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關於2007年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與健康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高中、國中、民辦學校、農墾子校:
根據市教育局[2007]29號《關於2007年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與健康考試工作的通知》檔案安排,現就我縣今年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與健康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對象及時間:
今年全縣所有國中畢業生均為體育考試對象。
考試時間在4月下旬至5月中旬進行(具體時間由各學區高中安排)
二、考試項目及平分標準:
今年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項目為:1、身高、標準體重(15分)。2、肺和量體重指數(15分)。3、立定跳遠(30分)。三項(男女相同)。具體評分標準執行《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試行方案)評分表》。
三、記分辦法及等級評定:
本次考試科目3項合計為60分。考生考試總分乘以50%為考生體育考試成績(四捨五入整數)。考試成績25分以上為優秀,20分至25分為良好,15分為及格,15分以下為不及格。
四、考場設定與組織
今年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繼續採取分片組織進行的辦法,各高中組織好考試隊伍,負責本學區各國中學校(含民辦學校)的體育考試工作,採取考務人員到各國中進行體育考試工作。國中設考場的學校校長安排好考場,負責考試期間所有師生 的安全,做好組織工作,作好配合,順利完成考試工作。
五、有關問題說明
1、凡報普通高中的考生,其體育與健康考試成績不計入中考總分,作為普通高中錄取時的參考,凡報考其他類別的考生,其體育與健康考試成績均計入總分。
2、對緩考、免考畢業生的處理辦法,仍按照陝教體發[1997]16號檔案執行。
3、體育與健康考試成績為所有考生考籍必須內容,其成績卡均須裝入中考學生擋案。
4、今年考試項目、評分標準、同2005年考試執行標準。
六、要求
1、加強考試組織工作。要切實加強對體育考試工作的組織和管理。縣局成立以主管局長姚培實為組長,招生辦、體藝股、安教股、監察室股長(主任)組成的2007年國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體育考試工作。各高中要成立由校長任組長,轄區國中校長和相關人員組成的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要制訂出考試工作安排,上報下發,召開學區體育考試安排會,保證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2、各高中要安排好考務人員,組成專業考試隊伍,按預先安排的時間,按時到達考點,要對考務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工作水平,保證考試質量。
3、體育與健康考試成績登記卡每生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留國中學校,建檔時裝入學生檔案,一份以學校為單位交體衛股。各國中學校將學生體育考試成績,按考生中考報名序號,分班列印成績冊,並附u盤,於5月20日前報送招生辦。體育成績冊項目包括:報名序號、姓名、分數、等級(分數保留整數),要註明參考人數和缺考姓名。
4、考試工作結束後,以高中學區為單位形成考試工作總結(含工作情況、存在問題及建議),交教育局體衛股。
200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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