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縣監察局;主管全縣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和上級監察機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田縣監察局
- 類型:政府部門
- 地點:大田縣
- 職責:行政監察工作等
主要職責,其他信息,
主要職責
(一)監督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單位及個人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縣政府頒發的決議和決定的情況。
(二)負責調查處理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國家公務員、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單位及個人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省、市、縣政府的決定、命令及行政紀律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作出撤職以下的處分(對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幹部按法定程式辦理);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監察機關履行的其他職責。必要時也可以辦理所轄下級監察機構所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
(三)教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對忠於職守、清正廉潔、政績突出的工作人員,提出表彰獎勵的建議。
其他信息
(四)調查監察對象遵紀守法情況,研究政風政紀中出現的帶普遍性、傾向性問題,起草行政監察工作的制度規定,並負責監督實施;了解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情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有損國家利益、民眾利益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的建議;變更或撤銷下級行政機關不適應的決定和規定。
(五)履行縣政府糾風辦職責,指導全縣糾正行業不正之風,並做好督促檢查工作。
(六)會同縣直各部門、單位以及鄉(鎮)政府做好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審核鄉(鎮)、縣直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監察室領導幹部人選;負責縣監察局派駐各部門監察室的領導幹部職務的任免;負責監察幹部的培訓工作。
(七)負責對縣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機關效能投訴中心)的日常管理。
(八)承辦縣政府,上級監察機關授權和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