展戰略、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區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
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區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區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區市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市醫療保障局西崗分局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西崗分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辦,擬訂機關的各項工作規章制度,組織協調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熱點、難點問題研究,承擔重大決策事項目錄編制、重要文稿起草、績效考核、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信息、保密、信訪、督查等機關日常運動工作,負責
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事務。承擔機關公務員管理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工資、機構編制和崗位設定聘用管理、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
負責黨群、紀檢、統戰、共青團、政法、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局管幹部的選拔、推薦和監督。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宣傳、信息發布和輿情應對工作,協調指導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承擔機關綜合黨委日常工作。
承擔預決算、財務、審計、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直屬單位衛生健康專項資金管理,承擔區級離休幹部公費醫療工作。組織實施大型醫用裝備配置規劃。
(二)醫政醫管科(中醫藥管理科)。擬訂全區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服務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全區護理、
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監督指導全區醫療機構評審評價,指導醫院藥事、臨床實驗室管理等工作。承擔衛生健康對口支援工作,牽頭推進醫聯體建設指標任務。完成各項醫療保障和醫療救護工作。指導全區
社區衛生服務工作。
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國家、省、市藥物政策,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落實國家、省、市藥品價格政策。
組織落實衛生健康科技發展政策。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指導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工作。
擬訂並組織實施中醫藥發展規劃、政策,促進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開展中醫藥防病治病知識宣傳普及,監督管理中醫類醫療機構及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組織實施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和執業標準,組織開展中醫藥傳承,組織開展中醫類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指導中醫藥科研能力建設,促進中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套用和推廣,指導協調基層中醫藥工作。組織實施中醫藥健康服務相關工作,參與擬訂中醫藥健康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組織推進健康服務業發展。
(三)公共衛生管理科。擬訂並實施全區重大疾病防治規劃,組織實施
國家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完善疾病防控體系,預防和控制重大疾病的發生和疫情蔓延。承擔區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全區重點
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和嚴重精神障礙監測防治工作,組織開展環境衛生、學校衛生監測等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
擬訂婦幼工作健康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監督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組織實施基層衛生健康政策和規範,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社區功能規劃,負責相關管理工作。組織實施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牽頭負責健康扶貧工作。
(四)法制科)行政審批科。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決策、重大行政執法案件等合法性審查及備案工作,協調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營商環境建設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全系統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組織全系統普法宣傳教育工作。
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有關行政審批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進入區行政審批大廳行政審批等事項的諮詢、受理、審核、辦結工作,擬訂相關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組織辦理事項所需的集體討論、專家討論,參與聽證等,負責進駐區行政審批大廳人員的管理,指導本系統行政審批工作。
(五)規化信息與綜合監督科(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健康西崗行動協調推進工作,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最佳化全區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工作,編制區域衛生健康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衛生健康的信息化建設、信用體系建設和統計工作。牽頭承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相關工作。擬訂愛國衛生工作計畫,統籌協調相關單位開展愛國衛生工作,監督檢查全區愛國衛生工作開展情況。
負責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等綜合監督工作,組織實施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等相關政策,健全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
(六)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實施生育相關政策,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組織開展老齡化國情教育活動,營造養老孝老敬老的社會氛圍。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七)衛生應急與安全生產科(職業健康科)。擬訂衛生應急制度、規劃、預案和規範措施,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協調與信息上報工作,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監督指導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開展重點職業病監督、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承擔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監督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組織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情況進行現場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