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大連市懲治賣淫嫖娼活動的規定》和《大連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的決定

大連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大連市懲治賣淫嫖娼活動的規定》和《大連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的決定在2004.08.25由大連市人大常委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連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大連市懲治賣淫嫖娼活動的規定》和《大連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4年08月25日
  • 實施時間:2004年08月25日
  • 頒布單位:大連市人大常委會
2004年7月7日大連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2004年7月29日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大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4年8月25日
大連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經過審議,決定廢止《大連市懲治賣淫嫖娼活動的規定》和《大連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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