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關於舉辦“讀寫周刊杯”小學生作文競賽的通知

《大荔縣關於舉辦“讀寫周刊杯”小學生作文競賽的通知》是大荔縣於2007年發布的一則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荔縣關於舉辦“讀寫周刊杯”小學生作文競賽的通知
  • 實施地區:大荔縣
  • 文號:荔教研發[2007]22號
檔案內容,收費原則及用途,獎項設定,注意事項,

檔案內容

關於舉辦大荔縣“讀寫周刊杯”小學生作文競賽的通知
各鄉(鎮)中心國小:
根據荔教研發[2007]01號檔案即《2007年教研室工作要點》精神,結合當前我縣小學生作文現狀,教研室擬於十一月下旬與陝西教育報刊社《讀寫周刊》編輯部共同舉辦我縣“讀寫周刊杯”小學生作文競賽活動。其目的就是要進一步落實新課標對習作教學的要求,激發學生習作的興趣,增強學生習作的自信心,鼓勵學生自由表達自己的所見所聞,使學生養成良好的習作習慣,提高學生的觀察能力、讀寫能力及表達能力,張揚學生個性,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本次活動受到了陝西教育報刊社《讀寫周刊》編輯部的大力支持和幫助,《讀寫周刊》是以陝西教育報刊社為依託,以提高學生的讀寫能力為目的的一份語文類報紙,在我縣中國小中有一定的閱讀量和影響力,對於本次競賽中脫穎而出的優秀作品,編輯部將整版或分期進行刊載發表。對於優秀作品的輔導教師,將頒發有陝西教育報刊社《讀寫周刊》編輯部印簽的榮譽證書。現將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參賽對象:在校三至六年級學生均可自願報名參賽。
二、報名時間:各鄉(鎮)務必於11月9日前將各年級參賽人數(用附表一)報教研室小教組王英梅老師處。
三、競賽辦法:本次“讀寫周刊杯”作文競賽由教研室統一命題、制卷,各鄉(鎮)負責組考和閱卷(原則上,每30名學生設一個考場,百分制試卷)。
領題時間:11月 28日早8時---10時
競賽時間:11月 28 日下午2時---3時
閱卷結束後,根據評分結果,各鄉(鎮)從每年級參賽人數中各選出5%的優勝學生(用附表二)連同試卷於11月 29 日12:00時前報教研室小教組,縣上將對所報學生的試卷進行複審和篩選,確屬優秀者,縣上將推薦至陝西教育報刊社《讀寫周刊》進行刊載發表。

收費原則及用途

本次競賽,本著以賽養賽的原則,參賽學生每人收取參賽費1.00元,主要用於賽題的制卷、賽卷的複審、推薦刊載發表及獎勵等。
參賽人數和參賽費用於11月9日一併上報。

獎項設定

本次競賽設優秀組織獎、優秀輔導教師獎及學生個人一、二、三等獎。

注意事項

1、各鄉(鎮)要認真做好本次競賽活動的組織工作,嚴肅競賽紀律,競賽過程及結果要求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2、各鄉校輔導教師要切實做好學生的輔導工作,嚴禁弄虛作假,凡發現學生習作中出現抄襲或雷同的文章,一律取消評選資格。
3、各鄉(鎮)要高度重視參賽學生和輔導教師的交通安全及飲食衛生,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附:1、大荔縣“讀寫周刊杯”小學生作文競賽人數上報表
2、大荔縣“讀寫周刊杯”小學生作文競賽優秀學生名單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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