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民政局下設行政辦、監察室、考評辦、綜合項目股、低保股、社會事務股、優安股、社福股、救災救濟股、財務股、五保供養股、婚姻登記中心等12個股室;轄10個局屬單位,其中,民宗局為正科級單位,基層政權建設辦公室、軍乾所、中心敬老院、殯儀所、雙擁辦、減災備災中心、老齡辦等7個為副科級單位,救助站、烈士陵園管理辦公室為股組級單位。共有人數102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荔縣民政局
- 地點:大荔縣
- 職能:執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
- 類型:政府部門
內設機構,職責,備註,
內設機構
1、行政辦。負責局黨組和機關支部日常事務,局系統編制和人事管理及勞資統計,印章管理和公文收發、督辦和立卷歸檔,民眾來訪接待和服務引導,公益性崗位人員聘用及在崗情況檢查,局系統婦女和計畫生育,機關維修改造、物資採購及網路視頻維護管理等後勤保障工作。
2、監察室。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黨員幹部職工紀律作風監督,局系統違規違紀問題的調查,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並監督實施等工作。
3、考評辦。負責局系統及鎮民政工作站年度目標責任的制定和上報,招商引資和固定資產投資協調上報,民政政策宣傳解釋,重大活動、事件的信息發布、機關事業單位年度個人考核等工作。
4、綜合項目股。負責編制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綜合材料的起草和調研工作,民政項目的策劃、上報及項目庫建設,各類信息及影像資料的收集、歸檔等工作。
5、低保股。負責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城鄉低保、臨時救助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全縣城鄉低保與臨時救助工作的實施方案、落實配套資金、編制年度資金計畫、做好入戶審核,城鄉低保、臨時救助對象的檔案管理、統計上報、信訪回復,城鄉低保、臨時救助信息網路建設和管理等工作。
6、社會事務股。負責全縣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民間組織的登記管理,全縣行政區劃、地名、勘界,收養政策諮詢及兒童收養,保障歸僑、僑眷、僑屬權益的僑務工作等。
7、優安股。負責優撫政策的宣傳解釋及涉軍維穩,各項優待撫恤金的管理,全縣各類重點優撫對象的審核、認定及上報,重點優撫對象的信息數據錄入,“三線”建設人員審核、認定及上報,城鎮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安置,革命烈士褒揚等工作。
8、社福股。負責擬訂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各類福利機構管理規範和扶持保護政策,全縣投注站點的銷售服務和管理,孤兒的統計審核和上報,14歲以下困難家庭兒童患病摸底統計,特殊困難群體的社會福利救助和權益保障,電腦福利彩票和即開型彩票宣傳促銷等工作。
9、救災救濟股。負責擬定全縣防災減災規劃,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宣傳,《大荔縣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預案》的修訂和應急救助,災情上報、災民生活救助和災後恢復重建,救災款物的分配和監督使用,救災物資儲備庫的日常管理,指導全縣社會慈善事業的發展等工作。
10、財務股。負責局機關會計核算、賬簿登記、憑證、支票及財務檔案管理,局系統財務管理和財務預、決算編制及財務報表編制和報送,撥付各類民政資金,聯絡協調上級各種財務檢查與指導,現金管理的收支及安全,各類票據及資金的管理,民政統計台帳管理等工作。
11、五保供養股。負責城鄉醫療救助對象的審核、檔案管理,全縣城鄉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的審批及資金審核,中心敬老院及區域敬老院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農村五保對象的審批、檔案管理,外省回陝六十年代精簡退職人員審核、審定等工作。
12、婚姻登記中心。負責宣傳落實《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依法為婚姻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離婚登記、補髮結婚證、離婚證、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查找婚姻檔案,婚姻檔案的立卷管理,撤銷受脅迫婚姻,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等工作。
3、考評辦。負責局系統及鎮民政工作站年度目標責任的制定和上報,招商引資和固定資產投資協調上報,民政政策宣傳解釋,重大活動、事件的信息發布、機關事業單位年度個人考核等工作。
4、綜合項目股。負責編制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綜合材料的起草和調研工作,民政項目的策劃、上報及項目庫建設,各類信息及影像資料的收集、歸檔等工作。
5、低保股。負責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城鄉低保、臨時救助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全縣城鄉低保與臨時救助工作的實施方案、落實配套資金、編制年度資金計畫、做好入戶審核,城鄉低保、臨時救助對象的檔案管理、統計上報、信訪回復,城鄉低保、臨時救助信息網路建設和管理等工作。
6、社會事務股。負責全縣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民間組織的登記管理,全縣行政區劃、地名、勘界,收養政策諮詢及兒童收養,保障歸僑、僑眷、僑屬權益的僑務工作等。
7、優安股。負責優撫政策的宣傳解釋及涉軍維穩,各項優待撫恤金的管理,全縣各類重點優撫對象的審核、認定及上報,重點優撫對象的信息數據錄入,“三線”建設人員審核、認定及上報,城鎮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安置,革命烈士褒揚等工作。
8、社福股。負責擬訂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各類福利機構管理規範和扶持保護政策,全縣投注站點的銷售服務和管理,孤兒的統計審核和上報,14歲以下困難家庭兒童患病摸底統計,特殊困難群體的社會福利救助和權益保障,電腦福利彩票和即開型彩票宣傳促銷等工作。
9、救災救濟股。負責擬定全縣防災減災規劃,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宣傳,《大荔縣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預案》的修訂和應急救助,災情上報、災民生活救助和災後恢復重建,救災款物的分配和監督使用,救災物資儲備庫的日常管理,指導全縣社會慈善事業的發展等工作。
10、財務股。負責局機關會計核算、賬簿登記、憑證、支票及財務檔案管理,局系統財務管理和財務預、決算編制及財務報表編制和報送,撥付各類民政資金,聯絡協調上級各種財務檢查與指導,現金管理的收支及安全,各類票據及資金的管理,民政統計台帳管理等工作。
11、五保供養股。負責城鄉醫療救助對象的審核、檔案管理,全縣城鄉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的審批及資金審核,中心敬老院及區域敬老院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農村五保對象的審批、檔案管理,外省回陝六十年代精簡退職人員審核、審定等工作。
12、婚姻登記中心。負責宣傳落實《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依法為婚姻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離婚登記、補髮結婚證、離婚證、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查找婚姻檔案,婚姻檔案的立卷管理,撤銷受脅迫婚姻,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等工作。
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制定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做好組織實施與監督檢查工作。
(二)指導全縣農村村民委員會和城市居民委員會工作,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開展村務公開和鄉、鎮政務公開活動,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三)指導村級活動場所建設工作、社區居民會工作的開展及社區服務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縣軍、烈屬優待、撫恤補助,審核、追認、褒揚革命烈士和除企事業工傷外的傷、殘等級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烈士陵園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城鎮退伍義務兵、轉業志願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志願兵和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協調軍地兩用人才的培訓。
(六)負責全縣救災救濟工作。組織核查災情。負責災民救濟,負責救災物資儲備、分配、管理並監督使用工作;負責救災捐贈工作;組織實施減災計畫,開展減災全作與交流。
(七)指導全縣慈善事業、社會捐贈、民眾互助等社會扶助活動,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八)負責城鄉社會求助體系建設和組織開展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落人員救助工作。
(九)擬定全縣行政區域規劃,負責行政區劃調整審核報批,負責地名標誌的設定與管理等相關工作。
(十)負責全縣婚姻登記、殯葬、僑務、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兒童收養管理、婚俗、殯葬改革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老年人、五保戶、殘疾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的社會福利救濟工作、指導扶持全縣福利機構的工作。負責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工作。
(十三)組織開展擁軍優屬、擁政愛民活動,承辦雙擁辦公室工作。
備註
負責縣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