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豐市國土局
- 地點:大豐市
- 屬性:非營利
- 性質:事業單位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
機構簡介
主要職責
大豐市國土資源局是主管全市土地、礦產等自然墓企永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以及測繪行政管理的工作部門,其職能如下: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國土資源、礦產資源、測繪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草擬並組織實施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以及測繪管理旬禁墊方面的有關政策、措施;組織制訂全市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管理方面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 范。
2、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參與審核城市總體規劃;指導、審核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負責土地利用年度計畫的編制、管理和駝槓嬸催建設項目的用地預審;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地質環境
規劃及其他專項規劃;指導、審核縣(市、區)礦產資源規劃、地質環境規劃及專項規劃。
3、擬定並實施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農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組織指導艱請市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監督耕地開墾,負責耕地占補平衡工作。
4、依法管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和實施國有土地儲備工作,管理土地市場,承擔土地資源資產化管理的有關工作;依法管理農村集體非農用地,承擔報省政府、國務院審批的農地轉用、征(使)用的材料審查報批工作。
5、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土地動態監測;組織指導土地確權、土地登記發證等工作;承辦並組織調處土地權屬糾紛;指導、組織土地定級和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估,負責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資格的初審、土地使用權價格的會審工作。
6、監督檢查全市國土資源部門行政執估試法、土地、礦產資源規劃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擊刪簽並組織查處違法案件。
7、負責礦產資源開採登記管理和採礦權轉讓審批;培育礦業權市場;依法徵收管理礦產資源補償費和採礦權使用費及價款統一管理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地質資料匯交,負責礦產儲量登記統計管理參與礦產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審查制定地方性地質勘查計畫;管理地勘成果;對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保護和合理利用進行監督管理。
8、負責礦產資源勘查、開採過程中礦產開發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組織礦產開發生態環境治理;組織實施地質災害勘查、監測和防治,保護地質環境;審查 重點工程建設用地的地質環境條件評估結論;指導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
9、制訂全市測繪事業發展規劃和中長期計畫;組織管理全市基礎測繪、地籍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及其他重大測繪項目;依法管理全市測繪市場,負責全市測繪資質、技術、成果、測量標誌、地圖編制出版管理,組織指導基礎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審核全市有關地理信息數據巴整歡婆。
10、安排並監督檢查市財政撥給的國土資源工作經費、專項資傘及其他資金;完成省和市政府規定的國土資源稅費徵收、協收任務。
11、制訂全市國土資源利用制度改革方案,不斷完善各項改革措施。
12、組織開展土地、礦產、測繪資源的科技工作和對外交流與合作。
13、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國土資源、礦產資源、測繪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草擬並組織實施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以及測繪管理旬禁墊方面的有關政策、措施;組織制訂全市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管理方面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 范。
2、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參與審核城市總體規劃;指導、審核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負責土地利用年度計畫的編制、管理和駝槓嬸催建設項目的用地預審;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地質環境
規劃及其他專項規劃;指導、審核縣(市、區)礦產資源規劃、地質環境規劃及專項規劃。
3、擬定並實施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農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組織指導艱請市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監督耕地開墾,負責耕地占補平衡工作。
4、依法管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和實施國有土地儲備工作,管理土地市場,承擔土地資源資產化管理的有關工作;依法管理農村集體非農用地,承擔報省政府、國務院審批的農地轉用、征(使)用的材料審查報批工作。
5、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土地動態監測;組織指導土地確權、土地登記發證等工作;承辦並組織調處土地權屬糾紛;指導、組織土地定級和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估,負責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資格的初審、土地使用權價格的會審工作。
6、監督檢查全市國土資源部門行政執估試法、土地、礦產資源規劃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擊刪簽並組織查處違法案件。
7、負責礦產資源開採登記管理和採礦權轉讓審批;培育礦業權市場;依法徵收管理礦產資源補償費和採礦權使用費及價款統一管理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地質資料匯交,負責礦產儲量登記統計管理參與礦產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審查制定地方性地質勘查計畫;管理地勘成果;對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保護和合理利用進行監督管理。
8、負責礦產資源勘查、開採過程中礦產開發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組織礦產開發生態環境治理;組織實施地質災害勘查、監測和防治,保護地質環境;審查 重點工程建設用地的地質環境條件評估結論;指導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
9、制訂全市測繪事業發展規劃和中長期計畫;組織管理全市基礎測繪、地籍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及其他重大測繪項目;依法管理全市測繪市場,負責全市測繪資質、技術、成果、測量標誌、地圖編制出版管理,組織指導基礎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審核全市有關地理信息數據巴整歡婆。
10、安排並監督檢查市財政撥給的國土資源工作經費、專項資傘及其他資金;完成省和市政府規定的國土資源稅費徵收、協收任務。
11、制訂全市國土資源利用制度改革方案,不斷完善各項改革措施。
12、組織開展土地、礦產、測繪資源的科技工作和對外交流與合作。
13、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