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區委政法委

大足區委政法委負責防範和處理全縣邪教組織工作的指導、教育、管理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足區委政法委
  • 職能:負責防範和處理全縣邪教組織
  • 服從組織:中共大足縣委政法委員會
  • 作用:組織、協調、指導社會穩定
職能職責,機構設定,

職能職責

根據足委辦[2002]150號關於印發中共大足縣委政法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中共大足縣委政法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按照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縣委的部署,統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
(二)根據上級指示,結合本縣實際,對一定時期內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性部署,並督促貫徹落實。
(三)研究制定加強全縣政法隊伍建設的措施,協助紀檢監察部門查處政法部門領導幹部違法違紀的大案要案。
(四)組織、協調、指導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五)檢查政法各部門執行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的情況,保證國家法律的正確實施,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嚴肅執法、落實黨的方針政策的具體措施。
(六)大力支持和嚴格監督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在依法相互制約的同時搞好工作上的密切配合,督促、推動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研究、協調有爭議的和重大影響的案件。
(七)組織、指導政法系統的調查研究工作,不斷總結新經驗,解決新問題,推動政法工作改革。
(八)組織、協調和推動全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組織實施本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規劃,及時分析研究社會治綜合治理的形勢和對策,督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在基層的落實,鼓勵和表彰見義勇為、管理見義勇為基金。
(九)負責處置全縣“法輪功”等邪教組織工作的指導、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十)辦理縣委、縣政府和市政法委員會、綜合治理委員會和市處置“法輪功”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大足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大足縣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與縣委政法委員會機關合署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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