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關於組織開展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有獎徵文活動的通知

《大荔縣關於組織開展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有獎徵文活動的通知》是大荔縣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荔縣關於組織開展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有獎徵文活動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06年12月11日
各中心國小、國中、直屬各單位、交警大隊各科、室、所、隊:
為進一步鞏固交通安全教育的成果,預防中小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本著“交通安全從娃娃抓起”的宗旨,縣公安局與縣教育局決定近期聯合舉辦一次中小學生(含民辦學校)交通安全有獎徵文比賽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活動設有獎徵文活動領導小組,組長由劉平安、李雙全擔任,副組長由聶忠孝擔任,成員有張介紅、王宏權、張育忠、周斌,具體負責徵文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張介紅、張育忠擔任,負責對各地活動的指導和對推薦參賽作品的評選工作。辦公室設在教育局安教股,負責日常具體工作。
二、徵文要求
徵文以“平安出行、健康成長”為主題,結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知識的學習,通過描述刻畫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的人、事物或現象,褒揚遵紀守法、文明交通的言行,鞭笞不遵守公共道德、不注重道路交通安全行為。徵文標題自擬,文體形式不限,每篇作文字數不得超過500字。
三、徵文時間:徵文活動自2006年12月12日開始,到12月31日結束,共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各地自收文之日起到12月22日為初賽階段,由各鄉鎮學校組織進行,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層層選拔出優秀徵文參加全縣決賽階段的評選。
第二階段:12月23日至12月31日為決賽階段。由“縣有獎徵文活動領導小組”負責對各鄉校推薦的徵文進行集中評選,評出一、二、三等獎的作品。
四、評比和獎勵辦法
1、各鄉校在第一階段評選後,分國小、國中、高中三個年級段分別推薦優秀徵文5—10篇,報縣上參加評選。徵文中註明作者姓名、年齡、就讀學校及所在班級、指導教師姓名,每名作者只能提供一篇參賽作品。評審結果將在12月31日公布。各鄉校要在參賽面廣的前提下保證徵文質量,嚴禁弄虛作假和抄襲,一經發現將取消作者所在地評選優秀組織獎資格。
2、根據參賽學生年齡特點,獲獎作品分國小、國中、高中三個部分,各設一等獎5名、二等獎10名、三等獎15名,分別由縣教育局、公安局頒發獲獎證書。同時,活動設優秀組織獎10名,對組織得力、參賽面廣、成績優異的單位進行表彰。
五、幾點要求
1、各學校要高度重視這次有獎徵文活動,根據縣上的統一要求,結合本學校實際,組織學生踴躍參加比賽活動。
2、各校要認真安排,積極做好學生的輔導工作,確保主題徵文競賽活動的順利進行,並取得預期效果。
3、結合本次活動,各校要通過舉辦主題班會、隊會、安全專欄、文藝演出等活動形式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努力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
4、各交警中隊要把這項工作和交通安全宣傳工作“五進”的要求結合起來,加大進校交通安全宣傳力度,為教育部門提供必要的行業指導和寫作素材資料,推動這項工作順利開展。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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