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眾文學獎
- 時間:1988年
- 代表人物:劉紹棠、浩然
- 作用:鼓勵優秀大眾文學作品
- 獎項等級:最佳獎、優秀獎、新銳獎、新人獎
- 終評機構:大眾百花文學獎評審委員會
簡介,指導思想,評選範圍,大眾文學獎獲獎者,獎項設定,評選機構,評選標準,評獎程式,評獎紀律,附則,中國大眾文學學會,
簡介
大眾百花文學獎由中國大眾文學學會主辦,是為鼓勵優秀大眾(中篇小說、短篇小說、報告文學、詩歌、散文、雜文、文學理論和評論)文學作品的創作,鼓勵優秀外國大眾文學作品的翻譯,推動社會主義文學事業的繁榮與發展而設立的,是中國具有最高榮譽的大眾文學獎項。
指導思想
大眾文學獎會標大眾百花文學獎評選工作以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精髓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 ”的發展方向,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鼓勵貼近實際、貼近生活,堅持導向性、公正性、民眾性,體現時代精神的創作,推出具有深刻思想內容和豐厚審美意蘊的大眾文學作品。
評選範圍
大眾文學獎獲獎者
1、大眾百花文學獎三年評選一次,凡世界範圍內的華人創作、翻譯的大眾(中篇小說、短篇小說、報告文學、詩歌、散文、雜文、文學理論和評論等)文學作品,均可參評。
2.鑒於評選工作所受的語言限制,凡用少數民族文字創作的作品,要求以漢文譯作參加評選。
3、已獲得過中國作家協會各類文學獎(如魯迅文學獎、茅盾文學獎、全國少數民族文學創作駿馬獎、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等)的作品不在參評範圍以內。
4、本獎採取推薦與評議相結合的方式面向全國公開徵集。(集體推薦渠道如下:中央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作家協會推薦及為本會理事會員單位的出版社,大專院校和會員推薦)。
獎項設定
大眾百花文學獎包括以下各獎項:小說和紀實文學獎,詩歌、散文、雜文獎,文學理論評論獎,文學翻譯作品獎和附加的文學新人獎;每屆每項獎項的分級和獲獎者總數由評審根據參評作品情況確定;若某一獎項沒有適宜作品、人選,可以空缺。
評選機構
1、大眾百花文學獎的評選工作由中國大眾文學學會聘請文學界有影響的作家、評論家和文學組織工作者組成“大眾百花文學獎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委員一般不超過70歲(特殊情況下聘請的顧問委員除外),“大眾百花文學獎評審委員會”系大眾百花文學獎終評機構。
2、大眾百花文學獎評獎工作按評獎種類分設各獎項評獎委員會承擔評獎工作,各獎項的評獎委員會委員人數以均為單數,擔任各獎項評獎委員會委員不交叉評獎。每一屆評審會成員的組成均有更新,更新名額不少於評審總數的1/2,具體人選由中國大眾文學學會常務理事會確定後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3、中國大眾文學學會行政秘書部承擔大眾百花文學獎評獎辦公室工作,具體協調各獎項的評獎以及負責評獎結果的發布和頒獎大會的組織工作。
4、各獎項評獎委員會組成後,須認真討論評選標準,重申評獎紀律,統一思想,以確保評選工作的導向性與公正性。
評選標準
1、堅持思想性與藝術統一的原則。所選作品應有利於倡導愛國主義、團隊精神、社會主義的思想和精神;有利於倡導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思想和精神;有利於倡導民族團結、社會進步、人民幸福的思想和精神;有利於倡導用誠實勞動爭取美好生活的思想和精神。對於深刻反映現實生活,體現時代精神和歷史發展趨勢、反映現實生活,塑造社會主義新人形象的催人奮進、給人鼓舞的優秀作品,應重點關注。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兼顧文學創作者的來源層次,兼顧題材、主題、風格的多樣化。
2、要重視作品的藝術品位。鼓勵在繼承我國優秀傳統文化和借鑑外國優秀文化基礎上的探索和創新,鼓勵那些具有中國作風和中國氣派,為人民大眾所喜聞樂見,具有藝術感染力的佳作。
3、重視作品的社會影響力,各獎項評審會可結合百花文學獎的評選工作,提出其他具體要求,特彆強調文學新人獎是獎勵以其作品積極的思想內容和獨特的藝術風格在文壇嶄露頭角、潛質優秀的文學新人,以鼓勵他們進一步施展藝術才華,成長為社會主義大眾文學事業的中堅,該獎特別關注40周歲以下的青年作者。
評獎程式
1、參評作品徵集。徵集工作由評獎辦公室進行,評獎辦公室應在開評前向中國大眾文學學會理事會員單位、會員和個報刊社發出作品徵集通知,請他們在規定期限內向評獎辦公室報送符合評選要求的參評作品。
2、推薦備選作品。評獎辦公室代表中國大眾文學學會,聘請文學界具有影響力的若干作家、評論家和文學組織工作者組成初選審讀組,對推薦作品在廣泛閱讀、討論的基礎上,進行篩選,提出適當數量的作品,作為提供給評審會審讀備選的作品。經由三名以上評審的聯合提名,可在初選審讀組推薦的作品以外,增添備選作品。
3、投票產生獲獎作品。評審會在認真閱讀全部備選作品的基礎上,經充分的協商與討論,最後用無記名投票方式產生獲獎作品。投票分兩輪進行:第一輪,對候選篇目進行初步篩選;第二輪投票,決定獲獎作品。作品獲得不少於評審總數的2/3的票數,方可通過。
4、評獎揭曉。評選結果由中國中國大眾文學學會統一發布,並隆重召開頒獎大會,向獲獎作品的作者頒發獎狀(證書)、獎牌,對出版、刊登獲獎作品的出版社、報刊社及其責任編輯頒發證書。
評獎紀律
1、為確保評獎的公正性和民眾性,百花文學獎評獎工作實行專家評審提名及大眾評審公開投票制度,評審會對獲獎作品的評獎活動完全公開、透明。
2、杜絕評選工作中的不正之風,評審會成員及有關工作人員一律不得收受參評者的禮物、出席參評者的宴請,不得進行有可能影響評選結果的不正當交易,一旦發現此種行為,有關評審或評獎工作人員的資格將被取消,有關參評者的參評資格也將予以取消。
3、實行迴避制度。評審會成員和參與評獎工作的工作人員若有作品參評,或與參評作家作品有較密切的關係(如系作品的責任編輯、參評作者的親屬),致使可能對作品作出不公正的判斷,必須予以迴避或作品退出備選篇目,若發現有隱瞞者取消評審和參評人員資格,並不得再參加大眾百花文學獎評獎工作。
附則
1、大眾百花文學獎評選經費由中國大眾文學學會以吸收社會贊助的方式籌集。
2、本辦法由中國大眾文學學會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開始施行,並將在不斷總結經驗的基礎予以完善。
中國大眾文學學會
中國大眾文學學會(China Popular Literatur Society)是經中宣部批准,於1987年5月20日在北京成立的,中宣部副部長、文化部代部長賀敬之同志任首屆會長和終身名譽會長。學會秉承: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方針、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發展方向,廣泛團結國內外文藝界和熱心支持中國大眾文藝的社會各界人士,共同繁榮和發展中國大眾文藝事業,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先進文化貢獻力量,促進和諧社會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