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審計局

大連市審計局

大連市審計局是大連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大連市審計局是大連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主管大連市審計工作。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業務上接受國家審計署和遼寧省審計廳的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連市審計局
  • 辦公地址:中山路179號
  • 現任局長:張學貴
  • 所屬部門:大連市人民政府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機構職責

(一)主管全市審計工作。負責對市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監督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省、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檢查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起草審計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負責監督並執行審計規章、國家審計準則和指南。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專業領域審計發展規劃。參與起草財政經濟及其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市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向市長提出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市委和市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市委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區市縣黨委、政府(開放先導區黨工委、管委會)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省、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門(含所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區市縣政府(開放先導區管委會)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市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市政府投資和以市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市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市政府規定的市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市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根據審計署及省審計廳授權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區市縣(開放先導區)及局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省、市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市級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省、市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市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與區市縣黨委、政府(開放先導區黨工委、管委會)共同領導區市縣(開放先導區)審計機關。依法領導和監督下級審計機關的業務,組織下級審計機關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糾正或責成糾正下級審計機關違反國家、省、市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協管區市縣審計機關負責人。
(十)組織開展全市審計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套用,組織建設全市審計信息系統。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審計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市審計工作統籌,明晰職能定位,理順內部職責關係,最佳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擬訂機關的各項工作規章和制度,承擔文秘、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督辦、政務公開、新聞宣傳、輿情應對等工作,承擔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行政後勤等工作,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審核有關工作,負責重大事項報告工作,聯繫特約審計員。
(二)法規計畫處。承擔審計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的起草工作,參與起草財政經濟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協調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擬訂年度審計項目計畫及組織實施,對審計工作相關重要問題進行研究,組織研究解決審計重大突發事項,負責審計成果統計、整理研究和綜合利用,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組織開展全市審計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三)審理處。負責審計業務事項的審理和審計整改的監督工作,監督檢查下級審計機關的審計業務質量,糾正或責成糾正下級審計機關違反國家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負責對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移送協調。
(四)電子數據審計處。組織開展審計業務電子數據的採集、驗收、整理和綜合分析利用,組織對有關部門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網路安全、電子政務工程和信息化項目以及信息系統的審計,統籌規劃全市審計機關信息化建設工作。
(五)財政審計一處。組織審計國家和省、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審計市級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
(六)財政審計二處。組織審計區市縣(開放先導區)級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市財政轉移支付資金,按照上級審計機關規定組織審計市稅務系統的稅收征管、非稅收入和財政財務收支。
(七)行政政法審計處。組織審計市政府行政政法部門及其所屬單位、區市縣(開放先導區)級行政政法部門財務收支及相關專項資金,組織審計市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
(八)教科文衛審計處。組織審計市政府教科文衛相關部門及所屬單位財務收支、區市縣(開放先導區)級政府管理的教科文衛專項資金。
(九)農業農村審計處。組織審計市政府農業相關部門及所屬單位財務收支,組織審計農業農村、扶貧開發以及其他相關公共資金和建設項目。
(十)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處。組織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以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
(十一)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一處。負責組織、協調、管理對市政府投資和以市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實施工程造價、工程成本、工程結算和竣工決算審計。
(十二)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二處。組織對政府投資較大以及其他關係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在建重大公共工程項目實行跟蹤審計。
(十三)企業審計處。組織審計市屬國有及市政府規定的市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以及財務收支。
(十四)社會保障審計處。組織審計市政府相關部門及所屬單位財務收支、組織審計市政府相關部門、區市縣(開放先導區)級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十五)金融與涉外審計處。組織審計市屬國有及市政府規定的市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以及財務收支,組織審計市屬國有及市政府規定的市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外國有資產投資、運營和管理情況,組織審計市駐境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根據審計署、省審計廳授權組織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
(十六)經濟責任審計一處。起草經濟責任審計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市政府規章,編制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計畫,做好工作成果統計及綜合分析工作,起草經濟責任審計作業規程和編寫審計簡報等,組織經濟責任相關審計工作,承擔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十七)經濟責任審計二處。組織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主要領導幹部、市屬國有及市政府規定的市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區市縣(開放先導區)級審計機關主要負責人以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
(十八)內部審計指導監督處。推動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對內部審計機構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內部審計職責履行情況,檢查內部審計業務質量,組織協調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組織對市審計局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
(十九)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處)。負責機關的黨群、紀檢、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隊伍建設和審計專業技術職稱考評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協管區市縣(開放先導區)級審計機關負責人的有關事項。
機關黨委辦公室與人事處合署辦公。

現任領導

丁大勇:大連市審計局局長
於雷:大連市審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譚軍:大連市審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范靜:大連市審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所獲榮譽

2021年6月,大連市審計局機關黨委被評為“大連市先進基層黨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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