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況,主要職責,
基本概況
大興安嶺地區公安局,是大興安嶺地區行政公署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公安部關於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落實地委、行署、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局的各項工作任務。
2、掌握、分析、研究全區社會治安狀況,為地委、行署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並制定對策。
3、指導全區公安偵查工作,協調處置重大案件、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重大治安事故和騷亂。
4、指導全區公安機關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指導、監督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
5、依法管理國籍,組織指導出、入境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6、依法指導、監督、管理全區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管理。
7、指導、監督全區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
8、指導、監督全區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公安機關對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的管理建設工作。
9、制定全區公安機關裝備、警用物資、被裝配備和經費警務保障標準、制度。
10、制定全區公安機關人員培訓、公安教育和公安宣傳方針、計畫與措施,檢查監督落實情況。
11、制定全區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分析隊伍狀況。組織、指導制定公安機關督察工作。
12、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