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橋市公安局

大石橋市公安局

大石橋市公安局始建於1947年6月,原名營口縣公安局,設偵察股、執法股、總務股和公安隊,發展到今天現有民警689人,現內設機構有:警務指揮部、刑事犯罪偵查大隊、交通管理大隊、巡特警大隊、國內安全保衛大隊、治安管理大隊、經濟犯罪偵查大隊、禁毒大隊、食品藥品偵查大隊、礦產資源執法大隊、政治處、紀檢組、督查大隊、法制監察大隊、信訪科、警務保障室、網路監察大隊、監管大隊和19個派出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石橋市公安局
  • 外文名:Dashiqiao city Public Security Bureau
  • 成立時間:1947年6月 
  • 辦公地址:遼寧省大石橋市鋼都管理區橋台鋪村公安局新大樓 
  • 所屬地區:遼寧省營口市大石橋市
單位領導,部門職責,機構設定,

單位領導

張慶軍: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黨組書記、局長
江普學:市公安局黨組副書記、政委
郭勇元:市公安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昝立岩:市公安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洪橋:市公安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蘇玲春:市公安局黨組成員
田光:市公安局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
李治本:市公安局反恐專員

部門職責

按照大石橋市財政局有關財政預算公開的部署和要求,依據《中墊禁影凝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鴉紙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現將公安局2022年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情況進行公開。
主要職責是:
(一)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妹才行消防監督;
(五)管理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六)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八)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九)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十)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十一)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共設機構47個。
(一) 政治處。負責公安政治工作,包括公安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宣傳、考核、立功表獎等。
(二) 紀檢組。負責公安紀檢、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工作。
(三) 警務督察大隊。負責公安監察、督察、審計工作。
(四) 辦公室。負責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檔案工作以及機要、通信等工作。
(五) 指揮中心。負責接報警和指揮處警、授權的警務指揮及協調、公安情報信息的收集、匯總和研判工作。
(六) 警務笑樂謎保障室。負責警務保障、科技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七) 法制監察大隊。負責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
(八) 社區警務大隊。負責戶口和身份證管理工作。
(九) 網路安全保衛大隊。負責網咖等經營性上網服務槓希汽場所以及內部計算機信息系統數量較多的銀行、學校、機關、企業等。
(十) 刑事偵查大隊。負責刑事偵查、預審、刑事科學技術等方面工作。
(十一) 交通管理大隊。負責交通管理工作,承擔道路治安巡邏任務。
(十二) 巡特警大隊。負責社會面巡邏防控、處置突發事件和反恐防暴任務。
(十三) 經濟犯罪偵查大隊。負責經濟案件和涉稅案件的偵查工作。
(十四) 保全監管大隊。負責內保方面工作和銀行等金融系統的安全保衛以及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五) 國內安全保衛大隊。負責國內安全保衛、反邪教等工作,負責對維權活動、非政府組織進行調查,負責民族、宗教、意識形態領域等方面維護國家安全工作。
(十六) 治安管理大隊。負責治安管理,負責車碼頭、廣場、街道及校園周邊等社會面的巡邏防控工作,負責對公共場所、特種行業的管理,依法對社會上吸毒、賣淫嫖府局拔娼、賭博等違法活動進行治理,負責突發事件處置等工作,負責對爆炸危險物品監管。
(十七) 礦產資源執法大隊。負責全市礦產資源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及時、準確掌握全市礦產資源產銷量,為依法征繳稅費提供可靠依據。
(十八) 經濟文化保衛大隊。負責企業和重點部位的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大型公安警衛任務、企事業單位安全責任事故的查處等。
(十九) 禁毒大隊。對吸食和注射毒品的人員進行管理,打擊走私、販賣、運輸、製作毒品和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等犯罪活動。
(二十) 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大隊。打擊當前食品、藥品安全犯罪
(二十一) 監所管理大隊。對下設的看守所和拘留所工作進行指導、監督。
(二十二) 看守所。對刑事犯罪嫌疑人進行羈押,對被判處管制、拘役人員以及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進行管理、羈押。
(二十三) 拘留所。對違反治安管理被判處行政拘留的人員進行管理。
(二十四) 反恐怖工作大隊。對涉嫌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的犯罪進行管理。
(二十五) 出入境管理大隊。對境外人員的入境管理、出國境人員的審核和日常管理、涉外案件、事件的查處等。
(二十六) 環境安全保衛大棕嫌判享隊。負責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的涉嫌構成環境污染犯罪的案件;打擊、預防污染、破壞環境犯罪。
另外,按照本市行政區劃設定,實行“一鄉(鎮、街道)一所”的原則,全市18個鎮區及2個治安派出所(收編的原交通派出所和有色金屬園區治安派出所)共設20個派出所。具體是石橋派出所、鋼都派出所、青花派出所、南樓派出所、金橋派出所、水源派出所、虎莊派出所、分水派出所、永安派出所、黃土嶺派出所、博洛鋪派出所、溝沿派出所、旗口派出所、石佛派出所、高坎派出所、湯池派出所、周家派出所、建一派出所和交通治安派出所。除交通治安派出所和有色金屬園區治安派出所負責本轄區治安外,其餘18個派出所負責本轄區內戶籍管理、治安管理、特業、礦山等綜合性管理。
(七) 法制監察大隊。負責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
(八) 社區警務大隊。負責戶口和身份證管理工作。
(九) 網路安全保衛大隊。負責網咖等經營性上網服務場所以及內部計算機信息系統數量較多的銀行、學校、機關、企業等。
(十) 刑事偵查大隊。負責刑事偵查、預審、刑事科學技術等方面工作。
(十一) 交通管理大隊。負責交通管理工作,承擔道路治安巡邏任務。
(十二) 巡特警大隊。負責社會面巡邏防控、處置突發事件和反恐防暴任務。
(十三) 經濟犯罪偵查大隊。負責經濟案件和涉稅案件的偵查工作。
(十四) 保全監管大隊。負責內保方面工作和銀行等金融系統的安全保衛以及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五) 國內安全保衛大隊。負責國內安全保衛、反邪教等工作,負責對維權活動、非政府組織進行調查,負責民族、宗教、意識形態領域等方面維護國家安全工作。
(十六) 治安管理大隊。負責治安管理,負責車碼頭、廣場、街道及校園周邊等社會面的巡邏防控工作,負責對公共場所、特種行業的管理,依法對社會上吸毒、賣淫嫖娼、賭博等違法活動進行治理,負責突發事件處置等工作,負責對爆炸危險物品監管。
(十七) 礦產資源執法大隊。負責全市礦產資源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及時、準確掌握全市礦產資源產銷量,為依法征繳稅費提供可靠依據。
(十八) 經濟文化保衛大隊。負責企業和重點部位的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大型公安警衛任務、企事業單位安全責任事故的查處等。
(十九) 禁毒大隊。對吸食和注射毒品的人員進行管理,打擊走私、販賣、運輸、製作毒品和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等犯罪活動。
(二十) 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大隊。打擊當前食品、藥品安全犯罪
(二十一) 監所管理大隊。對下設的看守所和拘留所工作進行指導、監督。
(二十二) 看守所。對刑事犯罪嫌疑人進行羈押,對被判處管制、拘役人員以及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進行管理、羈押。
(二十三) 拘留所。對違反治安管理被判處行政拘留的人員進行管理。
(二十四) 反恐怖工作大隊。對涉嫌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的犯罪進行管理。
(二十五) 出入境管理大隊。對境外人員的入境管理、出國境人員的審核和日常管理、涉外案件、事件的查處等。
(二十六) 環境安全保衛大隊。負責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的涉嫌構成環境污染犯罪的案件;打擊、預防污染、破壞環境犯罪。
另外,按照本市行政區劃設定,實行“一鄉(鎮、街道)一所”的原則,全市18個鎮區及2個治安派出所(收編的原交通派出所和有色金屬園區治安派出所)共設20個派出所。具體是石橋派出所、鋼都派出所、青花派出所、南樓派出所、金橋派出所、水源派出所、虎莊派出所、分水派出所、永安派出所、黃土嶺派出所、博洛鋪派出所、溝沿派出所、旗口派出所、石佛派出所、高坎派出所、湯池派出所、周家派出所、建一派出所和交通治安派出所。除交通治安派出所和有色金屬園區治安派出所負責本轄區治安外,其餘18個派出所負責本轄區內戶籍管理、治安管理、特業、礦山等綜合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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