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通寶義》是明代羅汝芳創作的貨幣著作。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大明通寶義
- 創作年代:明代
- 作者:羅汝芳
- 類別:貨幣著作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貨幣著作,一卷。《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云:“前明錢鈔通行,其弊百出,汝芳督屯滇省,以滇為鑄錢之藪,因作此書,以明其利弊。大旨以錢制大小輕重,貴在持平,乃足為萬世之利。歷引古來錢制,始自太昊、軒轅,下迄唐、宋,臚列詳備。第一篇《本義》,引據唐人《錢譜》,謂秦世八銖,失之太重;漢初榆莢,失之太輕。按《文獻通考》,秦兼天下,銅錢質如周錢,文日‘半兩’。漢高后二年,始行八銖錢,是‘八銖’之名定於漢;謂秦世‘八銖’,非也。又考,唐武德四年廢五銖錢,鑄開通元寶錢,其文則歐陽詢所書,迴環讀之曰‘開通元寶’;今書悉謂‘開元通寶’,亦非本義。”通寶,中國舊時銅幣的一種名稱。起於唐武德四年鑄造的“開通元寶”。幣面上下左右所鑄的此四字,人們常迴環讀作“開元通寶”,開元,義取於開闢新紀元;通,流通;寶,寶物,此謂貨幣。以後歷代沿用以“通寶”作銅幣的一種名稱,並常在二字之前冠以年號、朝代或國名,鑄於幣面。明通寶,此為明代錢鈔的通稱;義,事之宜。故名。有萬曆二十四年(1596)董裕刻本及《四庫全書存目叢書》本。
作者簡介
明羅汝芳(1515--1588)撰。汝芳字維德,江西南城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進士,除太湘知縣,官至布政使參政,為言官劾罷。有《近溪子文集》、《孝經宗旨》等。見《明史》卷二八三、《明儒學案》卷三四、《明詩紀事》己簽卷一一。