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信訪局

大荔縣信訪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機關行政編制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加強對全縣信訪工作綜合協調指導職責,推動建立健全信訪工作協調配合機制,充分發揮縣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辦公室作用;加強對信訪問題排查化解和信訪信息匯集分析職責,將信訪工作的重心由事後處理轉移到事前排查化解,增強信訪工作的預見性和針對性;加強對重大信訪事項督察督辦職責,完善信訪訴求表達方式,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確保中省市縣信訪決策部署得到貫徹落實,推動民眾信訪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荔縣信訪局
  • 類型:縣政府工作部門
  • 地點:大荔縣
  • 職能:加強對全縣信訪工作綜合協調指導
機構概況,內設機構,領導簡介,

機構概況

大荔縣信訪局曾由中共大荔縣委和大荔縣人民政府指定收發室兼管,1960年後,縣委和縣人委辦公室各設專職幹部2人辦理信訪業務。1969年縣“革委會”辦公室設立信訪組,1977年正式成立“人民民眾來信來訪接待室”,編制4人,設主任1人。1978年8月10日成立“中共大荔縣委、大荔縣‘革命委員會’信訪室”,設主任1人,幹部3人。1981年元月,更名為“大荔縣信訪室”。1985年7月改信訪室為“大荔縣人民來信來訪局”(簡稱大荔縣信訪局)。編制11人,正副局長各1人,下設行政、信訪接待、辦信辦案3個組。各鄉鎮及較大系統,亦設立3至5人的信訪領導小組,並配備了專職或兼職幹部負責承辦信訪接待和上級交辦的信訪案件查處工作,形成了一套常設的信訪網路機構。
1994年10月縣級機構改革中,大荔縣信訪局更名為大荔縣人民政府信訪接待室,隸屬於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屬事業單位。1997年1月,根據信訪工作發展需要,大荔縣信訪辦公室更名為大荔縣信訪局,列入縣政府工作部門,內設秘書股、接待股、辦案股,編制11人。2002年8月,根據大荔縣總工會研究決定,同意大荔縣信訪局成立工會組織,內設工會主席1名,工會委員2名。2002年11月30日根據大荔縣機構編制委員會檔案規定,大荔縣信訪局內設辦公室、接待股、辦案股、縣委信訪室,編制10人,領導2名。
2010年12月30日根據《大荔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縣信訪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荔政辦發[2010]130號)要求,大荔縣信訪局內設辦公室(督查股)、接待股、聯席會議協調督辦室(縣委信訪室),信訪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局機關依據會議請、銷假、財務、用車、廉政、黨支部建設等一系列制度,運作規範。曾在目標責任考核中,多次被縣委、縣政府評為優秀單位。

內設機構

縣信訪局設3個股(室):
(一)辦公室(督查股)
負責局機關政務、事務、文秘、檔案、財產、計生、保密、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綜合材料的起草及綜合信息的編髮工作。
負責中、省、市轉辦、交辦及領導批示信訪案件的交辦、督辦、審查、上報工作;負責承辦案件的統計、分析、通報等工作;負責承辦案件相關上訪人員的接談處理工作。
負責中、省、市轉辦、交辦及領導批示信件及本局來信的辦理工作;負責重要信件篩選報送工作;負責縣級立案的交辦、督辦、審查工作;負責網上投訴辦理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民眾來信分析、統計通報工作;負責指導鄉鎮、部門的信件辦理工作。
(二)接待股
負責來縣人大、縣政府及信訪局上訪民眾的接談、登記協調處理工作;承辦縣人大、縣政府領導批示的人民來信信訪工作;協調處理突發性信訪事項,反映民眾來訪事項,做好來訪問題的分析、匯報工作。
代表縣委、縣政府受理民眾來電反映的問題,並做好民眾來電反映問題的匯報、交辦督促和反饋工作。
(三)聯席會議協調督辦室(縣委信訪室)
負責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信訪目標管理責任考核工作;負責信訪情況分析統計工作;負責赴省、市、進京上訪民眾的接待工作,負責做好赴省、市、進京上訪人員的疏導、穩控和勸返工作;負責中、省、市信訪工作的銜接匯報工作,編髮反饋赴省、市、進京上訪情況的有關信息。
負責來縣委上訪民眾的接談、登記協調處理工作,承辦縣級領導接訪中批示的來訪件及來信,協調處理突發性信訪事項;反映民眾來訪事項,做好來訪問題的分析、匯報工作。

領導簡介

局長 :拜勝利
副局長:張曉平 何冰茹
工會主席:吝德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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