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區文化局始建於1989年3月。它是大港區人民政府管理全區文化工作的行政職能部門。內設辦公室、社會文化科、文化市場科三個職能科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港區文化局
- 時間:1989年3月
- 地點:辦公室、社會文化科
- 對應:文化館、圖書館、新華書店
主要職能,地理位置,
主要職能
所轄“文化館、圖書館、新華書店、電影發行放映站”四個基層單位。其主要職能是 :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區文化藝術工作政策,起草有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 ;
研究擬定全區文化事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協調文化體制改革;
研究擬定全區文化產業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 ;
規劃、指導區重點文化設施建設;
負責全區文化系統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
負責區屬劇團演員個人演出的審批 ;
綜合管理全區社會文化事業,研究制定全區社會文化事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
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 ;
指導協調全區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
綜合管理全區文物事業;
指導文物的保護、管理、搶救、發掘、研究等工作;審定專題展覽 ;
負責文物經營單位和文物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
管理全區文化娛樂市場、演出市場、書報刊印刷市場和音像出版市場 ;
負責音像圖書製品管理、錄像放映單位和社會辦藝術團體的審批;
制定文化市場發展規劃,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態勢 ;
核發藝術表演團體、演出場所演出許可證;
負責文化市場稽查工作;
組織管理全區對外文化交流;
負責對派出、引進藝術團組和展覽等交流項目的審核、指導工作;
擬定文化系統藝術教育和職工教育規劃,企業文化藝術科技的研究,推廣文化藝術科技成果;
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地理位置
多年來,大港區文化局一直堅持抓班子,帶隊伍。文化系統有文化幹部113人,行政管理幹部21人,專業人員51人,業餘文藝骨幹200多人。通過理順關係、建立組織機構、成立協會等形式,在社區活躍著文化活動隊伍157支,社區文化指導員178名,形成三級社區文化網路,全區宣傳文化站建設已達到100%。與此同時,不斷壯大文化陣地建設。新建大港文化藝術中心,總建築面積8400平方米,總投資1200萬元融展覽廳、影視廳、報告廳、行政辦公區於一體,成為我區民眾欣賞藝術佳作 ,汲取精神營養的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