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事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縣人事制度改革規劃方案和人事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並施行科學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指導、監督檢查全縣政府系統人事工作;擬定全縣機構改革中人事方面的政策;參與研究和管理全縣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及機構編制工作;參與研究企業人事制度改革。
(二)負責全縣人才資源的規劃、開發工作;負責全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巨觀規劃、結構調整和綜合管理;會同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調進、招收工作;編制全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工資計畫。
(三)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歸口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工作,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和組織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負責高級專門人才規劃和專家的培養、選拔及管理工作;負責博士後的管理協調和全縣來華(回國)專家在竹工作或定居的管理工作;負責留學人員回竹的安置、工作調整和有關科研經費資助的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擬定專業技術骨幹人才出入國(境)和國外機構在我縣招聘專業技術骨幹人才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等級規範並組織實施。
(四)擬定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和事業單位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契約鑑證政策;辦理縣級機關及其直屬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契約鑑證手續。
(五)綜合管理全縣國家公務員;負責全縣完善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工作,負責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考核、培訓、獎勵、懲戒、申訴控告等政策和單項法規的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鄉鎮、各部門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
(六)依法承辦提請縣人大常委會和縣政府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
(七)實施人才流動政策規定,培育、發展和規範人才市場,管理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推行國(境)外人才機構和組織進入我縣人才市場的準入制度;負責人事爭議仲裁;參與高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的擬定,提出國家急需、應予保證的高校非師範類畢業生指令性分配計畫建議;擬定縣特殊需要人員調配政策,承辦西藏、三州漢族幹部的內調安置工作;負責外資、外國企業駐竹機構的中方人員的管理工作;承辦機關和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家屬“農轉非”工作。
(八)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和退休退職工作;擬定和承辦相關的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體制改革中涉及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工資、福利等問題的政策研究;參與研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離退休政策。
(九)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擬定政府表彰制度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縣政府各部門的全縣性評選表彰工作,審核以縣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活動和人員。
(十)承辦全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安置計畫、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及落實。
(十一)歸口管理全縣引進國(境)外智力工作;編制引進國(境)外智力工作的發展規劃和計畫;擬定我縣引進國(境)外智力工作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在竹外國專家資格認證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人員的出國(境)培訓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人事宣傳、科研、信息工作。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縣人事局設6個職能股室和紀檢監察員。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全縣政務、業務等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起草局的有關重要文稿;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人事宣傳、文秘、目標管理、信息、提案處理、檔案信訪、保密保衛、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管理局機關公共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全縣人事系統及局機關信息化和辦公自動化建設及管理工作。
負責局機關人事管理,承辦局黨組、紀檢監察和機關黨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公務員管理股(掛大竹縣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綜合管理全縣公務員;起草完善國家公務員制度的綜合性法規、實施辦法並監督檢查;負責和制定國家公務員職位分類、考試錄用、考核、職務升降、任免、輪崗交流、競爭上崗、迴避、紀律、獎勵、申訴控告、辭職辭退等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鄉鎮、部門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工作;擬定政府獎勵表彰制度和政策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縣政府各部門的全縣性評選表彰工作,審核以縣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活動和人員;承辦提請縣人大常委會和縣政府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承辦有關人事行政複議事項。
擬定全縣人才資源的規劃和人才資源開發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巨觀管理規劃、結構調整和綜合管理;負責全縣事業單位接收大中專畢業生的轉正定級工作;起草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人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事業單位人員的聘用、考核、任免、獎勵、懲戒、辭職辭退等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調進、招收工作。負責人事政策的綜合調研和人事政策法規的宣傳、清理並監督檢查;參與研究企業人事制度改革,負責與組織人事有關協會、研究會的業務聯繫。
綜合管理全縣公務員培訓工作和管理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擬定國家公務員培訓和管理人員繼續教育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大竹縣行政幹部學校及機關培訓機構的工作;承辦全縣公務員的培訓證書,負責培訓教材審定;負責全縣人事系統公務員及其他工作人員的培訓;負責全縣非教育系統研究生招生計畫編制及有關管理工作。
(三)人才流動股
擬定全縣人才流動的政策和規定,指導全縣人才流動,人才市場建設工作;負責人事爭議仲裁工作;擬定國(境)外人才機構和組織進入我縣人才市場的準入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契約鑑證手續;負責為民族地區派選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承辦西藏、三州漢族幹部的內調安置工作;提出我縣國家急需,應予重點保證的高校畢業生指令性分配計畫;承辦國家特殊需要人員調配工作,按有關規定辦理縣屬事業單位大中專畢業生事宜;參與擬定高校畢業生制度改革和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政策;擬定和解決夫妻兩地分居的政策和計畫;參與制定全縣高校畢業生選調計畫和選拔派遣及鍛鍊期滿後的接收安置工作;擬定外資、外國企業駐竹機構中方人員管理政策。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引進國外智力的方針政策;擬定我縣引進國(境)外智力的政策並組織實施;編制全縣引進國(境)外智力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歸口管理在竹工作的外國專家及辦理國外專家資格認證工作;歸口管理全縣派遣團組和人員赴國(境)外培訓的工作;管理國家和縣的引智專項經費並對經費使用進行監督檢查;承擔有關智力引進的對外聯絡工作;負責引智成果的鑑定、推廣工作;承辦對有重要貢獻的外國專家的獎勵事宜;負責引進國(境)外智力的宣傳、安全、保密工作;監督、協調各地、各部門的引智工作;指導縣國際人才交流協會秘書工作。
(四)工資福利退休股
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和退休工作,擬定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津補貼、福利、工齡計算、退休、退職及受處分人員工資待遇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體制改革中涉及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工資、福利等待遇問題的政策研究,負責高級專家延長離退休年齡,提高退休費待遇的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等級規範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和統計綜合分析工作;編制全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工資計畫;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的管理工作。
(五)職稱專家管理股(掛大竹縣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承辦高中級專業技術人才規劃並組織實施,推行學術技術帶頭人培養制度;負責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選拔、考核及管理工作;管理協調全縣博士後工作;負責來華(回國)在竹定居、工作的專家的安置和管理;研究擬定吸引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和回國服務的有關政策,負責留學人員回國安置、跨部門跨地區調整、管理和有關的科研經費資助工作;擬定專業技術骨幹人才出入國(境)和國外機構在我縣招聘專業技術人才管理政策;管理全縣高中級專業技術人員信息庫;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工作,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考試制度;擬定專業技術人員考核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擬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管理;承辦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家屬“農轉非”工作。
(六)軍官轉業安置股(掛大竹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辦公室牌子)
承辦全縣軍隊轉業安置政策並組織實施;編制協調落實全縣軍隊轉業幹部分配計畫;負責全縣軍隊轉業幹部的接收審查和分配工作;組織縣級機關、直屬企事業單位及市以上在竹單位接收選調軍隊轉業幹部分配計畫;負責全縣軍隊轉業幹部的接收審查和分配工作;承辦軍隊轉業幹部專業培訓的檢查和落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轉業幹部隨調家屬的安置工作;協調、監督落實軍隊轉業幹部住房;研究指導退役幹部的就業工作。
各股室還應承辦局臨時交辦的事項。
(七)紀檢組監察室(縣紀委、縣監察局派駐)
紀檢組監察室職責:負責紀律檢查工作的執行情況,加強黨員幹部的黨風黨紀和條規教育;負責受理檢舉、控告、申訴、信訪案件;監督檢查領導幹部執行政策、民主集中制和廉潔自律,配合黨組抓好領導民主生活會和報告有關問題;負責違紀案件的掌握、立案、調查和大要案的查處工作。負責行政監察工作的執行情況,加強幹部的紀律教育;受理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法律、法規,違反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行為的調查處理、不服行政處分的申訴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承辦縣紀委、縣監察局授權和交辦的其他任務。
黨組和機關黨支部
中共大竹縣人事局黨組,主要負責實現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討論和決定本部門的重大問題,團結非黨幹部和民眾,完成縣委、縣政府交給的任務,指導本機關黨組織的工作。
中共大竹縣人事局機關支部委員會,隸屬中共大竹縣人民政府機關委員會,負責本機關的黨務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紀檢監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領導本機關工青婦群團組織工作。
其它事項
大竹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是大竹縣人事局直接管理的全民事業單位,與人才市場合署辦公,實行“兩塊牌子。一套機構”的管理體制,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為各類人才求職、各類用人單位招聘人才、大中專畢業生就業、企業經營管理者市場化、閒散科技人才和鄉土人才流動以及人事代理等方面提供優質服務。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