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湄公河次區域(GMS)經濟合作第21次部長級會議12月1日在泰國清萊舉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第21次部長級會議
- 舉辦地點:泰國清萊
大湄公河次區域(GMS)經濟合作第21次部長級會議12月1日在泰國清萊舉行。
大湄公河次區域(GMS)經濟合作第21次部長級會議12月1日在泰國清萊舉行。GMS成員國的部長級政府官員、亞洲開發銀行(亞行)副行長史蒂芬·格羅夫、有關國際組織代表出席了會議。財政部部長助理戴柏華率由外交部、發展改革委、...
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Great Mekong Subregion Cooperation,簡稱GMS)於1992年由亞洲開發銀行發起,涉及流域內的6個國家有中國、緬甸、寮國、泰國、高棉和越南,旨在通過加強各成員國間的經濟聯繫,促進次區域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大湄...
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日常決策機構是部長級會議,下設9個專題論壇和工作組,分別負責交通、電信、能源、環境、人力資源開發、旅遊、農業、貿易和投資。領導人會議是其最高決策機構,從2002年起每3年召開一次,各成員國按照字母順序輪流主辦...
《中國參與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國家報告》是2011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共同發布的報告,涉及到交通、電力、農業等十一個領域的合作發展。報告...
多年來,雲南持續落實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領導人會議和部長級會議成果,推動次區域合作機制不斷完善、合作成效不斷拓展、合作內涵不斷豐富,全面助力區域經濟社會高水平發展。新起點上,雲南將主動發揮自身優勢,積極踐行睦鄰友好、合作...
2024年4月24日,2024湄公河旅遊論壇在麗江舉行。活動背景 1992年,瀾滄江—湄公河流域內的中國廣西壯族自治區雲南省和湄公河五國(高棉、寮國、緬甸、泰國、越南)共同發起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Greater Mekong Subregion)機制(下...
2023年大湄公河次區域(GMS)經濟走廊省長論壇,2023年8月在昆明舉辦的國際論壇活動。與會各方合力促進農產品貿易便利化,共謀次區域合作新亮點。活動歷程 2023年8月17日,2023年大湄公河次區域(GMS)經濟走廊省長論壇在雲南昆明舉行。主辦...
五、外長們一致同意,瀾湄合作將秉持開放包容精神,與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GMS)、東協-湄公河流域開發合作(AMBDC)和湄公河委員會(MRC)等現有次區域合作機制相互補充,協調發展,共同推進區域一體化進程。六、外長們對瀾湄合作...
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簡稱“GMS”)首次領導人會議於2002年11月3日在高棉首都金邊舉行。會議由高棉首相洪森發起,主題為“通過區域一體化實現大湄公河次區域的增長、公平和繁榮”。會議主要回顧十年合作成就,確認未來十年合作前景及...
第一節整體與局部: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與次區域經濟合作 第二節中越“兩廊一圈”屬於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框架體系內有機組成部分 第三節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將推動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中越“兩廊一圈”建設 第五章加強廣西與大...
十三、我們歡迎瀾滄江-湄公河合作首次領導人會議於2016年3月23日在中國三亞成功舉行。我們也歡迎在現有湄公河次區域合作機制,如瀾湄合作、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東協-湄公河流域開發合作及其他相關次區域合作框架下加強合作,以支持縮...
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第二次領導人會議期間,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外交部、財政部聯合發表了《中國參與大湄公河次區域合作國家報告》。報告分12個部分,對中國與大湄公河次區域國家的經濟貿易關係,中國參與大湄公河次區域合作...
《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研究》是2007年5月1日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柴瑜、陸建人、楊先明。內容簡介 大湄公河次區域(GMS)的合作從1992年開始啟動,目前已開展了10多年。從1992年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啟動至今,...
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第二次領導人會議2005年7月5日在昆明召開。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高棉首相洪森、寮國總理本南、緬甸總理梭溫、泰國總理他信和越南總理潘文凱以及亞洲開發銀行行長黑田東彥出席會議。本次會議的主題是“加強夥伴關係,...
十六、外長們同意秉持開放、包容和互補精神,繼續推動瀾湄合作同東協、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湄公河委員會、三河流域機制等區域、次區域合作機制協調發展。湄公河國家外長們歡迎中方成為三河流域機制發展夥伴。十七、外長們一致重申繼續...
2022年11月3日,第13屆大湄公河次區域(GMS)經濟走廊論壇以線上線下結合方式召開。此次論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和亞洲開發銀行共同主持,中國北京設主會場,昆明設立線下分會場,與大湄公河次區域五國進行實時連線。論壇歷程 截至2022...
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有領導人會議、部長級會議、高官會和工作組四級組織結構,秘書處職能由亞行行使。領導人會議是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的最高決策機構,每三年舉行一次,各成員國按照字母順序輪流主辦。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大湄公...
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是1992年由亞洲開發銀行牽頭,中國、越南、寮國、高棉、緬甸、泰國等瀾滄江--湄公河沿岸六個國家共同參與的一個次區域經濟合作機制。1998年舉行的GMS第八次部長級會議提出了經濟走廊的概念,其含義是將交通走廊...
2002年——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GMS)第一次領導人會議在高棉金邊召開,時任國家總理朱鎔基出席會議。2003年——湖南衡陽市一商住樓——衡州大廈發生重大火災,商住樓西、北、南三面的部分房屋瞬間倒塌,正在撲救的10多名消防官兵被...
(GMS第四次領導人會議聯合宣言)緬甸,內比都,2011年12月19日至20日 我們,高棉王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寮國人民民主共和國、緬甸聯邦共和國、泰王國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的政府首腦,在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第四次領導人會議之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